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户天津

集体户口落在非津籍亲属的房子上,是否可行

2018-11-27  本文已影响3人  天空的明亮

集体户口是正式户口有房后可迁出,天津集体户口就是正式的天津户口,只是暂时还不具备单独立户条件(主要指是否有住房),户籍关系挂靠在某一个集体户头。由于不具备单独立户条件,所以暂时无法办理投靠类落户等事项,其他权利都与家庭户口权利无二。

而所谓的单独立户条件,一般就是指有住房(接收户口),但是并不是指集体户口成员本人名下必须有住房,而是指必须要有住房可接收他/她的户口。当然,也并不是随便一套住房都能接收他/她的户口,需要房主跟他/她有亲属关系。至于具体需要什么亲属关系,通过不同落户方式而获得的集体户口要求的亲属关系并不一致。

案例一:来自山西的吕女士咨询如何为已读大四马上就要毕业的儿子落户天津。她的儿子就读天津某所高校,已将户口迁到了学校集体户。她本人在津有住房,但房本上并没有她儿子的名字。

解答:【政策规定】外省市生源、天津市院校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毕业两年内),户籍已迁入天津市学校集体户,其本人或配偶、父母在天津市具有名下合法固定住所的,可向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或人口管理服务大厅申报。

即,天津高校毕业生(户籍已迁入天津市学校集体户)毕业时可将户口迁到本人或配偶、父母的住房(合法固定住所)上。所以案例一中吕女士的儿子可以申请将学校户口迁至自己母亲的住房上,跟吕女士是否有天津户籍无关。毕业季快来临时,小编接到好几个类似的案例咨询,很多父母忧心忡忡,认为需要通过积分落户或人才引进才能让孩子落户天津,其实主要他们或孩子在津有住房就可以直接将户口迁到住房上了。

案例二:在北京工作的梁先生想将他女朋友的集体户口迁到他的住房上,他女朋友在津工作,通过人才引进方式落户,目前户口在她单位的集体户里。

解答:【政策规定】通过人才引进方式落户天津,其本人在津具有名下合法固定住所的,需提供《不动产权证书》;产权归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同胞兄弟姐妹所有或共有的,需提供房主《不动产权证书》(共有产权的还需提供共有产权证)、亲属关系证明材料(结婚证、居民户口簿等)、房主同意落户证明。

即,通过人才引进方式落户天津,其可以接收户口的亲属关系比较宽泛,包括本人、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同胞兄弟姐妹。所以案例二中梁先生的女朋友暂时不可以将户口迁到他名下的住房上,需要他们结婚之后才可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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