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图解论语》古今之变04-[14·43]人老该死否
《论语》原【第14宪问篇第43章】
原壤夷俟,子曰:“幼而不孙弟,长而无述焉,老而不死是,为贼!”以杖叩其胫。
【杨伯峻译文】原壤叉开双腿坐着等孔子,孔子说:“你小时候就不懂礼貌,长大了一事无成,你这个老不死,真是个害人精。”用手杖敲打他的小腿。
【钱穆译文】原壤蹲着两脚不坐不起,以待孔子之来。先生说:“年幼时,不守逊悌之礼。年长了,又一无称述来教导后辈。只是那样老而不死,这等于如人生中一贼。”说了把手中所曳杖叩击他的脚胫。
【李泽厚译文】原壤踞着双腿,接待孔子。孔子说:“小时候不谦逊,长大了无作为,老了还不死,这叫做祸害。”用拐杖敲他的小腿。
【注】三大家基本情况:杨伯峻——代表老式的考据,更多文言文解释的传统视角;钱穆——代表台湾最高水平,更多历史学家和宋明理学的视角;李泽厚——代表大陆最高水平,更多哲学家和五四西学的视角。
【游梦僧直译】原壤踞坐等待,孔子说:“小时候不遵循于悌爱之道,长大了不遵循于此(悌爱之道),老来不固守于此(悌爱之道),所为皆是败常乱俗!”用拐杖叩打他的小腿。
【游梦僧意译】原壤踞坐等待孔子来家作客,孔子来到,看到他那坐姿,说:“小时候不遵循悌爱之道,长大了也不遵循于此(悌爱之道),老来不固守于此(悌爱之道),从小到大都不遵道不守礼,没个正形,干的尽是败常乱俗之事!”用拐杖叩打他的小腿,示意原壤注意坐姿,提醒他“我过门即为客,你这坐姿不是待客之道”。
【详解】此章往之众解,谬误之处,多如牛毛,从字意到词义,再到句式断句,皆有谬误。错误量多式广,可谓“史解《论语》之谬误,此章为最!”
原壤:孔子的老相识,发小。正因两人关系亲密,才有这一章“一个无礼,一个直批”的千古一文。
《礼记·檀弓下》:“孔子之故人曰原壤,其母死,夫子助之沐椁。原壤登木曰:‘久矣予之不托于音也。’歌曰:‘貍首之斑然,执女手之卷然。’夫子为弗闻也者而过之,从者曰:‘子未可以已乎?’夫子曰:‘丘闻之,亲者毋失其为亲也,故者毋失其为故也。”
白话文解释就是:原壤是孔子的朋友,他母亲去世了,孔子去帮着办丧事,他却站到棺材上唱歌,孔子装作没有听见。随从的人劝孔子不再管他的事,孔子还是没有和他计较。
可见,正如《论语集注》所言:原壤,孔子之故人。母死而歌,盖老氏之流,自放于礼法之外者。
一误断句:历来断句为“老而不死,是为贼”,本僧修正为“老而不死是,为贼”。
原因一:看句式,基于句式的平衡之美。前有“幼而不孙弟”,继有“长而无述焉”,是故“老而不死是”前后一致,五五相应,句式完美。
原因二:看词性,三者均为动名结构,前有“孙弟”,即“孙于弟”;中有“述焉”,即“述于焉”,最后以“老于是”作结。
孙者,逊也。《正韵》顺也。而又有《释名》:顺,循也。循其理也。可见,转了一圈,其实,“孙”即“循”,“遵循”的意思 。
弟,通“悌”,《说文》善兄弟也。从心弟声。经典通用弟。本义指敬重乡中长辈。为于解为白话文后,句意通畅,咱取其大义:“悌爱之道”。
所以,“孙弟”即“遵循于悌爱之道”。
述,循也。本义:遵循。如:述遵(遵循);述旧(遵行旧规);述祖(遵循祖训)。
焉,指示代词,类似于“之”,《论语》中类似用法的地方有“其余则日月至焉而已矣”。“述焉”中的“焉”指代前面提到的“弟”字,即“悌爱之道”。
故“述焉”,即为“遵循于悌爱之道”。
据上面分析可知:“孙”即“循”,而“述”也是“循”,可知在此句中,“孙”与“述”是同义异体字。
死,除了本义“生命终止”外,“死”还有“固守;抱着不放;拼命求取”的意思,但都不是真正的死,只是表达决心而已。有这意思的,如“蹈节死义”、“死不悔改”、“善死者不阵”……
有人可能不服,说:“先秦时,死没有‘固守、抱着不放’意思,那是后来的引申义”。那本僧举一下先秦的例子:《荀子·议兵》载:“将死鼓,御死辔,百吏死职,士大夫死行列”。
又《荀子·大略》载:“上好富,则民死利矣”。许多文献把这“死”解为“牺牲”,明显于意不合。此“死”与前面的“好”近义相用:“拼命求取”,所以,把“死”改为“好”一样通:上好富,则民好利矣!
荀子(约公元前313年-公元前238年),名况,字卿,华夏族(汉族),战国末期赵国人。著名思想家、文学家、政治家,世人尊称“荀卿”。曾三次出任齐国稷下学宫的祭酒,后为楚兰陵令。
“死”即“固守、抱着不放”,如《论语》中的“守死善道”。
是,此,这。跟上句的”焉“字用法完全一样,是指示代词,指前面说过的“悌”,即“孝悌之道”。
所以“死是”,就是“死于是”,即“固守于孝悌之道”。
“无”即“不”,副词,表示对动词或形容词的否定。《礼·三年问》:无易之道也。注:无,犹不也。《韩非子·喻老》:臣是以无请也。《墨子·公输》:请无攻宋矣。
古文中,通常会在同一句中,用不同的字表达同一个意思,以起到文字变化起伏的作用。《论语》此章的“无”与“不”字,就是这个用法。
综上可知,“幼而不孙弟,长而无述焉,老而不死是”,即为“小时候不遵循于悌爱之道,长大了不遵循于此(悌爱之道),老来不固守于此(悌爱之道)”。用大白话来说,就是“从小到大,再到老,不遵道不守礼,从来就没有个正形”。《论语集注》:以其自幼至长,无一善状,徒足以败常乱俗,则是贼而已矣。
如果像通常一样,把“老而不死是”断为“老而不死”,是不是老了就得去死才好?!这明显有违圣人提倡的孝道。如此解法,就是自己给自己挖坑——人老就得去死,还怎么去解读孝道?!
夷,《康熙字典》有“展腿箕坐也”。亦即伸腿箕踞而坐。古人席地而坐,随意伸开两腿,像个簸箕,就叫箕踞。而南宋大儒朱熹在《论语集注》中则说:夷,蹲踞也。咱不追究是“箕踞”还是“蹲踞”,反正两种“踞”式都非待客之礼。(详细分析,请看本僧《<拼图解论语>古今之变02-[10·24]破解“居不客”》一文)
俟,《唐韵》《集韵》《韵会》待也。本义“等待”。《诗·邶风·静女》:静女其姝,俟我于城隅。《诗·鄘风·相鼠》:人而无止,不死何俟?
为,有“做,干”之义;《韩非子·喻老》:治不病以为功。为,即“是”之意。此处两义皆取,“所做(的事)是”。
贼,《说文解字》贼者,败者,毁也。毁者,缺也。左传。周公作誓命曰:毁则为贼。贼,本义是破坏、败坏。《荀子·修身》有:害良为贼。故此句的“贼”,引用《论语集注》的话就是:贼,败常乱俗也。
是故,“为贼”,即是“所为皆是败常乱俗”。
胫(jìng),小腿。“以杖叩其胫”,即“用拐杖叩打他的小腿”。孔子此为,就是示意原壤注意坐姿,提醒他“傻货,这不是待客之道”(呵呵,跳戏了。圣人可不爆粗)。《论语集注》有:孔子既责之,而因以所曳之杖,微击其胫,若使勿蹲踞然。
原壤可以踞坐而待孔子,孔子又严词责难之,可见他俩关系之铁,非常一般。实际此章之事发生的整个过程,都是很融洽和谐的,可以说是“玩笑之间”。生活中我们也深有体会,越相熟亲近之人,我们越敢直指其不足,玩笑可以开得很大,而且这样,相互间的关系越和洽。
原壤和孔子,一个举止随性脱俗,一个行止尽礼好仪,能做一辈子的好友,也实属难得。
此章寥寥数字,就绘声绘色地刻画出了一个场景,人物性格跃然纸上,说理明了严谨,不得不佩服于作者的文字功力之深厚!
至此,由“寝不尸,居不客”到相关的“昼寝之宰予”和“夷俟的原壤”,三篇互为论述的章节,就此解完。
本僧汇总如下:【10.24】寝不尸,居不客。【05.10】宰予昼寝,子曰:“朽木不可雕也,粪土之墙不可杇也,于予与何诛?”子曰:“始吾于人也,听其言而信其行;今吾于人也,听其言而观其行。于予与改是。”【14.43】原壤夷俟,子曰:“幼而不孙弟,长而无述焉,老而不死,是为贼!”以杖叩其胫。
最后,回到题目的问题:人老该死否?按通常的解读,答案是“该”,因为“老而不死,是为贼”嘛!但本僧的解读,则……不回答!因为此章的“老而不死是”跟“死去”没半毛钱关系。真要按本僧解读的《论语》,即就孝道来作答就是:人老该死?否!
本僧所解,与流行之解作比,相异甚远,是对是错,是功是过,就留给历史评说吧。
重排《论语》,理顺上下文关系,而求其本义,又何尝不是一个解读《论语》的方向呢!愿有心解读《论语》者,考虑考虑!
【第14宪问篇第43章原文】原壤夷俟,子曰:“幼而不孙弟,长而无述焉,老而不死是,为贼!”以杖叩其胫。
【游梦僧直译】原壤踞坐等待,孔子说:“小时候不遵循于悌爱之道,长大了不遵循于此(悌爱之道),老来不固守于此(悌爱之道),所为皆是败常乱俗!”用拐杖叩打他的小腿。
【游梦僧意译】原壤踞坐等待孔子来家作客,孔子来到,看到他那坐姿,说:“小时候不遵循悌爱之道,长大了也不遵循于此(悌爱之道),老来不固守于此(悌爱之道),从小到大都不遵道不守礼,没个正形,无一善状,干的尽是败常乱俗之事!”用拐杖叩打他的小腿,示意原壤注意坐姿,提醒他“我过门即为客,你这坐姿不是待客之道”。
版权所有,请尊重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