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约失效

2019-08-01  本文已影响0人  kphoney

要约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内容具体确定;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一般说来,要约成立的要件有四个:

1)要约是特定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

2)要约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相对人发出。

3)要约必须具有缔约目的并表明经承诺即受此意思表示的拘束。

4)要约的内容必须具备足以使合同成立的主要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

(一)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

(二)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

(三)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四)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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