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外
今夜我又来到你的窗外
窗帘上你的影子多么可爱
悄悄的爱过你这么多年……
这是一首歌词,遥想那已经是2000年的事情,十几岁的我们超级喜欢听,每天循环无数遍,流行歌曲,还是单放机的年代,为了学英语听力,天天缠着父母,甚至还动员班主任给父母做工作,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最后终于感动了父母,同意买一台单放机。那时候单放机还是个新鲜玩意,并不是每个人都有,一台机子便宜点的也要一百来块,很贵了。
于是刚拿到手的时候,爱不释手,学习的热情高涨,每天一有时间就打开听英语听力,回家更是时刻不离耳朵。很多时候,我们对对东西的喜爱,就跟谈恋爱一样,开始都是无法自拔,等到经过了热恋期,就回归原生态了。英语听久了,发现用来听歌,那种感觉真的是太舒服了。听着优美的旋律,从耳朵顺着神经,进入大脑,然后在脑回路中来回萦绕,全身心享受歌曲,大脑已经停止工作,懒洋洋的跟着歌曲转动,一种无法逾越的快感。当再次听到英语听力时,整个人都是不舒服的,甚至感觉有点刺耳。那种你听到的单词是“today”,问题却问的是“yesterday”,太烧脑了, 每次听得都头大。
久而久之,买单放机最初的动机基本丢到脑后了,每天就是拖着拖鞋,穿着宽大的裤子,单放机挂在皮带上,吊在屁股后面,耳机线顺着身体爬到耳朵里,双手插兜,轻微摇晃着脑袋,昂头勾背的,晃悠晃悠的去教室,后门进去,瘫坐在位置上。那种神气劲,就像铜锣湾扛把子一样,自我感觉无限美好。完全无视老师那鄙视的眼神,似乎在告诉老师,有本事你打我呀。
虽不知,那时真是幼稚的可笑。每当我回首往事时,我都会因为碌碌无为而懊恼。时间飞逝,人生傻活,几何时我真的想再来一遍。
隔壁班的那个女孩
怎么还没经过我的窗前
遗憾的不只是读书,还有爱情。说是爱情好像有点牵强,应该是初恋吧, 其实也不是,那叫不是初恋的初恋,还是叫纯洁的初恋更合适吧。
在一个地方,一待就是三年,浑浑噩噩的三点一线,百分之八十的时间都在教室坐着,四十多分钟又不能动,总得有点追求吧,否者人生太无趣。男孩子的追求,秃子头上的虱子----明摆着的,就是喜欢女孩子了。下课上课,上课下课的,这一来二去,我就喜欢上了隔壁班的一个女生,那种清新脱俗的美。每天都盼着她经过教室的窗前,没有什么华丽的衣服,也没有花枝招展的打扮,我却能很快的在人群中搜索到她的身影,然后心跳不已。有时她也转个头,望一下我们教室里面,瞬间我的脸刷的就红到耳根。其实别人压根就没看我,自己在那一顿自作多情,自我陶醉。
后来不知道为什么,学校开始流行了交笔友,就是把想说的话写在信纸上,或者白字上,然后给到你想要给的人,等待回信。那应该是微信的前生吧。不要以为信是要寄出去的,其实就是自己的学校,要不就是同班的,要不就是别的班级的,压根出不了学校,快递两个字那时候还没有被创造出来。约莫是2001年的事情,好久好久了,写着写着,怎么感觉就像发生在昨天一样。
后来不知道什么原因,我想不起来了。我和她就成了笔友,不是很频繁的那种,书信往来大概一周可能也就一封,是通过同学传达的,曾经激动的到处买那种好看的信纸,买了好多,因为写了又删,删了又写的。每次都激动得手发抖。没过多久,我们相互认识了,就是知道了对方是谁,不再是我单方面知道她了。
懦弱的是知道双方之后,我有时有意的躲着她,不知道怎么去接触,怎么进入下一步交流。还是喜欢每天在窗户那里盼着她经过,想多看她一眼。
故事就这样结束了,不应该有下文吗?现实就是没有,半年之后,我就离开了那个学校,没有说再见的离开。后来想写信,可是成本太大,不知道怎么送到她手中,很快就因为繁重的学业,在心底埋藏了那个女孩。
虽然唯美,但是后悔!后悔当时为什么没有大胆的去和那个女孩交友?后悔换学校之后为什么没有继续想办法保持联系?
月圆而美,但是残月更让人回味无穷!人生没有完美,那个不记得名字得窗外女孩留在深深的记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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