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里的诗
春山爱笑,
明天我的路更远,
马蹄成了蝴蝶。
有一段时间里,我特别喜欢读温大侠的诗。他的诗总能带给我感觉,让我欢喜愉悦,使我激情澎湃,也让我想起陈年旧事来。
那一年,我记不清是春夏还是秋冬了。我记得喝完姐姐的喜酒之后,我就开始了新的工作历程。从乔治亚到纽约,再从纽约到麻省,从麻省到新泽西。我频繁的换工作,每份工作都没有超过三个月的。
姐姐姐夫新婚燕尔,而我只跟姐夫见过寥寥几面,他个子矮小,说话完全不着调,看起来是个小混混的样子,我原本不怎么喜欢他。后来才知,他待姐姐特别好,因为姐姐的关系,我也接纳了他。
姐姐结婚后,姐夫就想着开餐馆,想过上稳定的生活。我听说姐夫和他的姨丈合伙开了一家外卖小吃店,姐姐得知我工作不顺,就让姨丈介绍一份工作给我。
姨丈的弟弟在新泽西一家小店里当掌锅。我就去当帮厨,说好听点是帮厨,实际上只是个打杂。老板给我的工资一千八每月,我当时挺满意的。只做了不到二个月,老板就让我走人了。原因是我不小心弄翻了叉烧汁,而且红色的甜汁还洒落在老板最喜欢穿的耐克运动鞋上。这让老板特别恼火,他嫌我成事不足,败事有余。一气之下,就让我走人。
我跟姨丈弟弟相处的很融洽,他喜欢下象棋,我也喜欢。下班后,我们经常对弈,他的棋艺比我高一个层次,通常我下不过他。十盘棋,我只能赢二三盘。他也喜欢读书,他喜欢读温大侠的书。
中学时代,我是蛮喜欢读武侠小说的。上班之后,没有怎么读武侠小说。不过他那里有一本现成的温大侠的小说《血河车》,我就借来一阅。读着,读着,我就又拾起少年时的兴趣,在武侠梦里闯荡江湖。我觉得温大侠的文笔真好,诗情够感染力,读的我热血沸腾。
我问姨丈弟弟哪里买的书? 他告知我在榕信商城地下室里,有一家租书店,那里有许多被时间淘汰的旧书籍。可以租也可以出售。
我去过榕信商城多次,只为了买温大侠的书。有次在书店里遇见了我读初中时的同学。他是胡少华,少年时的他才华横溢,在我们班级里经常被老师点名表扬。而且考试总是名列前茅,是尖子生里的尖子生。
那次遇见他,真是他乡遇故知。他捧着厚厚的一叠书,跟我碰面。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他居然是那家书店的会员,每个月总要来借书还书。我问他,这么多的书,你看得完吗!
他说:只需要一周,他就能把比新华字典还要后的五本小说读完。我真佩服他的读书热情,他读书够勤,难怪视力下降,每天都要戴着一副眼镜。
我读完了一系列温大侠的书籍,让我对诗词产生了兴趣。我也对他的人生经历感到好奇。
温大侠原本也是一个特别胆小的人,这点和我相似。后来,是写作让他找到自己的自信,他变得踊跃活泼起来。他创办神州诗社,而且私底下也学武健身。他原是马来西亚华裔,中学毕业后求学于台湾,几经波折,辗转来到香港。
水里的绝笔,天光里的遗言。
挽绝你小小的清瘦,
一瓢饮你小小的丰满,
就是爱情和失恋,
使我一首诗又一首。
十五岁那年,我也是很喜欢写诗的。那时候带领我们一班的是资历深,经验丰富的陈松岭老师,他既是我的班主任,又是我的语文老师。
他支持我写诗,鼓励我写散文,培养我对语文的兴趣。我却让他失望,写出来的诗不像是诗,反而像是用心弄出来一道烧糊了的菜,吃起来味道极差,丢了也蛮可惜。
初中快要毕业。某一天,陈老师问我:是不是在班级里面喜欢上某个女生?他问我是不是喜欢林同学,我不想回答。因为我喜欢的不是林同学,而是郑同学。但我后来才知道,我们班里面的陈同学也喜欢我。
初中那三年,我们都是花样年华。每次想起,总会觉得那是此生最美的时光。我们不必为生计忧愁,也不必颠沛流离,只需专心致志的读书,随心所欲的恋爱。可我却老是放不开,遇见喜欢的人,暗暗的喜欢,不敢面对。
那时候,因为有了暗恋的对象。我她写了一首又一首情诗,我并没有把这些诗给她看过。我只是写完了,就用烛火烧掉,或是把诗笺撕成碎片,弄得体无完肤,让人无法辨认字迹,找不到我思想情感的痕迹。
真正的爱情本来就是一厢情愿的事,
能恋爱,
只不过是把一厢情愿变成两厢情愿的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