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广告人和创意
广告人在大众眼里通常都是创意的代名词。
他们需要随时保持着专业度和敏感度,所出的创意也都必须能够抓人眼球,直戳痛点,促进消费者产生购买冲动,这一系列的要求也就造就了许多个挑灯夜战的煎熬,一个接一个比稿和提案,无数次地被打击。
兰州乐享广告有限公司作为一匹最具备广告行业4A级潜质的黑马,又是如何处理这种困境的呢?
广告公司是产生创意的地方,而创意的使命就是解决问题。
例如:房产公司需要卖出他们的房子,那么广告公司为了解决这个问题,首先得出一份营销策划案,将房子本身吸引客户的点放大,还得让客户对这个点印象深刻,并为之动心;
其次,广告公司得解决在策划案落地过程中如何一步一步去放大这个点,去戳客户的痛点,去吸引客户,还得保证引流的客户都是房产所针对的目标人群的问题;
最后,客户吸引到了,如何尽可能的让他们心甘情愿得掏钱又是一个问题,虽然广告公司永不承诺,但努力做到尽善尽美是每一个广告公司的追求。
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创意一个一个的被提出,被运用,最后将问题解决。
现在的营销环境越来越复杂,科技的进步让一家公司能更为方便的触达消费者,并与其互动,从而产生了更多的营销组合,也造就了当下公司的困境:何处聚焦、如何投入。
在这种环境下,创意产业的本质并未改变,只是优秀的创意产出越来越难。
在科技改变了营销大环境的当下,掌握科技,紧跟科技发展步伐已经是广告人的职业操守之一,这对广告人的要求是:要么是略懂科技的创意人;要么是略懂创意的生意人;要么是略懂生意的科技人,三种人才相互合作,才可以做出结合科技,解决生意问题的好创意。
从前对广告人的定义可能是营销传播代理商,但从现在来看,对广告人的定义只能是用创意解决生意问题的一群人。
整个创意产业正朝着以客户为中心的方向发展,1964年提出的4P理论风行营销界30多年,1990年的4C理论一提出就成为了整合营销理论的核心,随后又出现了同样以消费者为中心,弥补4C不足的4P和4S,由此可见,创意产业的发展方向很长一段时间内不会改变。
因此,我们需要清晰地建立客户生意上目标与我们传播工作之间的联系,不该画地为牢,只做一个营销传播代理商,而是该登高望远,成为用创意解决生意问题的人,同时具有生意视野和广泛营销/传播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