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小感几则
一、
英雄,是不好当的。
有没有过人之处不说,首先得付出,做牛做马不够,性命是基本要求。其次,不要谈报酬,只要谈了就是狗熊了,或者更惨。最后,一定要声势浩大,闷头做事是当不成的。
没当上不用沮丧,就算这些条件都满足了,还是很难;就算侥幸当成了,估计也无福消受;当然如果非得当,那也是不能不当的。
当上了不能太得意,来来回回的脏水得受着,姿态放低不能太低,立在那里得起到应有的作用,不然要你作甚。
二、
看到有批评说很多问题是由于缺乏常识造成的。但果真如此么?
既然是常识,那便是浅显易懂,大部分人都能够知道的知识。如果大部分人都缺乏的知识,那便不是常识。这里的常识不应该推及到专业领域,除非是同样专业背景的人讨论问题。
对于很多社会问题,用缺乏常识这个理由是解释不通的。在很多不合常理的社会问题之下,更多的是缺乏“勇气”。“皇帝的新衣”总是脱了又穿。以极高的代价去对抗群体、权利甚至黑暗,以这样的勇气去要求个人也是不合理的,是缺乏常识的,是需要英雄的。但我总希望这个社会少一点英雄,英雄的出现也就是普通人的勇气无用的表现。
勇气是可以被摧毁的,所以勇气是需要保障的。当家可以被随意闯入,当批评可以成为罪证,当职业、民族、地区等成为侮辱的标签,只能祈祷出现英雄了。
三、
最高法院发文对于“谣言”进行了详细的讨论,言之有理,有一句颇为认同,“解决谣言问题,依法处理是治标,信息公开是治本”。观后有几个小建议:
- 依法处理,就是有法可依,有规矩可循;既然有了规矩,就要一视同仁,对个人、对单位、对媒体等,一个标准,一样处理。
- 信息公开,是时刻保持公开透明,而不是事发之后迫于舆论再公开。
- 人不能不犯错,对于错误的处理,及时合理的补偿及道歉并不是丢面子的事情。
- 公信力是关键,而公信力是每一次处理积累起来的,每错一次就削弱一分,而大家对于错误的记忆往往要远远比正确的持久得多。经常听别人说**的话得反着听,这么认为的人多了,如何不让谣言满天飞。
四、
最近又有很多人拿出“乌合之众”的理念来解释群众的心理。
说出这四个字就能有一种高高在上的感觉,一种“众人皆醉我独醒”的幻觉,瞬间就脱离那个非理性、低智、冲动的群体。一起说着“乌合之众”这个观点的人是不是也就形成了一个简单解释事物、缺乏思考的低智群体。
假使有一个人,在路旁吐一口唾沫,自己蹲下去,看着,不久准可以围满一堆人;又假使又有一个人,无端大叫一声,拔步便跑,同时准可以大家都逃散。真不知是“何所闻而来,何所见而去”,然而有心怀不满,骂他的莫名其妙的对象曰“妈的”!但是,那吐唾沫的和大叫一声的人,归根结蒂还是大人物。
社会仗这添些热闹,是值得感谢的。但在乌合之前想一想,在云散之前也想一想,社会未必就冷静了,可是还要像样一点点。
—— 鲁迅 “一思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