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见简书,我那落落落落落落起的21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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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中的第一落,应该是在我的小学,一所市里的重点小学。
我那时候刚从农村来城市里念书,像个傻二愣子,皮肤也很黑,不喜欢说话,就一个人默默地坐在角落里。
我后面坐着的是一个很调皮的男生,他最喜欢用黑水笔在我洁白的校服上乱涂乱画,每次我恶狠狠地瞪回去时,他反而乐了,装模作样地补上一句:
“哟,土妹生气了。”
但凡能够和农村人扯上关系的贬义名词,都成了我的专属名词。
除了后桌,同桌是一个女生,每天娇滴滴的,长得很可爱,就是成绩不太好。
她喜欢我帮她做作业、做值日。如果我不愿意,她就会突然变得狰狞,狠狠地在我的手臂上捏出一块淤青来,好几天都散不掉,或者把我的作业踩在脚下,硬是整出几个难看的鞋印子。
每次等她发泄完,我就捡起脏兮兮本子,用橡皮擦一点一点地擦掉,有时候真的是边哭边擦,等擦完鞋印子,作业本也湿了一大片。
那时候的我,不懂什么叫告老师,也不懂什么叫告家长,更不懂什么叫以牙还牙。
上年看到有关校园霸凌的事件时,我猛地又想起了当年被同学欺负的过往,我恨他们对我做过的事,但我最恨的还是懦弱的自己。
我以为过去十多年,我已经忘记了,可直到现在,我还清楚地记得他们的模样和名字,以及他们做过的事。
原来刻在骨子里的伤,是一辈子都忘不掉的。
十岁的孩子,也能很恶毒。
尽管,我真的不想用“恶毒”这个词去形容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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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的时候,情窦初开,几乎所有的女生清一色地都会喜欢翻版江直树,成绩好,长得好,会打球的男生。
我们班也有,成绩差的我也喜欢成绩好的他。
但是有一天在我写的日记被另一位女同学看到时,她对我说:
“你居然也敢喜欢他?”
当时我懵了,第一反应竟然是,我这么卑微而又不起眼的人,我怎么可以喜欢他?
我好像连喜欢他的资格都没有。
每天不敢正视他,也不敢离他太近,只是在他取得好成绩或进了三分球时,我会偷偷地在心里欢呼雀跃,一个人的独角戏,演绎了整个叛逆的青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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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考发烧失利,和心仪的学校无缘,我来到的高一班级,这里充满了早恋、打架、攀比和虚荣。
而我在这个班级里是那么地格格不入,很多人穿着阿迪乔丹耐克,看不起穿国产叫不出名字的我。
很多人在晚自习时玩手机睡觉,我会塞上耳机默默地做完练习册上的所有习题。偶尔在我学习时,会有人在耳边嘲讽,“哟,学霸好认真啊。”
我置之一笑,当什么也没听见。
好不容易高二分班进入重点班,认识了许多一辈子的好朋友,也许学生时期,只有高二和高三,我才是最快乐的,尽管学习是最苦的。
经历了高三的非人折磨,高考成绩公布,我盯着成绩单上的分数,有点恍惚。
第一次意识到,坚持和努力不一定会成功,它只是让你输得没那么惨。
而我,觉得自己输得有点丢人。
-4-
大一所有学生组织的面试,我一个也没有通过。
看见别人忙得热火朝天时,我一个人坐在宿舍里磕着瓜子看韩剧看综艺。
有一天,我从中午睡到下午,起床时发现天色已经暗了,整个寝室只有我一个人,黑漆漆的,只有走廊一点微弱的光射进来。
那一瞬间我突然感到恐慌,很害怕这种黑暗,一种被空虚感和孤独感包围的黑暗。
其他同学都有该忙活的事情,而我的人生是不是就要这样睡过去了?
丢到人群里,我是不是也找不到一个,哪怕是极其渺小的闪光点?
是不是平庸一词,贯穿了我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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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2016年7月遇见简书,遇见写作。
发现了很多很厉害的同龄人。
同为95后,出书签约月入过万的比比皆是。
原来,二十岁时选择很多,你可以选择苦逼,也可以选择牛逼,更可以选择傻逼,因为它最舒服。
大二的暑假,是我过得最不舒服的一个假期。
强迫自己日更,每天要抽出时间看书,一定要动笔写点东西,即使可能在最后把刚刚写完的五百字删剩五个字。
整个暑假我都在抓狂明天该写什么,痛苦阅读量为什么这么低,反思我究竟哪里做得不好。
可现在回头看,当初最难熬的那段日子,成了我最宝贵的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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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作这事,我身边没有太多人知道。
只是一次偶然,在简书上碰到了一个大学同学,她认出了我,但怎么也不敢相信是我。
她说:“我没有想到会是你,我以为你还是原来那样呢。”
我说:“我永远不觉得,我这辈子就这样了。”
人生可以起起落落,但请不要落落落落。
可以不光芒万丈,但不能停止自己发光。
毕竟,人生那么长又那么短,总得活出点样子,才算功德圆满吧?
我是共央君,一个爱讲故事的吕同学,立志讲够100个情感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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