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笔
广告是营销的核心,当然在现在这个遍地是网红的年代,一个个网红或者主播自带流量,自己就是金子招牌。在传播信息的媒介不断的演化过程中,广告的演化也非常迅速,从最早的报纸杂志、电视媒体、互联网门户、视频网站、搜索引擎、到现在因为移动终端的诞生,又出现了很多种广告的形式,公众账号、APP也成了一个个广告的载体。广告的投放形式不断的在发生变化,收费方式也发生了非常大的变化。从之前的报纸杂志固定版面固定价格、到电视媒体的竞标、到门口网站的广告弹窗,谁占据了最大的受众,谁的价格就越高,收费模式比较死板,投放群体也不精准。直到PC端google推出竞价排名,当然不会像BAIDU那么赤裸裸,他的广告投放更多依靠大数据的手机投放到对应的网页中的。而百度直接跟竞价强相关,所以才会出现那么多的虚假广告。但是这俩中投放方式都没有跟用户形成正向的反馈,用户不能给平台对广告主进行反馈和评价,所以即使百度不作恶或者严格审查也会有漏网之鱼。很多的网页,尤其是软件下载站,大片的虚假下载按钮,直接影响了用户的体验,也影响了内容的展示,长远看来得不偿失,为了短期的钱舍去了长远的方向和目标,当然他们不一定有长远的目标。最近听混沌研习社莉莉丝老板王信文关于《理性思考与创业》的主题分析中第三段提到,facebook对于竞价广告除了初始的出价、转化率、点击率等影响最后广告展示情况之外,facebook还加入了相关性评分,即用户可以对广告进行点赞或者叉掉,这一行为会对最后的广告评分有非常大的影响,尤其是叉掉这个行为是赞的好几千倍。这样会倒闭广告主制作非常优美的广告,从而不仅没有让广告影响内容的展示,而且让广告成为内容的一部分。这就是通过规则,把设计者和执行者的最大利益起来。这既是制度设计的秒处,回想到微信朋友圈对于广告的投放也是非常的慎重,也加入了点赞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