渐行渐近的金融周期第4章:影子银行是银行吗?
比尔格罗斯(2007):影子银行等同于现代金融体系,因为它囊括了二战后除商业银行外的几乎所有的金融创新。
作为推动全球金融稳定的多边合作机构,金融稳定理事会把影子银行定义为涉及传统银行体系之外的机构和活动的信用中介业务。如何界定传统银行体系之外呢?一般来讲有两个参照标准,一是这些机构和活动所受的监管和传统银行不同,二是这些机构不能像传统银行那样从最后贷款人(中央银行)获得流动性支持,相关的债权人也不能像个人储户那样得到存款保险和其他政府支持的信用保护。
一、野蛮生长的影子贷款。
在我国影子银行包括三种形式的融资活动。第1种是银行通过表外业务进行的信用中介,一个重要的形式是银行向零售客户销售理财产品,募集的资金主要投放在货币和债券市场,但在某些时候也参与股票市场,这类业务有点类似美国的货币市场基金。第2种是非银行金融机构从事的信用中介活动,列入信托公司,证券公司,财务公司等,这些机构通过向银行高净值客户和企业客户募集资金,由于资金的成本比理财产品高,其资金投向是利率较高,风险也较高,或存在政府隐性担保的项目,包括房地产开发公司和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第3种是民间金融,包括小贷公司,担保公司,典当行,地下钱庄,尤其是近两年快速增长的互联网金融平台中介活动。
中国影子银行的大部分业务与银行密切相关,中国影子银行产品的投资者主要是个人,尤其是理财产品的绝大部分购买者是个人,而欧美以回购市场和货币市场基金为主体的批发融资市场,其参与者主要是机构投资者。由于个人投资者对金融的认知和承受风险的能力都不及机构投资者,在中国对零售投资者的保护更是一个突出的问题,刚性兑付带来的道德风险导致信用市场价格扭曲。
资产证券化是我国影子银行发展的一个新方向。另外同业存单野蛮生长,是中小农商行新增资金来源的一个重要渠道,同业存单通过配置同业理财和债券获得利差。
二、金融自由化的产品。
利率管制不是主要推动力。资本充足率的监管要求和支付存款保险费,使得银行处在一个相对不利的竞争地位,货币市场基金的收益率仍然高于一般银行储蓄存款利率。然后就产生了影子银行的监管套利。
混业经营是推手。
虽然影子银行的部分活动是为了监管套利,但其亲戚发生在金融自由化的大背景下,可以说是金融自由化,而不是监管限制推动了影子银行的大发展。
美国在1999年废止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取消了对混业经营的限制。本业经营使得商业银行的投资银行业务有了传统银行的稳定的流动性支持,也就是说间接享受了央行最后贷款人和存款保险机制提供的安全保障,促进了影子银行的野蛮生长。
中国在2005年以后,为了应对国际金融自由化趋势,监管当局开始允许银行混业经营。到了今天,大型银行都有自己的分支机构或分公司从事证券,信托,基金管理等业务,从而有独特的优势参与影子银行活动。
影子银行的发展是金融自由化的一部分,各国的监管当局都在过度监管(金融压抑)和监管不足之间增长。影子银行业务是放松管制,增加市场配置资源的比重,在金融领域的一个体现,但自由化带来风险,关键是如何建立适当的金融组织与监管框架,在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的同时,防范和控制风险。
三、影子贷款创造影子货币。
按照现有的官方定义,广义货币M2二不包括理财产品等短期流动性工具,所以影子银行不创造M2。但理财产品的流动性很强。
理财产品主要以预期收益率标价,到目前为止没有真正出现过违约的情况,从持有人的角度看,其信用风险低,利率风险低,也就是不会因为市场利率变动而导致其价格大幅波动。理财产品甚至非银行机构在同业市场,放在银行的存款都具有典型的准货币特征,和传统的银行存款没有多大区别,在这个意义上创造了影子货币(流动性资产)。
影子银行特征的一个结果是,m2低估了流动性资产的增长,其作为广义货币的指标意义减弱,增加了货币政策操作目标的制定和执行的困难。
四、放大金融的顺周期性。
中国影子银行,活动快速增长始于2010年,当时的背景是在2009年新增贷款翻倍扩张后,货币和监管当局紧缩政策,传统的银行信贷放缓,但地方政府和房地产行业的融资需求有增无减,影子银行弥补了传统银行贷款紧缩导致的供需缺口。
信用与流动性风险。影子银行利率相对传统银行存贷款利率高,影子银行的信用风险比传统银行高,业务大顺周期性也更大。影子银行的流动性风险也比传统性太大,短见常态问题更突出。
影子银行的一个根本问题是无风险利率的错误定价。银行与理财产品变相高息揽储,以表外通道贷给企业,融资主体的债务风险比较高,但是由于银行的参与,理财产品的购买者通常误以为融资行为背后有政府和银行的信用背书,投资者并没有买者自负的市场化意识。一些投资人缺乏风险甄别评估的能力,也没有承担风险的意愿。无风险利率被提高到过高的水平,大类资产配置的基本参数发生改变,深刻影响着全社会的金融行为。
再分配影响。
从理论上讲,影子银行业务的发展为中小企业提供了一个新的融资渠道,但是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参与影子银行,成为融资主体之一,对私人部门造成挤压。影子银行的资金提供者主要是收入较高的群体,而农村低收入群体的储蓄主要还是银行存款。如果收益率与风险匹配则不是问题,但是在无风险利率错误定价高估的情况下,影子银行规模的扩张对低收入群体不利。因为影子银行的风险最终可能由银行或政府承担,也就是由全体纳税人承担,而收益由少数人所得。
五、刚性兑付之谜。
银行表外的理财产品不是银行的负债,银行只是一个代理人,真正的债务人是背后借钱的单个或多个企业。理论上讲,没有银行分散风险的功能和社会安全网保障,理财产品的违约风险应该显著高于银行存款。但现实中,还没有出现理财产品违约的情形,这并不是因为背后的资产都没有坏账,而是在出现坏账的情况下,相关的中介机构包括银行信托公司等承担了损失,维持了对理财产品的兑付。
用凯恩斯的话来讲,总量流动性是不存在的,也就是大家都追求流动性是流动性就没有了。
控制系统性风险和保护小投资者的需要,都显示金融机构创造的流动性资产,带有公共品性质,金融的历史显示,真正的市场规律约束只能来自资本市场,也就是股票市场和中长期债券市场,而不是短期的流动性工具市场,包括银行存款,货币市场的。
从一定意义上讲,今天的商业银行是私人部门和政府的合伙模式,有别于一般竞争性的商业机构。
理财产品大部分通过银行进行销售,面对的也是众多小投资者,打破刚性兑付,可能导致投资者恐慌性的挤兑,带来金融不稳定风险,银行不能既利用自己的(隐含的)国家信用来吸引大众投资者扩大业务规模,又不想承担管理风险的责任,管理和控制影子银行给金融稳定带来的风险,正确的应对之道是加强对中介机构的规范与监管。
六、推波助澜的互联网金融。
近年来依托于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的支持,互联网支付,网络借贷(P2P)众筹融资等互联网金融活动快速增长。
互联网金融降低信息不对称。互联网金融的另一个贡献是增加了支付清算系统,尤其是零售支付的安全性,便捷性和快速性,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的效率。
美联储前任主席保罗沃克曾经讲过一句话,过去100年对一般消费者唯一有用的金融创新是ATM。
从过去的几十年看,每个国家的信贷占GDP的比例大幅上升,是金融深化还是金融的普惠发展?恐怕更多的是金融深化,使金融资源金融服务给少数人带来利益,而不属于普惠的互联网金融和金融科技有提升效率,促进普惠金融的潜力,但是需要有正确的定位和政府的有效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