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物致知需要“格物至致”
近日在《中国文化常识全知道》中看了“格物致知”的简单介绍:
“格物致知”是宋明理学认识论学说,原是作为诚意、正心、修身等道德修养方法的命题,从宋代理学家程颐开始,把格物致知作为认识的重要问题来对待。程颐认为“格物”就是就物而穷其理,格物的途径主要是读书、讨论、应事接物之类,以达到“致知”(体会、领悟所固有的理)。
对此,我的感觉是格物致知需要“格物至致”,即分析研究事物到极致,以便得到更多更好的知识。因为就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来看,大多是向事物的更小,更快,更好,更强等相对极致的方向进行研究而得到科学技术知识的极大拓展。
但是可惜的是,传统文化中好像并没有这样的论述或强调等等。而孔子说:“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似乎也只谈到了知识的学习、复习问题,没有更进一步地谈到如何深入思考研究事物来得到更多新知识。
为此百度了一下,看了百度百科中“格物致知”这一条目的详细介绍后,我是更加意外:
格物致知是中国古代儒家思想中的一个重要概念,乃儒家专门研究事物道理的一个理论,已失佚,源于《礼记‧大学》八目——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所论述的“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诚”此段。但《大学》文中只有此段提及“格物致知”,却未在其后作出任何解释,也未有任何先秦古籍使用过“格物”与“致知”这两个词汇而可供参照意涵,遂使“格物致知”的真正意义成为儒学思想的难解之谜。《现代汉语词典》2012年发行的第六版将“格物致知”解释为:“推究事物的原理,从而获得知识。”
“格物致知” [1] 的真正意涵,已是儒学思想史上的千古之谜。从最早为《大学》作注的东汉郑玄,一直到现代的儒学学者,已经争论了一千余年,至今仍无定论。明末刘宗周就说:“格物之说,古今聚讼有七十二家!”而由刘宗周至今,又历三百余年,更增加了许多不同见解。
看了这些介绍后才知道“格物致知”真正意涵,本来就没搞清楚,那就更谈不上强调“格物至致”的重要性了! 而现在看来,或许就是因为儒家思想在这一方面的缺憾,才导致了我国科学技术知识的进步缓慢:虽然有许多伟大的科学发现、发明创造等,但是由于整体上缺乏深入分析研究事物到极致的精神思想,以致许多发明没能得到更好的发展。
比如古代有印刷术,但是更好的现代印刷术是西方发明的;有火药,但更好的炸药是西方发明的;有突火枪,更先进的滑膛枪等是西方发明的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