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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蝶蓝
《性本善》
我是一个很“多事”的人,总用自己的眼光来推测别人的需要,继而“多事”地参与其中。中间不免多次遭到白眼,当时很是羞愧与懊恼,可过后却又不长记性,遇事还是一如既往地“多事”。
冬天下雨的早晨六点左右,天黑路滑,加上汽车的远光灯照射,给路上的行人造成许多不安全因素。
送儿子上学的途中,看见打着伞行走的孩子,我总要伸出头来询问他们要不要我带上一程,结果当然是白眼与躲闪不及。也不止一次被儿子训说:“你就别多事了,谁不怕你是坏人啊!再说了人家怎样上学自有安排。”也对,我就是觉得我应该顺路帮帮而已。
有时我的“多事”也起到了雪中送炭的作用。端午那天下午,我带着儿子从娘家返程,车在107段快进城的途中,路旁水泥沟里(干的)一个穿花衣服的小伙子弯着腰不知道在干什么,我条件反射地停下了车,和儿子一起走过去。
只见他头的左边流着血,左手臂擦得血肉模糊,在吃力地拉着一辆侧翻在沟的电动车,车下趴着一个三岁左右的小女孩,孩子很小声地哼哼唧唧。十三岁的儿子二话不说就跳下沟准备帮他抬起电动车,我知道那肯定是徒劳,我因腰椎病使不了力,又怕他们会造成二次伤害,就转身拼命招手拦车,几次失败后,终于停下了一辆车,下来三个年轻小伙帮忙把车抬了上来。
由于车速不快,车是在慌乱中掉下来沟的,女孩只是吓着了没受伤,小伙身上的伤都只是擦的皮外伤,没大碍。小伙坚持说自己可以骑车回去,我还是带上他的女儿跟在他车后面送到了安全的地方。
有人说,“好事”者都是有遗传的,儿子的骨子里一定有我“好事”的基因,但愿他好心所做的好事,不说求回报,也不会遭遇黑心的讹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