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18|刑法|刑罚的目的和死刑的限制

2018-12-19  本文已影响0人  杨铖学法

刑罚的目的:一般预防和特殊预防
死刑政策:保留死刑但要严格限制
1.条件上的限制
刑法第48条明文规定死刑只应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
2.对象上的限制
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刑法修正案八增加了一种对象的限制:审判的时候已满75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3.程序上的限制
不得违反法定程序适用死刑。
1)管辖限制。死刑案件只能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进行一审。
2)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这里要注意如果最高人民法院作为一审或者二审法院,就无需再核准了。
4.死刑执行上的限制。
保留死缓制度,对死刑进行限制。另外,死刑的执行采取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不能够任意采用死刑执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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