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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力乱神|刑天神话与汤武革命

2017-10-23  本文已影响243人  1cdf2c6086fb

“精卫衔微木,将以填沧海。刑天舞干戚,猛志固常在。”陶渊明的这两句诗,众所熟知。

刑天,通常被认为中国神话中最具反抗精神的一大代表:他虽是失败者,然而却不甘于失败,即便是死亡也无法动摇他的反抗精神。

然而,刑天神话的内涵是这样吗?

刑天神话最初记载在《山海经·海外西经》:

刑天与帝至此争神,帝断其首,葬之於常羊之山,乃以乳为目,以脐为口,操干戚以舞。

这个神话怎么理解?

比较流行的解释是,刑天属于炎帝部落,而这里的帝则指的是黄帝。炎帝部落和黄帝部落曾经有一场大战,即阪泉之战,战争以黄帝的胜利告终。

炎帝战败后,刑天领导炎帝部落继续与黄帝大战,然而最终还是惨遭失败,本人也被杀死,并被割去头颅。

也就是说,刑天神话反映的是,炎帝部落与黄帝部落自阪泉之战后的后续战争。

这种解释在一定程度上能自圆其说。不过,也有不少人提出质疑。

其一,刑天隶属于炎帝部落的证据,出自南宋罗泌所编写的《路史》,其中有“(神农)命刑天作扶犁之乐”的文字,据此说,刑天确为炎帝属臣。

然而,以一本南宋的书籍来论证远古神话中的人物,其中有多少可靠性呢?怎知不是后人根据刑天神话而加工创造的呢?

其二,上述的说法,显然是把神话当做历史事实,而做的一种历史化的解读。神话固然反映过去的经验,然而它在多大程度上反映历史却值得深思。

把刑天与帝争神还原成炎帝部落和黄帝部落的战争,这种一一对应的翻译,不免有些生硬。

由此可见,关于刑天神话反映炎黄之战的说法,的确有许多不足。所以,我们不妨从一种新的角度去审视这个神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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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看一下刑天神话的原文:

刑天与帝至此争神,帝断其首,葬之於常羊之山,乃以乳为目,以脐为口,操干戚以舞。

我们知道,古文并没有标点符号,因而上面的文本其实是后人的断句。对于这种断句,有人提出质疑,认为“刑天与帝至此争神”的句读可能错了。

而正确的断句方式应该是,“刑天,(天)与帝至此争神。”

按照一般的解释,天即表示自然的天,同时又有首的意思,于是,刑天即断首之意。与帝争斗的人本没有名字,因为战败被砍去首级,于是后人便称这个无名英雄为“刑天”。

然而,依照正常人的思维逻辑,刑天名称的由来,应该产生于他与帝的争斗之后,而不是在此之前便有此名。

这显然是个矛盾。矛盾的根源在于它的前提,即把刑天看做是人名。

然而,“刑天”为什么一定要是人名呢,按照它原本的动词属性去理解,其实顺理成章。据此说,与帝斗争的并非无名之神,而变成了天。

并且,“刑天”之后应该是省略了一个天字。可能的情况是,两字重复时古人以简字符“=”代之,但在古籍流通过程中由于出现抄写错误(抄写错误在古代非常普遍),简字符被略去了。

按照以上的思路往下走,刑天神话应该是这样的:

对天实施刑罚,在天与帝至此争夺至上神位置的时候,帝砍去了天的脑袋。受了刑的天被埋葬在常阳山上,却能够以双乳为眼睛,以肚挤眼为口,双手操干和戚而跳舞。

有人立马会说,不对啊,天是对自然天的称呼,最高神则被称之为天帝或昊天上帝。因此,天与帝的关系,就如同山与山神的关系。他们之间怎么可能会争夺至上神的位置呢,这简直是关公战秦琼嘛。

其实,这是个误解。

商代和周代的关系,后人通常理解为一种线性的发展关系。武王克商,也通常被视为一次普通的王朝更迭,如同后来中国的历史上不断重演的那般。

但恐怕并不是这样。

原因在于,当时的中国并不是一个统一的王朝,商朝的统治是一个松散的部落联盟制度,商只是其中最为强大的一个部落罢了。西周克商,比较类似元朝灭宋,是一种文明战胜另一种文明。

由此,商、周间的迭代,其实是一场大变革。中国的历史非常强调周秦之变,认为秦代一改西周分封制和贵族制,取而代之的是中央集权制和官僚制,这是个历史大变局。

与之对比,对于商周之变,人们却注意不多,总是把夏商周看作是一个整体。直到王国维写下名文《殷周制度论》后,情形才发生巨大变化。

在这篇大作中,王国维下了一个著名论断:“中国政治与文化之变革,莫剧于殷、周之际”。

这种观点当然存在争议,但大家的争议点更多是,商周之变与周秦之变的剧烈程度高低,而对商周间存在显著差异这一观点却是大体认同的。

商周间的差异巨大,宗教信仰的不同便是其中一个核心层面。

商、周分属不同的宗教神系,这种差异最明显的表现是至上神的区别:商人信仰的至上神为“帝”,而周人则信奉“天”。

“ 帝” 是商族的保护神, 起源于商部落的祖先崇拜,是商人图腾“玄鸟” 的影子。“天” 是周族的保护神,起源于周人对自然之崇拜。

周克商,意味着周人的至上神“天”战胜了商人的至上神“帝”。天成了征服者,而帝则成了臣下。这种变化表现之一,是在最高统治者的称呼上。

商朝后期,帝号已经被用在了最高统治者的头衔上了,商纣王的正式称呼应该是帝辛,他的父亲则应该称之为帝乙。但周朝的君王,却自认是“天子”,并随即取消了帝的名号。宗教斗争一目了然。

当然,克商之后,聪明的周初统治者不会放任这种宗教间的对立,于是天与帝便渐渐合流,至上神的称呼也变成了昊天上帝或皇天上帝。同时,周人还给至上神披上了德性的外衣。

从商周宗教对立的角度出发,刑天神话便有了不同的解读。

这一神话其实反映的是商、周部落之间的争斗。反映在宗教上,便是周的最高神“天”与商的最高神“帝”相战,以争夺至上神的归属。

起初,周人大败,最高神天则被砍去了头颅。然而周人却毫不退缩,继续操干戚而舞,以示自己永不服输,仍会继续战斗到底的精神。

所以,刑天神话可能系早期的周部落所创造的一种反抗神话。其目的在于鼓励部落人民积极反商,就如同秦末时期广泛流传在楚地的“楚虽三户,亡秦必楚”谶语一样。

后来的故事大家都知道了,文王时,“三分天下有其二”,武王时,汤武革命取而代之,周人自此成为天下共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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