遥远的一公里
和Summer聊天的时候,她说现在早上上班来不及的时候都骑魔拜去地铁站,几分钟就到,解决了她的上班最后一公里,很是方便。仿佛一夜之间,这些小小的,或橙色,或蓝色,或黄色的单车就铺满了城市的大街小巷。
我想起那些骑车上学的日子。
高中三年,骑车两年半,几百个日日夜夜,骑行在城南的家和城北的学校之间。没有青春片里,光影斑驳,车后座裙角飞扬的美好场景,除了遇到心仪的男孩子时的心跳是相似的,更多的是汗流浃背,夏热冬凉。而且我的自行车,真的很丑。那个时候流行直把手的单车,浅蓝色或者粉红色,适合女孩子,但我的车是弯把手,颜色是深褐色夹杂土黄,活脱脱的古董复刻版。虽然如此,但我依旧很满足了,因为就是这辆车,还是我哭鼻子闹脾气一个礼拜争取来的。买它的时候,是我们家最艰难的时候。那会儿,老爸说,你就走路上学吧,这种时候有学上已经不错了。他没有说要砸锅卖铁。那个时候的老爸,瘦瘦的,唯独肚子大大的,活像一只大青蛙。那个时候的我还不是一个懂事的孩子,撒泼打滚,软磨硬泡最终得到了那辆丑丑的车。现在想想,并非所有的父慈子孝都是与生俱来的,这感情也好似一个小Baby,起初是小小的,接受了阳光,沐浴了春风,带着生活的温热渐渐长大。
学校和家之间,半小时的车程,我骑得呼啦啦的,把自行车当飞机开。车自然坏得快。龙头撞歪了,链条掉了,脚踏板直接被车压没了,轴承里的钢珠掉光了,这辆丑车把能坏的地方都坏了一遍,但还好没有弄丢。我在大口大口扒饭,老爸就在家门口替我修车或者给轮胎加气。那个年代的男人总是天然携带一两种生存技能。小毛病轻轻松松搞定,大的问题就替我送到修车铺。这是中午的日常。晚自习后回到家,二楼的灯总是不太明朗的亮着,把车放进一楼的大厅里,拉下卷帘门,一天就过去了。我不喜欢过去那些苦难的日子,但是我怀念过去日子里的那些人,再也回不来的人。
高中毕业以后,我几乎没有再骑过单车。
依稀记得的是无数次的车后座。那是一辆高大的山地车,杂牌货,他是一个穷小子。说听不懂的唧唧歪歪的白话(粤语,他一定坚持说地道的说法要叫白话),只吃青菜和鸡蛋,偶尔唱歌,烟嗓带点破音,胳膊上的纹身隐藏了过去。我坐在后座,耷拉着两条小粗腿,刚从紧身牛仔裤解放出来的害羞的肉肉的腿,在烈日里晃悠着,真的不美好,但甘之如饴。环住腰部的手会不自觉的收拢,并排走的时候,我在最左边,车在最后边,车轱辘缓缓的转。点烟的片刻,我扶着车走,慢慢的车就走歪了,歪歪斜斜的就要倒在身上,他马上接过去,讨厌的烟味就浸了我一身。我曾以为就会这样走下去,但是有一天,自行车换成了电瓶车,我再也没有见过他和它。
我的遥远的一公里,有的骑车都已经到不了,有的已经不想再骑车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