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岁男童上女厕所遭拒绝,其母痛骂,称“伤害了孩子心灵”
1月30日在哈尔滨一地铁站女厕所内,一名女子发现有个男童在里面上厕所并且没关门,于是对孩子说:“这里是女厕所,男孩不能进来。”在隔壁的男童妈妈听见了,一脸怒气责怪女生吓到她6岁的孩子,伤害了孩子心灵,要女子给男童道歉。否则,不让女子离开。
视频显示,孩子妈妈表示:“道歉,我没有别的要求,跟孩子道歉,取得他的原谅,要不咱们谁都不许走。”
女子问道:“我为什么要取得他的原谅?”孩子妈妈说:“因为你给他说哭了。”
女子表示这里是女卫生间,男孩不能进。孩子妈妈却说自己孩子年龄很小,才6岁,并反问道“谁说这么点孩子不可以进女卫生间了?”女子说,“6岁都快上小学了!你知道吗?”
随后有工作人员上前拉架,但男童妈妈并没有冷静下来,还是很愤怒地说:“必须道歉,你伤害到我孩子了,你伤害到他的心灵了,你知道吗?”
期间,男童妈妈还打电话,让老公过来帮忙,男童爸爸闯入女厕,一起责问女子。
(来源:鲁中晨报)
“男童进女厕引争吵”“男童进女更衣室让人困扰”“男童该不该进女澡堂”……已经不记得这类事情,是第几次引发争吵和矛盾,并且冲上热搜了。此消息登上热搜后,迅速引起网友热议,“6岁了,如果不是特殊儿童,我认为妈妈可以在厕所外面等孩子自己上男厕了”,“她难道没伤害女生的心灵吗”,“6岁了大姐,我儿子4岁,我都在男厕门口等着”。
@叨叨说法
首先,6岁的男孩进女厕所确实不合适,即使从孩子自身性别意识培养的角度讲也不合适。即使是妈妈一个人带孩子出行,孩子要上卫生间,也可以考虑让孩子自己进男卫生间,妈妈在门口附近等着,期间不放心可以互相说话,最好不带孩子去女卫生间。
其次,我国《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女厕所本就属于相当具有隐私性的私密空间。本案中虽然男童妈妈强调男童还小,但是男孩进入女厕所确实存在侵害其他女士隐私权的可能,如果被认定侵权成立,作为监护人的家长可能面临赔礼道歉、损害赔偿的法律责任。
最后,法律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应当为顾客提供安全保障,保障顾客的人身财产安全及个人隐私安全。地铁站属于公共场所,其管理者同样需要承担安全保障义务,对于需要按照性别进入的入口进行性别提示及标识,应有服务人员进行相应的管理。
近年来类似男童进女厕所等事件频发,现代社会人们越来越重视保护自身权益,家中有小孩的父母,应尽量避免异性看护进入隐私场合,父母在养育子女时,要有意识地注意男女之别,在家庭教育观念中,也要强调边界意识,积极引导孩童树立正确的性别观念。同时公共场所也应尽力完善设施和服务,对妈妈们多些关怀和理解。
这事您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与大家一起交流您的看法!
------ 关注@叨叨说法,案例中看人生百态,品人情冷暖,法律中寻破局之法,行正义之道!
#男童进女厕引争吵# #女子不让6岁男童上女厕所遭痛骂# #女子不让6岁男童进女厕所遭家长痛骂,“伤害了孩子心灵,必须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