聊聊虎食人
今年的春晚就象前几年的春晚一样,继续作为年夜饭的视听背景,热热闹闹吃饭偶尔分心一观。谈笑间留意到姜昆有个相声节目是当年《虎口遐想 》的2017版。没想到就象那年费翔《冬天里的一把火》一语成谶、倏忽大兴安岭森林大火一样,宁波雅戈尔野生动物园旋即就出现了老虎吃人事件。
这起事件因为系当事人未购买园票而从墙壁翻入引发,被大家与去年北京八达岭野生动物园老虎吃人事件关联,一起当作不遵守规则“自作孽不可活”的话题,在春节期间广为传播。人们议论纷纷,有的悲天悯人慨叹死者因穷才翻墙不买票,大过年的就别喷了;更多的是不依不饶,直斥贫穷者容易违规,而穷不是违规的理由,违反规则者死得其所死得活该;更有甚者,提议这次要“祭奠成功抓获逃票者而牺牲的老虎”,而点赞者数以万计。
为什么不长记性?象八达岭事件一样,各种评论无非还是纠缠在人情宽容与恪守规则之间,显然人们遵守规则的要求是压倒多数的。这其实反映了社会生活的种种无序对人们的心理作用。遵守绝大多数人认可的规则是没错的,但出现了失去人的生命为违规结果的事情时,如果轻蔑、仇视甚至玩笑死者的大范围言论甚嚣尘上,也说明社会生活的分化。人们不能感同身受、不能温情以待。这次当事人经济并不宽裕,出现了以穷说事,将来恐怕要象美剧一样,所有的违反规则者必定是反社会的精神变态、乃至基因劣化的怪胎。社会平等的基础和平等的文化出问题了。这就是类似事件类似舆情,各方记忆力、判断力、智商和情商好象毫无长进的恶性循环的根由。
学点逻辑。发生这种重复式的事故和舆情,还与国人教育普遍缺乏逻辑训练有关。没有相对清晰的概念,缺乏冷静缜密的思维,以致某个新闻事件突起,各种不着边际的奇谈怪论循环迸发,人们头脑清醒时还能有所甄别,人云亦云则做随风墙草。出现类似事件,应当首先了解真实全面的事实情况,再以社会的主流价值底线共识权衡是非对错。在依法治国的今天,主要应看事情适法合法否,做理性事实和价值判断后再做道德情感抒发。
辨清规则。其实仔细考察两起所谓违反规则被老虎吃掉事件中的违规,联系中有区别。八达岭事件是当事人不当为,做了禁止的事(下车),雅戈尔事件是当事人不作为,没做该做的事(购票)。至于翻墙,因为“围墙是防止老虎出来,而不是防止人翻入”,实际上属于逃票(也就是不购票入园行为)的一种表现形式,并不是违反了禁止翻墙的规则,当然据悉也没有禁止翻墙的规定。因为逃票行为的表现形式多样,不可能也没必要一一列举并加以禁止。掰扯这些的原因是,只有把握根本矛盾,认清根本规则,才能明辨是非、分清各方责任。野生动物园里的老虎食人,主要涉及合同和侵权两类法律关系。合同关系中,游客有买票入园才能观看野生动物和遵守园方安全规定的义务,园方也有告之安全注意事项和提供安全观看环境的义务。相应的,没买票,游客没有入园观看野生动物的权利,园方也不承担游客自己进入园内突然陷入险境的责任。侵权关系中,野生动物园里的老虎食人,侵害了人的生命健康权。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一条,“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管理职责,应当包括入园时的安全提示、游园时的安全保卫、事故发生时的及时救护等;尽到,则是高标准严要求的面面俱到。不管八达岭事件还是雅戈尔事件,违规者或许违反了合同义务,但园方是否“尽到管理职责”显然存在争议。违反园规,最多是触犯秩序;而各方责任承担,则关乎公正。在法的位阶中,公正>秩序。法的价值取向,应当是社会的价值取向。我们在讨论遵守秩序的层面,对违规者予以负面评价,并不意味着抵销和无视园方的责任;在讨论公正承担责任的层面,对违规者予以救济、对园方予以追究,并不意味着违规有理。
有点情怀。在人的生命面前,没有什么不值得同情和不可原谅,更不应出现戏谑和玩笑。撇开法律和规则不谈,恻隐之心,人皆有之。那些肆无忌惮嘲讽谩骂,对老虎吃人有关情节故作惊叹,又摆个义正辞严样子讽刺挖苦,所谓的规则捍卫者们,请闭嘴吧。再谈下去,只会露出冷血、非人的别样老虎尾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