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编 问题的形成 ● 第3章 原地踏步,或者当解决之道变成问

2019-01-19  本文已影响0人  晾晾妈妈310

第2编 问题的形成

● 第3章 原地踏步,或者当解决之道变成问题

我们先是惹起尘埃,然后却宣称看不见。——乔治·柏克利(Ceorge Berkeley)

现在你已经破墙而入,但是在隔壁的小室里,你还想做什么?——圣·琼斯,(新而纷乱的思想)演讲内容

变化(甚至在成长和发展的某些层面)的推动者,通常是基于某种常态的偏离。当冬天来临,气温降低,房内必须开暖气,外出则须加衣服,以使自己舒适。如果气温降得更低,就需要更多的暖气和衣服。换言之,为了恢复常态,以求舒适和生存,一定要有所变化。根据群的第四特性,不论造成偏离现象的是什么,只要利用其对立者(如暖气对寒冷),即可得到所要的变化。如果单一行动不足以改正偏离现象,只要持续加强同一行动(more of the Same),终将获得预期的效果。这一简单而“合乎逻辑”的问题解决方式,不仅适用于许多日常生活的情况,在生理学、神经学、物理学、经济学和其他领域中,更是剖析无数复杂过程不可或缺的利器。

然而,故事并非如此简单。我们不妨来看看一些其他类似的、较具体的情况。酗酒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因此对酒的消费必须加以限制;但是这个办法并不能除去问题,解决之道(禁酒)反而成为问题。禁酒本来是为了拯救这一社会罪恶,但是这帖药却变得比疾病还要糟;酗酒者有增无减,地下酒厂林立,其产品质量之低劣更使饮酒成为大众保健问题,政府不得不成立特警以缉捕私酒商,而这些警员在执行任务时常会贪污,等等。当问题日趋恶化,禁酒令的执行也更加严格。但是“出乎意料之外地”当解决之道成为问题时,并未带来预期的改变,“解决方案”反倒严重地制造了问题——事实上到最后却成为两种罪恶中最严重的(其一为总人口中某一比例的酗酒者;其二为走私、贪污和帮派火并的蔓延以及高比例的酗酒者)。

这个例子也可以说明真实生活情境中,关于变化的另一个重要而乍看似乎矛盾的现象。以群论的抽象术语来说,成员(如整数、粒子)个体属性不变,可变的是成员的组合系列、成员之间的关系,等等。在真实生活中,虽然有些问题的严重性可能维持在某一个程度,但是许多问题如果未经处理或处理不当,非但维持不了多久,而且容易趋于恶化——尤其当错误的解决方案一再被使用时。这个时候,从结构上看,情况并无多大变化,或仍维持原状,但是问题的困难度和其所导致的痛苦却日益增加。读者应牢记这一区分.否则我们的下一个例子就似乎有一点矛盾了:即问题一方面被当作一成不变的,另一方面却被描述成每况愈下。

色情算不算一种社会罪恶?对许多人而言,答案无疑(也无人会质疑)是肯定的。因此,运用一切法律手段来打击和抑制色情,是合乎逻辑之事。但丹麦的例子已经告诉我们,色情的完全解禁,不仅未打开罪恶和道德败坏的闸门,事实上反而使人们对色情淡然处之,且加以斥责①。因此,在色情的例子上,“持续加强同一行动”的解决方案(法律抑制)不但是两个问题中的较大者,甚至其本身就是问题所在,因为若无这一“解决方案”,也就不会有问题的存在。

【①尽管目前丹麦的色情制造业仍旧生意兴隆,但是他们的产品,几乎全部销往那些人民仍受法律“保护”的国家。】

令人疑惑的是,一方面这类解决方案的不合理已经明显地摆在眼前,而另一方面人们却一再地尝试进行这类改变,似乎那些主其事者不能从历史中吸取教训②。我们可用“代沟”做另一个例子。显而易见地,老少两代之间的痛苦摩擦自古皆然,几千年来人们对此表示哀叹,方式千篇一律③。这一令人头痛的现象虽然历史悠久,但是至今似乎还没有人发现改变它的方法,因此有人便假设代沟问题是无法解决的。不过在今天,已经有不少人相信代沟可以填平,也必须填平。这一信念(而非代沟本身)反而制造出许多前所未见的问题——主要是因为代与代之间的日趋两极化——而在此之前,问题只有一个,而且人们似乎已学会了如何与之共处。但是在今天,初现的两极化被增强之后,愈来愈多人开始“了解”必须要再接再厉。“持续加强同一行动”是他们改变的方式,而这一“解决方案”即成为问题本身。

【②例如,美国曾经试行禁止色情的政策,结果成效不彰;14年后,印度并未吸取历史教训,仍然将禁止色情列入宪法条文中,而遭遇到完全相同的问题。③在一块据推算至少有三千年历史的巴比伦泥版上写着“今日的年轻人真是坏到了极点,他们邪恶不信神而懒惰。他们根本比不上从前的年轻人,他们根本不能保存我们的文化。”】

我们认为,在许多人类难题的处理上,也出现了同样的并发症:根据常识,抵制一件令人痛苦或不愉快事件的办法,就是将其对立者引进该情境中。例如,亲朋好友在安慰一个抑郁者时,还有什么比逗他开心更合理的做法?但是十之八九那位抑郁者不但未蒙其利,反倒陷入更深的悲伤中,这又促使其他人更努力地想使他看见乌云的金边。他们被“理智”和“常识”牵着鼻子走,看不出(病人则说不出)他们的帮助等于是要求病人应该有某些感受(高兴、乐观,等等),不应出现其他的感受(哀伤、悲观,等等)。结果,对于病人而言,原来可能只是一份短暂的哀伤,现在却混合了其他的感受,即失败、恶劣、不感激那些深爱着他又极欲帮他的人。这一点因此成了抑郁本身——而非原来的哀伤。

这一模式常见于某些家庭,在这些家庭里面,父母有着极其根深蒂固的观念,认为有教养的孩子应该是快乐的,以至于即使孩子只是表现出最普通的、短暂的不高兴或别扭情绪,他们也会认为这是一种无言的抗议,因而建立了“不高兴就是不乖”的公式。父母的命令:“回房里去,除非面带微笑,否则就别出来”,只是诸多在同样的企图下,力图促成改变的诸多方法之一而已。然而孩子现在的情绪,不只是觉得有罪恶感(由于未能感受到他“应该”感受的,以使自己被接纳、变“乖”),而且很可能对自己的遭遇感到无可奈何的愤怒——又是两种会被他父母列为不应该具有的感受。

对于本属无伤大雅的问题,这种处理不当的模式一旦被建立起来,且成为一种习惯性预期,那么外在的强化作用(即父母企图促成改变)便成为可有可无。临床经验显示,个体在这种情况下,终将应用引发抑郁的“解决方案”于自身,然后成为货真价实的病人。

睡不着的人通常所采取的解决方式,基本上和上面的例子相同,也产生了反教果——事实上每个人都偶尔会遇到这种困难。大多数失败者所犯的错误是企图用意志力来强迫自己人睡——结果只是使自己更睡不着。睡眠本质上是一种只能自然而然发生的现象,当一个人下定决心要让自己入睡,睡眠即无法自然发生。看着时间一分一秒消逝,愈来愈着急的失眠者,只会如此一再强迫自己,因此他所用的“药方”到最后却变成他的疾病。在这个时候,“原地踏步的自我强迫性”可能导致饮食习惯改变、睡眠时间改变、服用安眠药,继而依赖药物;以上的每一个步骤,不仅都无法解决问题,反而使整个问题更加恶化。

在婚姻治疗中,常可看到夫妻双方各自认为自己的举动,乃是针对对方错误行为的最恰当反应。也就是说,在他们各自的眼中,对方的某一纠正行为,就是必须被纠正的行为。例如,有的妻子可能会觉得丈夫对自己不够开放,不让她知道自己在他心中的地位、他心里在想什么、他在外面都做些什么事,等等。自然地,为了获得她需要的数据,她就问他问题、注意他的行为,以及用各种不同的方式检查他。如果他认为妻子的这些行为冒犯了自己,可能连一些本来无伤大雅、不必隐瞒的事都不告诉她——“就是要让她搞清楚:她不必知道我的每一件事。”但这个解决方案不但未能改变她的行为,使她收敛一点,反而火上加油,令她更加担心和不信任——“如果他连这些小事都不跟我说,他一定隐瞒了更重要的事。”他透露得愈少,她愈是打破沙锅问到底,而她愈追问,他愈是守口如瓶。等到他们去看心理医生,如果医生未注意到他们的互动模式和解决方案才是问题所在,那么妻子的行为可能就会被诊断为病态的忌妒。

以上所有的例子都说明了在某种情况下,新问题的产生,纯粹是因为改变既存问题的方式的错误①,而这种问题形成的方式,可能发生在人类生活的任何层次—个人、两人、家庭、社会,等等。上述的夫妻案例中,在别人看来,双方好像是两个水手,各悬于帆船的一边,以稳定船只:一方越是为了稳定船身而向外倾斜,另一方为了抵消对方造成的不稳,必须越向外倾斜;若无他们这些稳定船身的特技表演,船本身也可维持得相当稳定(见图3)。我们不难了解,为了改变这一荒谬的情况,其中至少有一人必须做出看似并不怎么合理的动作,即“稳定”少一点,而非多一点。由于这会使对方也立刻收敛(除非他想以落水的方式结束),最后双方才得以舒适地回到平稳的状态。我们将在第7章讨论此种促成变化的不寻常方式;在本章的最后,且让我们看看变化的理论如何适用于以上诸例的。

【①或者更荒谬地,甚至是因为—个并不存在的问题。详见第5章。】

正如第一个例子(暖气对寒冷)所说明的,在许多情况下,常态的偏离可以利用其对立者加以恢复常态。在控制论上,这只是一种负反馈( negative feedback)现象②,可以使一个系统重新获得并维持其内部稳定。在群论上,这一稳定过程具有群的第四个特性,因而其结果为恒等成员(零变化)。如前文所述,在许多情况下,这种解决问题和改变的方式,可以提供有效且令人满意的解决方案。在所有这些例子中,系统内在的第一序改变潜能,足以应对变动,而其结构则维持不变。

【②对不熟悉控制论学术语的读者,我们应指出“负反馈”指的是一种既存偏差的对立者或反面(因此能加以抵消)。这不是价值判断,不应该跟其他口语化但错误的用法相混淆。例如“演讲者得到了许多负面的反馈”,这意指听众不同意他的说法。】

在本章所介绍的其他例子里,第一序改变(不论涉及四个特性之中的哪一个)皆无法带来预期的变化。因为在这些例子里,系统结构本身必须改变,而这一目标只有在第二序改变的层次上才能达成[在前述汽车的例子上,这意味着驾驶者必须换挡,而不是将油门踩到底;在控制论上,则意味着必须发生一个阶段性功能变化(step-functional change)]。在这些情况下,如果人们只知道造成第一序改变,其结果不是使应该解决的问题更为恶化,就是解决方案实际上变成了问题。

在此我们必须对所使用的两个名词——困难( difficulties)和问题( problems)区分清楚。此后当我们谈到的“困难”时,我们指的只是一种不可欲的状态,可以通过一般的行动(通常属第一序改变类型,如暖气对寒冷)来解决,不必运用解决问题的特殊技巧;或者,我们更常指的是一种不可欲而相当普遍的生活状态,因为无解(至少目前是如此),所以必须接受。我们所谓的“问题”,指的是因处理困难不当而造成的僵局、停顿、死结,等等。基本上,处理不当的方式有下列三种:

a.企图以否定问题存在的方式来解决问题:应当有所行动,但无人采取行动。

b.企图改变某种困难,而该困难以现实的观点来看,不是无法改变(如代沟,或总人口当中少部分无法治愈的酗酒者),就是根本不存在:不应当采取行动,却采取了行动。

c.犯了逻辑层次误置的错误,而导致为没有结局的游戏。这可能有两种情形:其一,试图以第一序改变改变某种状况,而该状况必须从更高一级的逻辑层次才得以改变(例如,“9点问题”或抑郁症、失眠症、忌妒等案例中所犯的常识错误)。第二种情形正好相反,当第一序改变即足以解决困难时,却试图促成第二序改变(例如,不满意别人行为的改变,而进一步要求“态度”的改变):在错误的层次上采取行动。

根据我们的经验,这三种处理变化的不当方式非常重要,在以下三章中将分别加以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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