识破诡辩术的三种表现,用不着对牛弹琴
宋钘说“见侮不辱”,受到欺侮,并不当作羞辱;墨子说:“圣人不爱己”、“杀盗非杀人也”,都是试图用字的不同来搞乱“名”的真正含义,“侮”与“辱”虽然是两个不同的字,但它们的含义是一样的,見侮不辱不是自相矛盾嘛。圣人爱人,圣人自己也是人,圣人怎么会不爱自己呢?盗贼也是人,杀盗怎么不是杀人。所以只要查验一下该“名”的真正含义,就可以发现他们说的是否行得通,这样就可以杜绝这种胡言乱语了。
惠施声称“山渊平”,宋钘主张“情欲寡”,墨子说“刍豢不加甘,大钟不加乐”。这是试图用现实中的特殊情况来搞乱“名”的一般含义。
高山上的湖水平面是可以与低矮一些的山一样高,惠施由此就说山和湖一般高;宋钘自己欲望不多,就说人的欲望本来就很少;肉食不一定必其他食物美味,大钟的声音不一定能给人带来更多的快乐,墨子由此来否定肉食的美味和大钟作为乐器的作用。
对此,只要查验一下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特殊的情况,看看他们的说法同通常的说法哪一种更符合,就能杜绝他们的谬误了。
墨家有“非而謁楹”和“有牛馬非馬也”的论断,这是通过混淆“名”的概念搞乱事实。。对此,只要查验一下特定的“名”约定的含义,指出其违背名的本义,就能杜绝这些说法了。关于墨家有“非而謁楹”和“有牛馬非馬也”的论断,比较复杂,请参阅昨天本人的铺垫文《墨经》太烧脑:非而谒楹与牛马非马到底在说啥?
凡是擅自制造的种种怪论邪说,都不出以上三种类型,即偷换概念、以偏概全和混淆概念。因此,英明的君主明了它们的谬误所在,但不与他们争辩。
荀子在第一篇《劝学》中就申明:
问楛者,勿告也;告楛者,勿问也;说楛者,勿听也。有争气者,勿与辩也。故必由其道至,然后接之;非其道则避之。故礼恭,而后可与言道之方;辞顺,而后可与言道之理;色从而后可与言道之致。
有人询问不合礼法的事,不要试图去规劝他;有人宣扬不合礼法的事,不要试图问罪于他;有人为不合礼法的是辩解,听都不要去听。这些胡搅蛮缠的杠精,你不要和他们争辩。
所以我们必须坚持一个原则,有人来和我们研讨礼法之道,他的出发点必须是端正严肃的,符合这一点,我们才和他一起会面讨论,否则宁可避而不见。
就是说,来人外表端庄严肃,我们才可就礼法之道的特性发表看法;来人言辞端正不悖,我才可就礼法之道的义理发表看法;来人神情从容淡定,我们才可就礼法之道的情致发表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