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天鹏丨基督徒应该说方言吗?

2018-11-08  本文已影响190人  王天鹏_f707

近年来,由于灵恩派不断宣传方言与圣灵之间的关系,他们认为被圣灵感动或充满的人就应该说方言,甚至认为说方言是辨认一个基督徒有没有圣灵的依据,导致了很多弟兄姊妹在这方面产生困扰,分辨不清到底要不要说方言,或者到底什么是方言。有些比较单纯的弟兄姊妹就跟着模仿,甚至拜师学艺,学习发抖舌音,以为这就是说方言。

要解决基督徒应不应当说方言的问题,或者说要解决基督徒有没有圣灵是否靠说方言来证明,这需要回到圣经,看看圣经中到底是如何论述方言的。《哥林多前书》十四章是新约圣经记载方言最清楚的经文,在这里方言可以分为三种形式:

第一种是“造就自己的个人性、隐私性方言”,记载在《哥林多前书》第十四章1-19节,为了方便大家理解,我们将经文分为三段解释:

第一段:

林前14:1你们要追求爱,也要切慕属灵的恩赐,其中更要羡慕的,是作先知讲道。2那说方言的,原不是对人说,乃是对神说,因为没有人听出来。然而他在心灵里,却是讲说各样的奥秘。3但作先知讲道的,是对人说,要造就、安慰、劝勉人。4说方言的,是造就自己;作先知讲道的,乃是造就教会。5我愿意你们都说方言,更愿意你们作先知讲道,因为说方言的,若不翻出来,使教会被造就,那作先知讲道的,就比他强了。

第一段经文的意思:从第1-5节,保罗提到了方言的个人性和隐私性,并将之与讲道作对比。保罗认为,“方言原不是对(别)人说的,乃是(信徒个人)对神说的,因为没有(其他)人听出来(林前14:2),因此,“说方言是造就自己”(林前14:4),而不是造就教会。很显然,这种方言有某种神秘色彩,因为是信徒“在心灵里讲说各样的奥秘(林前14:2)。

保罗在之前《哥林多前书》第八章的经文已经提到了说方言乃是圣灵的各种恩赐之一(林前12:10),可见这种个人性、隐私性的方言是圣灵对当时哥林多教会(或许也包括其他教会)弟兄姊妹属灵上的一种帮助和造就。当然,这有明显的时代特征(这一点会在第三种方言形式中会加以详细说明),例如保罗所说的“在心灵里讲说各样的奥秘”,“奥秘”二个字对今天的基督徒很有吸引力,实际上,因着那个时代的需要,圣灵“在(各人)心灵里讲说各样的奥秘”乃是作信徒生命的启蒙工作,对当时弟兄姊妹来说,“耶稣基督道成肉身”以及“所成就的救恩”就是最大的奥秘,保罗甚至称“爱”是“最妙的道”(林前13:1),而这些对于今天的基督徒而言,都是十分清楚的真理。因此,当时圣灵最重要的工作乃是将“耶稣基督十字架的救恩”启示在每个信徒的心里,使他们明白救恩,因信得救。所以保罗在第十二章3节开宗明义地宣告“所以我告诉你们:被神的灵感动的,没有说耶稣是可咒诅的;若不是被圣灵感动的,也没有能说耶稣是主的”(林前12:3)。

因此,保罗认为,这种方言的恩赐是圣灵出于造就信徒生命的目的而赐下的,只限于个人范围,不能在公共场合使用,与“作先知讲道”不在同一个层面上。因为“说方言是造就自己”,而“作先知讲道的,是对人说,要造就、安慰、劝勉人”(林前14:3),“是造就教会”(林前14:4),所以保罗的结论是我愿意你们都说方言,更愿意你们作先知讲道,因为说方言的,若不翻出来,使教会被造就,那作先知讲道的,就比他强了。”(林前14:5)

第二段:

林前14:6弟兄们,我到你们那里去,若只说方言,不用启示、或知识、或预言、或教训,给你们讲解,我与你们有什么益处呢?7就是那有声无气的物,或箫、或琴,若发出来的声音没有分别,怎能知道所吹、所弹的是什么呢?8若吹无定的号声,谁能预备打仗呢?9你们也是如此,舌头若不说容易明白的话,怎能知道所说的是什么呢?这就是向空说话了。10世上的声音或者甚多,却没有一样是无意思的。11我若不明白那声音的意思,这说话的人必以我为化外之人,我也以他为化外之人。

第二段经文的意思:保罗用例证加强他的论证。为了使弟兄姊妹更清楚他所说的意思,在接下来十四章6-11节的经文中,举例详细加以说明:

保罗说:“弟兄们,我到你们那里去,若只说方言,不用启示、或知识、或预言、或教训,给你们讲解,我与你们有什么益处呢?”(林前14:6)

保罗的意思是,假如他到哥林多教会只讲方言,而不用启示、知识、预言、教训来讲解真理,那么对弟兄姊妹是没有什么益处的。因此,他举例说,即使像箫、琴这类的乐器,也不可以吹奏没有韵律的声音(如同让人听不懂的方言一样),如果那样子,谁能听懂它们吹弹的是什么?同样,如果军队中的军号手乱吹军号,那么也没有部队可以作好战备工作。人的声音也是一样,如果“你们的舌头若不说容易明白的话(而只发抖舌音),怎能(让别人)知道所说的是什么呢?”(林前14:9)这就是向空说话了(对空气说话,没有任何的意义)。如果是这样子,“这说话的人(那些说方言的人)就成为众人眼中的化外之人了”(化外人意思是还没有被文明启蒙的愚昧人)。

很明显,保罗在这段经文中提醒弟兄姊妹,这种方言不允许在公共场合使用。如果在公共场合使用,非但不能够造就人,反而给他人带来困扰,得不偿失。

第三段:

林前14:12你们也是如此,既是切慕属灵的恩赐,就当求多得造就教会的恩赐。13所以那说方言的,就当求着能翻出来。14我若用方言祷告,是我的灵祷告,但我的悟性没有果效。15这却怎么样呢?我要用灵祷告,也要用悟性祷告;我要用灵歌唱,也要用悟性歌唱。16不然,你用灵祝谢,那在座不通方言的人,既然不明白你的话,怎能在你感谢的时候说“阿们”呢?17你感谢的固然是好,无奈不能造就别人。18我感谢神,我说方言比你们众人还多。19但在教会中,宁可用悟性说五句教导人的话,强如说万句方言。

第三段经文的意思:在接下来的十四章12-19经文中,保罗劝勉哥林多教会信徒要在不同的场合恰当地使用圣灵的恩赐,并且要将教会得益处摆在优先地位。“既然大家都切慕属灵的恩赐,就当求多得造就教会的恩赐”(林前14:12),如果一味地追求别人听不懂的方言,那么其他聚会的人就无法参与进来,甚至连什么时候说阿们都不知道。 保罗拿自己的个人经历劝勉弟兄姊妹,他自己本人说方言的恩赐绝不逊色于他们,但他却从不在教会中使用这种个人性、隐私性的恩赐,因为他知道“但在教会中用悟性说五句教导人的话,强如说万句方言。”(林前14:19)

第二种方言,是福音性的,与福音的传讲有关。看接下来的经文:

林前14:20弟兄们,在心志上不要作小孩子;然而,在恶事上要作婴孩,在心志上总要作大人。21律法上记着:“主说:‘我要用外邦人的舌头和外邦人的嘴唇,向这百姓说话,虽然如此,他们还是不听从我。’”22这样看来,说方言不是为信的人作证据,乃是为不信的人;作先知讲道不是为不信的人作证据,乃是为信的人。23所以全教会聚在一处的时候,若都说方言,偶然有不通方言的,或是不信的人进来,岂不说你们癫狂了吗?24若都作先知讲道,偶然有不信的,或是不通方言的人进来,就被众人劝醒,被众人审明,25他心里的隐情显露出来,就必将脸伏地,敬拜神,说:“神真是在你们中间了。”

这段经文一开始,保罗首先提醒弟兄姊妹要作心智成熟的基督徒,懂得合理使用圣灵的恩赐(林前14:20),接着话峰一转,将旧约以赛亚书二十八章11节的经文切换进来,来阐述方言的另一种用处:“这样看来,说方言不是为信的人作证据,乃是为不信的人;作先知讲道不是为不信的人作证据,乃是为信的人。”(林前14:22)

这节经文着实让人摸不着头脑,因为保罗在上文中一直强调方言是“个人性、隐秘性”的恩赐,因此并不提倡在公共场合使用。但这里他又引用以赛亚书的经文,认为神会使用外邦人的舌头和嘴唇来向百姓说话(林前14:21),并将这种公开宣讲与方言联系起来:“这样看来,说方言不是为信的人作证据,乃是为不信的人”(林前14:22a),但下文马上又论述到信徒聚会的时候不适合使用方言:“所以全教会聚在一处的时候,若都说方言,偶然有不通方言的,或是不信的人进来,岂不说你们癫狂了吗?”(林前14:23)既然说方言是为不信的人作证据(林前14:22a),那么保罗为什么又担心聚会时假如大家都说方言,万一有不信的人或不通方言的人进来会产生误解呢?(林前14:23)如何理解“说方言是为不信的人作证据”这句话的意思?

原来保罗在这里所提到的方言,并不是上文(林前14:1-19)和下文(林前14:23)的方言,乃是记载在《使徒行传》第二章的方言,指着在福音宣讲上方言所发挥的功用:

徒2:1五旬节到了,门徒都聚集在一处。2忽然,从天上有响声下来,好像一阵大风吹过,充满了他们所坐的屋子;3又有舌头如火焰显现出来,分开落在他们各人头上。4他们就都被圣灵充满,按着圣灵所赐的口才,说起别国的话来。5那时,有虔诚的犹太人从天下各国来,住在耶路撒冷。6这声音一响,众人都来聚集。各人听见门徒用众人的乡谈说话,就甚纳闷,7都惊讶希奇说:“看哪,这说话的不都是加利利人吗?8我们各人怎么听见他们说我们生来所用的乡谈呢?9我们帕提亚人、玛代人、以拦人,和住在米所波大米、犹太、加帕多家、本都、亚西亚、10弗吕家、旁非利亚、埃及的人,并靠近古利奈的利比亚一带地方的人,从罗马来的客旅中,或是犹太人,或是进犹太教的人,11革哩底和亚拉伯人,都听见他们用我们的乡谈,讲说神的大作为。”12众人就都惊讶猜疑,彼此说:“这是什么意思呢?”......

当五旬节圣灵降临之时,门徒们被圣灵充满,纷纷说起了别国的话来。从圣经的记载来看,当时到耶路撒冷过五旬节的至少有来自十五个国家或地区的人,虽然他们各有自己的本国语言,但却发现门徒在各自说他们本国的语言。

显然门徒们之前肯定是没有这种语言能力的,是因为圣灵赐下了这种恩赐,才使得他们拥有了这种能力。这种方言就好比我们今天的“同步翻译”,虽然门徒原先不懂这么多外国的语言,但圣灵作同步翻译的工作,使门徒们“讲说神的大作为”他们都能听懂。这为应验主耶稣的预言“但圣灵降临在你们身上,你们就必得着能力;并要在耶路撒冷、犹太全地和撒马利亚,直到地极,作我的见证”(徒1:8提供了言语上的条件,为福音在耶路撒冷的传播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这种的方言属于《哥林多前书》第十四章记载的第二种方言,是为不信的人作证据的,与第一种“个人性、隐秘性”的方言恰恰相反,要在公开的场合对着不同语系的外邦人使用。

第三种方言,是讲道性的,记载在接下来的经文中:

林前14:26弟兄们,这却怎么样呢?你们聚会的时候,各人或有诗歌,或有教训,或有启示,或有方言,或有翻出来的话,凡事都当造就人。27若有说方言的,只好两个人,至多三个人,且要轮流着说,也要一个人翻出来。28若没有人翻,就当在会中闭口,只对自己和神说就是了。29至于作先知讲道的,只好两个人,或是三个人,其余的就当慎思明辨。30若旁边坐着的得了启示,那先说话的就当闭口不言。31因为你们都可以一个一个地作先知讲道,叫众人学道理,叫众人得劝勉。32先知的灵原是顺服先知的。(林前14:29-32)

为什么初代(哥林多)教会信徒聚会的时候需要讲方言呢?这与时代背景有关。首先,初代教会的弟兄姊妹没有新约圣经(新约圣经正典形成于公元397年迦太基会议),而且他们聚会也不一定有旧约圣经(保罗在此只提到讲道的恩赐,并没有提到读圣经)。因为那时候没有印刷术,所有的旧约圣经都是靠手工一个字一个字抄写的,不但珍贵,而且稀少。另外,即使有七十士译本的旧约圣经(通用希腊文旧约圣经版本),人们的识字率也非常低(几乎不到5%,而且都是政务或高层人员),初代教会的信徒基本都是由一些底层民众构成,所以他们不具备读经讲道的能力。因此,一方面他们没有圣经,另一方面他们也不太识字,所以他们的聚会的宣讲就成了大问题。

在这样的背景之下,当他们奉主耶稣的名聚会时,圣灵会感动其中一些人起来讲述基督的奥秘(关于耶稣基督十字架的救恩)。那么这些被圣灵感动的人起来讲述为什么不直接用大家听得懂的话而要讲方言呢?这就牵涉到启示的准确性与印证性。如果直接讲的话,当事人讲出来的话没有人能够证明对错,说方言必须要有人起来翻译,讲说与翻译之间的搭配,可以相互印证他们是否被同一位圣灵感动,而不是某些个人随意发表的言语。

在《哥林多前书》第十四章第27-30节的经文中,保罗共提到了当时聚会时有三种讲道方式:第一种是说方言和翻方言相互搭配,但人数不能超过三个人;第二种是“作先知讲道”,人数也不能超过三个人,但即使有“作先知讲道”恩赐的人起来宣讲,众人也当“慎思明辨”。第三种是启示讲道,由圣灵直接启示而来。

关于这种聚会方式,我们必须了解一个重要的事实,即《哥林多前书》时期的教会,还处在“启示阶段”,教会历史的“启示阶段”与“启示完毕”阶段是不一样的。“启示阶段”的圣灵工作是随已意(随神自己的旨意)展开的,而“启示完毕”之后阶段的圣灵工作即要围绕在圣经启示的范围内展开,启示既已完毕,圣灵就不会再作超出自己启示范围的工作,这不是说圣灵的能力不够,而是神不能违背自己的原则(提后2:13),否则圣经之后可能还会有圣经的补篇出来,这是不可能的。

下面我们对《哥林多前书》十四章所记载的三种方言作一点应用评估:

关于第一种“个人性、隐秘性”的方言,今日教会是否还存在这种圣灵的恩赐呢?不同的宗派和解经观点的人有不同的理解。对于那些提倡说方言的人,他们认为还有;对于那些不提倡说方言的人,他们认为已经没有了。就圣经的角度而言,无论有或没有,都是个人的事,对教会影响不大,因为这种方言圣经只允许“个人性、隐秘性”使用,有或没有跟其他人没有关系,只牵涉到个人与神之间的关系。

关于第二种福音性的方言,圣经启示完毕之后就没有了。因为神已经为福音的传播预备好了通用的语言,这就是为什么新约圣经都是以“通用希腊文”书写、而不是以希伯来文书写的原因。“通用希腊文”是罗马帝国的国语,凡接受教育的人都以“通用希腊文”作为学习和交流的语言。时至今日更是如此,无论是国内或国外,都已经不存在《使徒行传》第二章的语言环境,而且《圣经》已经翻译成全世界多种语言,凡是有文字的地方就有《圣经》,所以这种方言的必要性已经不存在。

关于第三种聚会时宣讲性的方言,新约教会肯定没有了。因为《圣经》(新、旧约)的启示已经完毕(启22:18-19),圣灵所说的话已经整全完备了(提后3:16),圣灵后续的工作是围绕着已经启示完毕的真理,光照信徒、带领教会进入所启示的一切真理中(约16:13),而不会再有其他任何新的启示。所以今天我们有一个非常简单的测试方法,如果有人以为自己还蒙了圣灵的启示,那么他的启示符合圣经吗?如果符合圣经,圣灵又何必重复已经启示的话呢?如果不符合圣经,他又如何证明自己的启示是从圣灵来的呢?

通过以上的分析,使我们很清楚地明白了方言到底何指,并且如何应用于初代教会中。今日灵恩派的方言观在以下几个方面完全不符合圣经:

1、灵恩派认为方言是可以传授的,而圣经明文启示方言是圣灵众多恩赐中的一种,并非从人那里学习,而是圣灵所赐的恩赐。如经文:“......又叫一人能行异能,又叫一人能作先知,又叫一人能辨别诸灵,又叫一人能说方言,又叫一人能翻方言。11这一切都是这位圣灵所运行、随己意分给各人的。”(林前12:10-11

2、暂且不论“启示完毕”时期的现代教会有否宣讲性的方言恩赐,就聚会的形式而言,灵恩派也明显违反圣经的原则。圣经明文定规信徒聚会使用方言必须要有人翻译,并且人数不能超过三个,且要一个一个轮流着讲。如经文:“若有说方言的,只好两个人,至多三个人,且要轮流着说,也要一个人翻出来。若没有人翻,就当在会中闭口。”(林前14:27-28但灵恩派并遵守圣经原则。

3、圣经中的方言,是圣灵的恩赐,有的是信徒与神在灵里的交通,有的是可以(需要)翻出来的、有的直接让外邦人听懂。以上这三种方言,没有一种是无意识、无内容的。但灵恩派所谓的方言,许多时候讲的人自己也不知道自己说了什么。

4、灵恩派的方言聚会,往往是所有人一起发抖舌音,会场吵杂混乱,与圣经的教导“因为神不是叫人混乱,乃是叫人安静”(林前14:33)和“凡事都要规规矩矩地按着次序行”(林前14:40)的圣经教导不相符合。

5、某些灵恩派教导“若不会讲方言就没有圣灵”,直接将方言与圣灵对等起来,这完全违背了圣经启示。就《哥林多前书》十二章4-11节的经文就能证明:4恩赐原有分别,圣灵却是一位。5职事也有分别,主却是一位。6功用也有分别,神却是一位,在众人里面运行一切的事。7圣灵显在各人身上,是叫人得益处。8这人蒙圣灵赐他智慧的言语,那人也蒙这位圣灵赐他知识的言语,9又有一人蒙这位圣灵赐他信心,还有一人蒙这位圣灵赐他医病的恩赐,10又叫一人能行异能,又叫一人能作先知,又叫一人能辨别诸灵,又叫一人能说方言,又叫一人能翻方言。11这一切都是这位圣灵所运行、随己意分给各人的”,方言只不过是圣灵众多恩赐的其中一种,并非所有的信徒都要(会)讲方言。这种谬解圣经是灵恩派一贯的伎俩。

综上所述,保罗在《哥林多前书》十四章结束时说:“若有人以为自己是先知,或是属灵的,就该知道我所写给你们的是主的命令。若有不知道的,就由他不知道吧!所以我弟兄们,你们要切慕作先知讲道,也不要禁止说方言。凡事都要规规矩矩地按着次序行。”(林前14:37-40)

保罗再次强调了圣经的原则,第一,他所说的话是主的命令,人必须要遵行;第二,有些人故意装作不知道,就任凭他们不知道好了;第三,圣灵的恩赐各有不同,我们不需要抵挡,但要看得合乎中道,在教会中规规矩矩按着次序行。

亲爱的弟兄姊妹,《哥林多前书》在新约中是一卷典型的“纠错型”书卷,使徒保罗是专门针对哥林多教会混乱的情形而写了这封书信。如果今天我们再次重蹈履辙,又回到保罗所批判指正的处境中去,那是多不应该呀。

希望弟兄姊妹认真学习圣经,用神的话语来辨别真假对错。“打铁还需自身硬”,只要我们将神的话丰丰富富地存在心里,就不会轻易被错谬的教导所混淆。求神保守各处的教会,看顾自己的羊群,带领弟兄姊妹在真道上向下扎根、向上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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