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写作随笔-生活工作点滴大众话题

一个写字儿的人

2020-04-24  本文已影响0人  刘小葩

我今年23岁,专业化学。我不称自己是做实验的,而称自己是写字儿的。我是一个浪漫的人,索性就将这种不切实际的浪漫发挥到极致。甚至还要拍拍胸膛,大言不惭的说:我是一个写字儿的人。

01

我喜欢写字儿,是从高中开始。那时候的求学压力大,我不喜欢找人倾诉,所以就写下来。

一开始,我写考试心得。我不介意用着世界上最不留情面的词汇去批评自己。我的笔锋总是过于尖锐,一字一句把心灵刚刚长出来的虚荣鳞片剥落下来。写完之后,竟也觉得一身轻松。唯一让我觉得骄傲的地方,是我是诚实的。直面自己的内心世界,何尝不是勇士?这样想来,自然心生欢喜,也不觉得自己一无是处了。

后来,我写暗恋。快乐的、甜蜜的、心酸的、苦闷的,生怕错过每个细节,就统统记下来。暗恋是一个人的狂欢。写在纸上时,就会把感觉放大。我变得越发投入,因此感情波动变大,时常伤春悲秋。不过也自得其乐,像是一只嘴巴里填满松子的小松鼠,一颗也不肯吐。朋友们从来不知道我暗恋的事,一方面因为害羞,一方面也因为暗恋的感觉太奇妙了。我总害怕暗恋一说出口,就变成明恋了。

再后来,我写大学。一个全新的地点,全新的生活。我时常感到惶恐,也觉得人心复杂。我依旧不停的写。社团、初恋、失恋、考试、旅行、计划,想到什么写什么。有时一周写一次,有时一周写三次。一个人的朝圣路,总要一个人走。写字儿的时候,自己陪伴自己,不会显得那么孤独。

更多的时候,我像个捡破烂的,看到什么好就捡什么。我看书时,不仅要看书,还要抄句子。抄完句子,还要写评论。我不愿写在书上,总觉得一本书要干干净净,但是又忍不住去画横线,表明我读过。我对书有一种天生的占有欲,一本正正经经的书,总是要看纸质版的才好。我从来不买二手书,总觉得二手书被人动过。我从来不是一个多分在意这些表面东西的人,唯独买书和看书上,总要讲究这些。这大概是一个普通人最后的倔强吧。

02

2020年的1月份,我申请了公众号,用刘小葩作为名字,写我的故事。我曾一度陷入迷茫,因为有了公众号,就要想人设,还要写大家爱看的东西。有的同学说,你要结合自身特长,写点化学小实验,因为这个市场还未饱和,所以会有前途。有的同学说,你应该追追热点,写写明星、写写深度评论,这样才会有人看。还有同学说,要写干货,这样对大家有帮助,大家才会关注。

我一方面感谢大家给我出主意,一方面又感到自己的浅薄。我不是什么厉害的选手,所以写字除了想自娱自乐以外,还想练练笔。太多的想法,我也实在应付不来。把自己浸泡在追热点上,我实在没时间。我就是这样有点懒惰的人。倒不是不肯付出时间,是因为就算我追了热点,我也不知道应该怎么写。看到罗志祥的渣男行为,我除了说一句这人真不行以外,还有点同情周扬青。说到鉴定渣男,我也实在没有经验。我就是那种被偏爱的女孩子吧,所遇之人皆善辈,所经之事皆纯粹。没经历大风大浪,也活得安逸自然。

我感到苦恼。我问自己,除了自己,我真的写不了别人吗?我一这么想,就感觉到焦虑。提笔数次,总怕自己写不好。我的文字本就拙劣,写别人时,更加僵硬。心血来潮写一段,读第一遍就觉得晦涩,读上两遍,就再也看不下去了。我不喜欢的文字,是不肯给别人看的,我怕强奸别人的眼睛。

我写作,有时用第一人称“我”,也有时用第二人称“她”,其实“我”和“她”都是我。我写我,我也观察我。有时写经历,有时编脑洞,写出来,得心应手。人类的想法本不互通,我写别人就觉得隔着珠穆拉玛峰。写出来的文字,徒有其表。这样的文字不灵动,我也不喜欢。

03

关于写作,三毛在《温柔的夜》中写道:我做这件事,实在没有目的,说得诚实些,我只是在玩耍罢了,投身在文章里,竟是如此快乐,连悲哀的事,写到情极处,都是快乐的感觉,这一点,连自己也无由解释的,总是这样下去了吧,我毕竟是一个没有什么大道理的人啊!

能安静的抒发自己,何尝不是一种快乐。急功近利的写作,反倒让心灵蒙了尘。从珍珠变成了鱼眼睛,那该是多么可悲啊。

我时常幻想,把自己写的字儿整理成书稿,待我功成名就的时候发表。我的读者看到我的书,会说:“看吧,一个成功人士也是如此平凡度过一生。她也曾迷茫过、失意过。所以,现在的不顺利又算得了什么呢?”一想到这,我那张眉头紧锁的脸就会不自觉地解锁。

我想我这一生的浪漫从这里生根发芽,甚至跃跃欲试想要开花。那该死的渴望,变得越发浓烈。写出的每一个字都想要挣脱屏幕的限制,回归到心灵最温暖的那一处。

写吧,写出来就痛快了。谁说不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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