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城市故事散文

重庆:遇见你,就像爱了一辈子

2017-08-21  本文已影响0人  南贝叶

第一次去重庆的时候,十一黄金周刚过。从兰州到重庆的火车票一票难求,21个小时的站票,等到达龙头寺火车站的时候,我的腿已经彻底僵住,不像自己的了。

出了站,扑面而来的闷热,夹杂着湿润的水汽,几乎是在瞬间,我稍嫌宽松的牛仔裤就紧紧地贴在了大腿上,不舒服极了。到了后来,我才知道,胖子在重庆是不建议穿牛仔裤的,因为,吸收了一夜的水汽,它已不如刚脱下时那般好驾驭。再后来,我又发现,高个子女生在重庆是万万不能穿高跟鞋的,因为,睁开眼睛,看见的全是头顶。毛发或旺盛或稀疏,看起来虽诸多不同,但密集到可怕的毛孔张牙舞爪地看着你,着实让人浑身不舒服。

所以,刚到重庆的时候,我是失落的。

那是2010年,印象中龙头寺到沙坪坝的轻轨好像还没有,所以我们坐的是公交车。重庆的公交车分两种,贵一点的是布艺软座,便宜的是塑料硬座,我们还没有穷到专挑塑料硬座车,一般是哪个先来就坐哪个,但直到我离开重庆,我们一次轻轨都没有坐过。2014年,去重庆出公差,从重庆北站到南岸学豪酒店,终于坐了一回轻轨,也体验了一把传说中穿楼而过的神交通。

刚到重庆的时候,抱着长住的打算,所以带来了几乎全部的家当,把闺蜜小小的出租屋塞得满满当当。闺蜜和两个师兄合租了西南政法大学老校区里的教工楼,敞开式的水泥楼道,砖头乱翘的泥泞院落,唯一可看的,是院子里整面整面的爬山虎,几乎遮住了所有的墙面。还未到重庆的时候,闺蜜吓唬我,说重庆的青蛙和老鼠都有海碗那么大。大师兄也说,可能会有蛇顺着爬山虎爬到屋里。所以,唯一的一点可看之物,在我眼里成为了最恐怖的东西。幸运的是,虽然时不时就会看见狂奔而过的老鼠,也确实大得可怕,但最害怕的蛇却是一次都没有见过的,哪怕在植被繁密的歌乐山。

师兄们已经初步立业,大师兄是重庆大学的研究生,在帮别人炒股。二师兄是西南政法大学的自考生,一把过地考过了司法考试,已经开始在帮别人写诉状,偶尔接一个小案子。大师兄和女朋友同居,女友是四川外语学院英语专业的研究生。二师兄是山西人,我们大多时候喊他“冯爷”,现在得叫冯律师。大师兄是浙江人,大师兄女友燕子是四川人,而我跟闺蜜,是甘肃人。四面八方聚集到一起不容易,所以我们之间的感情很好。大师兄善厨艺,冯爷爱点冷幽默,燕子很好说话,闺蜜大大咧咧,我初入江湖,态度恭敬,所以,愈加和谐。

闺蜜工作早出晚归,我只是95518的一名实习接线员,上班极为规律。每天早上,从西南政法大学后门出来,穿过三峡广场,就到了我上班的地方。下午,等别人接班后,我再穿过三峡广场,回到“家”里。也许是还没有见过很多的世面,穿行在8面有门的地下通道,我都兴致勃勃,从不嫌走路太多。上下的自动扶梯,我也总是懒得坐,更喜欢像真正的重庆人一样,风风火火地奔驰在一节一节的楼梯上。当时,智能机还不太普及,高德地图也没有多少人知道,所以,好多次迷路,都是揉着白手绢边擦汗边走得飞快的老爷爷帮忙带到的。他们着急去打麻将。

回到了家里,大师兄和燕子一般都在。大师兄原则性很强,但拿我和闺蜜当小孩看,习惯多做一点饭,留给我们蹭。冯爷和大师兄玩得很好,老喜欢跟我们抢饭吃,但我们是兄弟。其实,很多时候,也都是我们三个人一起活动,因为大师兄对很多东西都过敏,不爱出门,燕子要陪他。重庆是个很神奇的地方,最喜欢晚上下雨,白天阴着脸。下雨的日子,人们普遍觉得嘴馋、心更馋。所以,我们三个总是像Wifi信号一样,排成一横排,淋着雨去吃烧烤。

有时候也打包,但大师兄不吃,燕子又很克制,总是浅尝辄止,时间久了,我们也便不再留了,等走到门口,打包盒已经空了。然后,旁边绝味鸭脖家的收入,又会多那么十几块钱。三个鸭架子,伴着细柱般的雨水,被我们风卷残云进胃里。回到家,我和闺蜜会毫不客气地霸占冯爷的电脑,边看《铁齿铜牙纪晓岚》,边和二师兄斗嘴。看我们玩得热闹,大师兄也会从电脑前稍稍抬会头,过来给我们上一会思想课。

离开兰州的时候,我失恋不久,觉得失去了一生所爱,简直生无可恋。男生普遍不爱八卦,谁都没问过我吃相那么凶猛是为了什么。只有大师兄,在冯爷帮忙写了一个诉状抽成300块后请我们吃必胜客的时候,一针见血地提醒我,“那你要他干什么”。因为都是穷学生,宿舍的姐妹们最多一起吃个肯德基,那么大手笔地吃披萨、喝咖啡,曾经是我们的梦想。所以,在吃着披萨、喝着蘑菇汤的时候,我感叹了一句,“以前从来没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结果,就收到了大师兄那么一句警告。

是的,警告。我从来没觉得他那句话是对我们爱情的亵渎,反而让我瞬间清醒,从头至尾,只有我一个人付出的感情,算什么真爱。其实,我跟谁都没说过,曾经的那位真爱,连吃一碗牛肉面,都是我请客,我是有多没有见过世面。所以,从那晚以后,我算是彻底清醒。然而,胖已经是一发不可收拾了。重庆的吃食,鲜香咸辣,大汗淋漓,吃起来,需要所有的味蕾全部出动。那个时候,食物于我,渐渐成为一种享受。然后,我开始像个皮球,鼓得滚圆。

每到周末,大师兄都会嘱咐我们早起,然后一起去爬山,爬完山回来包饺子吃。从川外到歌乐山有个特别近的小路,师兄每次都会带我们从那里上去。川外的台阶格外多,直达图书馆的那个最恐怖。大师兄虽然很瘦,但体力很好,每次落在最后面的,总是我、闺蜜和冯爷。到了山顶,我们还要去吊桥玩一会,师兄孩子气,几步跨过之后,在另一头摇晃,总要惹得我们哭爹喊娘才肯罢休。燕子其实一点都不怕,但每次都很配合,所以,他俩现在还在如胶似漆。

除开集体活动,剩下的时间,我与闺蜜总是厮混在一起。穿着同一码的热裤游荡在三峡广场,逛个小店,吃碗酸辣粉,然后再游荡回家。好像我们的去处除了三峡广场,再没有其他一样,我们很少去别的地方。在重庆待了几乎三个月,除了沙坪坝,我没有去过任何地方。因为一开始是打算长待的,想着时间反正还很多,以后能去的机会还多得是,所以一点都不着急。

磁器口倒是去过多次,臭豆腐吃到不想再吃,老陈家的麻花走的时候整整塞了一箱子。实习工资只够糊口,囊中羞涩,穿着打扮还像个乡村小姑娘一般,但每每发微博,总要装得像个抽着细纸烟,站在嘉陵江边眺望远方的文艺青年。年纪小的时候,做所有的事情都随心,但却最开心。等牵绊稍多,每一口呼吸都要斟酌再三,哪还有那么多的体验需要言说。不是有一句话嘛,能说得出口的悲伤,都不算悲伤。同样,能用文字形容的生活,算什么辛苦。

年底,教授突然决定将论文考试变为试卷考试,所有在外折腾的同学全部被召回。拖着大包小包,和被重庆美食养出来的一身丰腴,我回到了兰州。一向粗糙的神经已经被重庆的细雨养得温柔,稍稍吸入了几口干燥的冷空气,瞬间病来如山倒。踩着黑黑的尘泥,嚼着呛口的烧烤,迎着冷漠的目光,我开始想念重庆,想念大师兄、冯爷、燕子,和闺蜜。

蜗居在八人间的宿舍里,我忘记了爬山虎里的恐惧,忘记了找不到路时的迷茫,又开始搞不清楚“四”和“十”的差别,可是我知道,我想回去,我爱那里。爱那里干净的街道,爱那里干脆的人。爱那里失去的爱情,爱那里渐生的友情。爱那里湿润的空气,爱那里咸辣的美食。爱那里火辣的风情,爱那里柔软的温情。就像爱了一辈子。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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