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骗术之寿山寺
寿山寺,是个不小的寺庙,有良田五百亩,分十二房。不说别的,这五百亩良田租给佃户,每天收获都不会少,更别说那些善男信女们的香油钱了。
寺中僧众自然也都十分富足,每天锦衣玉食、饮酒宿娼,比俗家过得还要逍遥快活。
寺里那些管寺的僧人掌管寺庙十多年,挣下了花不完的银子后就想要还俗。他先让家里人给定好了亲,再蓄发先做头陀,等头发长起来了,就回家娶妻生子做员外老爷、小地主去了。
寿山寺实际上就变成了这些僧人自己的产业,往往是哥哥走了让弟弟做主管,父亲亡故后儿子继承,外人休想来插一杠子、分一杯羹。
当然也不是所有僧人都想还俗过那拖家带口的日子,他们也有其他的法子。
有些僧人会在附近的村子里寻摸那些没有娶上媳妇的、看上去老实本分的,没啥脑子的佃户,出银子给他娶上一个媳妇。这媳妇肯定也是由僧人来挑选。
银子自然也不是白给的,娶来的新媳妇要先跟出银子的僧人睡满一个月,然后再交给佃户。
佃户也不能白得银子和媳妇嘛,那僧人随时会过来住上个一宿两宿的嘛,要随时给人提供食宿候着的嘛!
僧人来了,那是僧人的媳妇,等僧人走了,才是佃户的媳妇。所以有些老话是这么说的:不是僧人奸了佃户媳妇,而是佃户奸了僧人媳妇。
这种情况会出现一个问题,僧人与佃户共用一个妻,这生了孩子算谁的?
所谓怀胎十月,能够按时间月份分辨出来是谁的,那就归谁。分辨不出来的情况也是有的,那就一人一个,反正等长大了能看出长得像谁再分清也不迟。
要是生了女儿,反正是要嫁人的,父亲是谁不是那么滴重要。
可要是生了儿子,等到他长到十来岁,僧人就会把小男孩带到寺里,做自己的随身弟子,共同修行佛法。
是故僧人云:“灭灯传道,寄姓传宗。”说的就是这种。
PS:首先声明,这是明代张应俞编撰的《杜骗新书》中的故事,不是本作者编排的。如有质疑以及任何法律问题,请找原作者。
看到明代的这种故事,是不是想到了如今的某些寺庙与道观,以及里面的一些僧人、道士?!请不要随意联想!!如果你一定要联想,那是你的事,与本作者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