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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哲学,存在主义(12)

2022-09-15  本文已影响0人  小河边的依依杨柳

存在主义,最早是有法国的马塞尔提出的,存在主义是一个很广泛的哲学流派。

主要包括有神论的存在主义、无神论的存在主义和存在主义的马克思主义三大类。

代表人物有克尔凯郭尔、萨特、加缪、波伏瓦等。

存在主义在二战后(约1945年-1955年),成为西方思想界的主流学说,其后逐渐冷淡,但它对后现代主义等思潮的影响还在持续。

存在主义以人为中心,尊重人的个性和自由,认为人是在无意义的宇宙中生活,人的存在本身也没有意义,但人可以在存在的基础上自我造就,活得精彩。

“存在先于本质”的命题首见于萨特所著的《存在与虚无》,他的意思是说,除了人的生存之外,没有天经地义的道德和体外的灵魂。

道德和灵魂都是人在生存中创造出来的,人没有义务遵守某个道德标准或宗教信仰,却有选择的自由。

评价一个人,要评价他的所作所为,而不是评价他是个什么人物,因为一个人是由他的行为来定义的。

在萨特看来,他人乃是一个存在的客体,这种客体不同于物,他不但存在着,而且还对我构成了威胁,在他的“目光下”,他可能把我变成“物”。

在这种情况下,一个人要从他人的目光或他人的地狱中解脱出来,只能有两种途径:或者心甘情愿的做别人的物,或者使他人做自己的物,去操纵他人。

所以又诞生了另一个重要的哲学命题,他人即地狱。

存在主义对人的生存的孤独性、虚无性及不确定性的强调,从批判现代性、解构主体性、颠覆客观性等方面,为后现代主义的产生提供了理论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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