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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年休假,你休对了吗?

2017-12-28  本文已影响0人  得一酱

小王2014年大学毕业后,便在A公司工作。2017年9月1日,小王与A公司的劳动合同到期了,随即便跳槽去了新单位B公司。到了新单位后没多久,恰逢国庆假期,小王想趁着国庆假把年休假也休了,出去旅行放松放松。但是,小王考虑到自己是刚进了B公司的,他也不知道自己有没有资格申请休年假。

那么,小王是否可以休年假?这年休假又应该怎么休呢?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连续工作12个月以上就可以享受年休假。这个12个月以上的连续工作时间,既包括职工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的情形,也包括职工在不同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情形。所以,虽然小王是刚进B公司工作的,但其之前是一直在A公司工作且满12个月了。

小王确实符合了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规定,但因为其单位变更,还需要满足进新单位的具体时间点的要求。小王累计工作时间已满1年不满10年,年休假是5天。根据5天这个基数,推算得出,当年小王只要在B公司工作满73天(73天/365天*5=1天)以上,也就是10月20日前进入新单位就可以享受年休假了。小王是9月1日进入B公司,所以小王符合了以上两个条件,是可以享受年休假的。

那么小王具体能够享受几天的年休假呢?根据法律的规定,其能享受年休假的天数应当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如果折算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公式是: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小王是9月1日进入B公司的,所以在新单位剩余的天数为122天,则小王在新单位的年休假天数应当是122天/365天*5天=1.6天,舍去0.6天,因此小王在新单位向享受年休假时间为1天。

因为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那么小王国庆假期与年假同休,可以多休息一天。

以案说法|年休假,你休对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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