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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学,流浪,写歌,当一个死不悔改的混蛋 | 混蛋列传之风子

2020-12-18  本文已影响0人  游民王阿牛

1、

哥们奔袭千里上岛,带来了音乐和姑娘,还有绝对管饱,不够还可以续的狗粮。

他音乐玩得好,初中开始写歌,19岁就出了第一张专辑。人本来就帅,更要命的,他一弹琴,就有种旁若无人的专注,清澈的嗓音配上迷离的眼神,让人感觉他仿佛在很遥远的地方,又仿佛就在你耳旁呻吟。怎么说呢,反正就是很讨厌了,姑娘们都喜欢他,没我们啥事,妈的。

有时我看到他,会感觉很像年轻时的自己,帅气,有才(就这么不要脸,哈哈),混蛋,放荡不羁,还广受姑娘热爱。

好吧,准确来说,应该是像年轻时理想版的自己。

他高中写了首歌,歌里唱到,“我必须松开,姑娘的手。”才高中人就有这烦恼了,那会我还在挣扎着怎么才能牵上姑娘的小手呢。差距大概就这么大。

当然,这事也不全靠外貌或才华,锻炼和教育也重要。据说从他小学开始,他爸就教他泡妞,因为怕他担着“河南人都是骗子”的骂名,以后找不到女朋友。

2、

如同很多有天赋的人一样,他很早就发现学校并不能教给他什么,不如退学,去喝最烈的酒,驯服最野的马。

但也如同很多穷困潦倒的天才一样,家里并不理解他,还断他经济来源,以此来让他提前感受下生活的艰辛,认清那些所谓理想的虚无。

这招有点狠,年少的他有点蒙,只能迂回反抗。不让我退学是吧?好,那我就逃学,反正就不上课。

有一次逃学被教导主任抓到,叫他们班的物理老师来认人,“这应该不是我们班的学生”,老师指着他说,“没见过他”。

逃学多出来大把大把的时间,他肆无忌惮地挥霍那白花花的青春,每天去街上晃荡,听叛逆的摇滚,读黄暴的禁书,调戏姑娘,抽烟喝酒,还有就是通过写歌来安放自己的迷茫和旺盛的荷尔蒙,像什么“姑娘,今夜我不想睡觉,只想睡你”,还有什么“妹妹你要上了贼船,可别怪哥哥没说清自己是个混蛋”啥的。

就这么混到了高中毕业,虽然课没咋上,但仗着脑子好使,还是混上了大学。

可命运的车轮在行驶中突然咣当了一声。

他那会并不知道,那一声是一个小零件的脱落,而这个小事件,会引发了他人生的脱轨,而且会越跑越偏,永远没法回头。

高考结束的那个夏天,他徒步搭车去西藏,看了一路的好山好水好姑娘,还在拉萨失掉了他的处子之身。

“姑娘正好,我正年轻,世界正当时,学校我是不回去了”,他对十八岁的自己说到。

收拾行李,去告别刚认识的大学同学,就退学了,干嘛去?不知道,也不需要知道,他只知道自己要出发,去辽阔的西域,去湿润多雨的南方,去往姑娘和光芒所在的方向。

 

3、

家里再一次实施“断粮”政策,想逼他浪子回头。但这一次,方法失效了。“没有什么能够阻挡,我对自由的向往。”他扛起行李背上吉他,踢着拖鞋唱着歌,离开了家门。

第一个问题很快就出现了,原来人是会饿肚子的。

北岛说“年轻的时候读什么书,往往没有道理,余生却被其左右”,在风子这也应验了。

他在饿肚子时,想到了之前读的一本书,讲修行的,里面的大师说只要会思考、斋戒和等待,就够了。“那我也能行啊”,他想。

他开始每天思考佛经度日,用斋戒省饭钱,还有就是等待,等待感受升起,感受消失,等待肚子饿了,肚子不饿,等了好久,肚子还是饿。

“只会这些看来还不行”,他想,然后看到身边的吉他,“对,我还会这个”,于是就跑去教琴。

钱赚了,肚子不饿了,又到“踢着拖鞋唱着歌”的出发时刻了。

“我还是选择转身去做一个混蛋,

带上我的吉他和手枪,

我要把我的仇人通通都杀光,

再去亲吻那个我最爱的姑娘。”

 

4、

唱着唱着,他就流浪了半个中国,走着走着,他又回到了拉萨,回到了那间失掉初夜的小旅馆。

旅馆陈旧破败,横七竖八的躺着人,脸上大都挂着一幅不要挡住我的阳光的表情。

一切都很熟悉,只是佳人已不再。

当年的风还是那样的吹动,可再也没人为他转动那经筒,吹来的只有多人间那一屋子的臭脚丫子味。

他整了瓶拉萨啤酒,拿出吉他,在拉萨的艳阳下晾晒了自己的悲伤。

他想到了109国道上,高原的风刀子般呼啸,黄昏将至而他们搭不到车,他正担心夜晚怎么过,姑娘拉着他的手一字一句地说,“哪怕一路走到黑,我也会陪着你”。

如今,他却只能“像一头孤狼,走入那无人的黄昏”。

“我觉得自己就像大话西游里的那条狗,我梦到自己又遇见了你,在拉萨的街头。”他唱着当年为姑娘写的歌,越唱越难过,突然一个哥们跳起来大吼一声,“走了走了,摆摊去了。”

这惊雷般的一吼,差点又改变了他的人生。

5、

他从未发现,原来自己在摆摊上也天赋异禀,摆了没几天,已经吃喝不愁,日入上千。

几乎就是地摊上一躺就开始数钱,那还要啥自行车?

到后来他干脆发展了一堆下线,地摊都不用去,梦里都是钱掉落的声音。

在他快要在金钱和欲望中沉沦之时,一个姑娘的出现,把他从悬崖边拉了回来。

那是一个失眠的夜晚,他在大昭寺磕了半宿长头,午夜突然下起雨。

他躺在地上,夜凉浸透身子,边上的藏民大叔借他一条毯子,毯子油光发亮一股浓重的酥油味,但是暖和。

晨光熹微中,一个姑娘朝他走来,姑娘递给他一个包子,说听过他的歌,歌曲让人悲伤。

他接过包子,热乎乎的,带着姑娘的温度,一口下去,汁液淋漓,“好好吃”,他点头致谢。

姑娘微微一笑,皓齿明眸,如晨光一般美丽,并且像强盗一样,一下推门入室,住进了他的心里。

6、

回到旅馆,他睡不着。哥们喊他去出摊数钱,他也提不起劲。除了那个姑娘,所有的事情都显得很没意思。

他把对姑娘的爱化作音符,在呼噜声此起彼伏的多人间连夜写了一首歌。

第二天一早,他抱着琴屁颠屁颠的跑去姑娘住的地方,像拿着过年红包奔向糖果铺的小孩那么得意忘形。

“姑娘,我会试着写一些不那么悲伤的歌,因为我不想看到你难过”,他搂着吉他给姑娘唱道。“要是不嫌弃,不如和我一切去流浪?”

姑娘揉揉眼睛,惺忪的眼里闪着泪光。

他盯着姑娘那张酷似邱淑贞的脸,期待着一个童话般的浪漫结局。

“让我想想”,姑娘说了一句,就把门关上了。

后来姑娘给他写了很长一封信,信里说了很多,什么家庭,性格,年龄,三观等等……,像官员在作报告,貌似说了很多,但不知道到底啥意思。

“能不能痛快点?”他问,“行还是不行?

“如果一定要给个答案,那就是不行”,姑娘摸摸他的脑门,说到。

“明白了。”他故作潇洒,回头就走,但爱这种东西,不是说放下就能放下的。

这是他顺风顺水的人生中第一次重大的失败。

他那会还不明白成功的平庸和失败的高贵,也还没接受“爱别离,求不得”乃人生之常态,他只是默默在心里想:“这事没完。”

那个高傲的姑娘,将来会与他重逢在异国的街头,并会再次抚摸他的脑门。

这一次,海盗船长将会登场,命运却早已注定。

(未完,待续)

后记:

1)有些细节是我根据跟风子闲聊或酒后扯淡的印象回忆出来的,不一定与事实完全一致,如有雷同,纯属巧合,如有不对,概不负责。就当小说看好了。

2)这家伙姑娘太多,一篇写不完,而且我饭量一般,一下也吃不下太多狗粮。预计能写个三部曲,但我的预测能力一向很差。下一篇如果写,就写音乐与姑娘那些不为人知的故事。

3)想听他更多音乐了解更多混蛋事迹的,可以去网易云音乐搜索“风子”。

4)说个花絮吧,前面说到风子在逃学时读了很多书,尤其痴迷佛经。后来他在酒吧遇到一个姑娘,酒后跟姑娘开房,他躺床上拉着姑娘的小手,扯了一晚的佛经。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怎么说呢,年轻时书真的不能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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