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州公交坠江悲剧,能否唤醒沉睡的良知

2018-11-02  本文已影响0人  杨铖学法

重庆万州公交逆行坠江前视频曝出,引来国人一声叹息——原只是坐过一站的区区小事,竟演变为酿成15条人命的惨案。据视频来看,是一女子与司机争执打闹、抢夺方向盘,致司机驶向对向车道并坠江。

根据我国《刑法》关于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规定:

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案例中,女子明知司机正在驾车,故意殴打司机、抢夺方向盘,致人死亡、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司机明知自己正在驾车,仍然与女子打闹、致车辆失去控制撞向对向车道另一轿车并坠江,同样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所谓危害公共安全,是指威胁不特定的多数人的安全,是一种抽象危险犯。所谓“动车三分险”,驾驶员、乘客均应当尽到注意义务,不能放任自己的行为,否则将威胁到道路上的行人和其他车辆。

最后,从纯粹理性的角度考虑,对于该女子和该司机侵权行为引起的后果,死者家属遭受损失的,可以向公交公司、该女子的财产继承人索赔。本案中,至少公交公司应当对雇员履行职务期间侵权行为所造成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希望这样的惨剧,能够唤醒国人沉睡的良知。

可惜,车上的其他乘客沉默了,没有制止这位女子。

可惜,事发的大桥中间居然连个隔开的护栏都没有。

可惜,那位司机可能太劳累,没刹车反而急打方向。

原逝者安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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