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起,这些新规将实施!

2019-12-30  本文已影响0人  兔子财经

  2020年1月1日起,又有一波新规和新政策正式实施,并影响你我的生活,赶紧来看一下,哪些与你有关?

  1、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近日印发通知,自2020年1月1日起,调整部分商品进口关税。为更好满足人民生活需要,适度增加国内相对紧缺或具有国外特色的日用消费品进口,中国将新增或降低冻猪肉、冷冻鳄梨、非冷冻橙汁等商品进口暂定税率。

  2、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近日公布2019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新版目录于2020年1月1日正式启用。70个新增、27个续约药品,共计97个药品经过谈判进入医保目录,平均降价60.7%、26.4%。

  经过本轮调整,医保目录药品结构明显优化。一批认可度高、新上市且临床价值高的药品被调入目录,癌症、罕见病、慢性疾病用药以及儿童用药保障能力得到显著提升。

  3、交通运输部印发《关于贯彻〈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行业标准(JT/T 489—2019)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收费公路统一从2020年1月1日起按照新分类收取车辆通行费。对货车和专项作业车,从2020年1月1日起,启用电子不停车收费功能,ETC单卡用户(未安装车载装置的ETC用户)不再享受原则上不小于5%的车辆通行费基本优惠政策。此外,重新核定车型分类,对车长小于6米的8座和9座小型客车,从2020年1月1日起,统一按照1类客车收取车辆通行费,并安装、更换ETC车载装置或者调整车型。

  4、2019年8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此次修改土地管理法,坚持土地公有制不动摇,坚持农民利益不受损,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

  5、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关于深化道路运输价格改革的意见》,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意见》提出,春运和节假日期间,班车客运票价不得在正常的政府指导价规定范围或者政府定价水平以外实行特殊的加价政策。道路运输经营者按照价格政策规定制定或者调整价格、网约车平台公司调整定价机制或者动态加价机制,应至少提前7日向社会公布。此外,《意见》规定,除9座及以下客车外,每一成人旅客可携带1名6周岁(含6周岁)以下或者身高1.2米(含1.2米)以下、且不单独占用座位的儿童免费乘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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