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风为骨
写在前面:
今天风太大了,吹得体温偏低心情不悦,所以不写作业了,专心致志编个故事。
乾坤艮兑坎离巽震八卦,当事人「他」名叫离(火)还是很写实的。第一人称,即「我」,名叫巽(风),很不写实,不过其实没毛病,毕竟名字表达了当事人的美好愿望。
离:我妈本来想叫我兑(沼泽)。
巽:我妈本来想叫我坎(水)。
我:哦那么你们很般配哦,棒棒哦。
相关提示:惯例,没有任何中心思想和高级趣味的月经帖(日志)。
直到振聋发聩的音乐停下来,我都没有在舞台上找到离,询问集训的负责人,才知道离并没有参加今天的集训。
我背着他妈妈给他带的洗护用品和干净衣服,穿过半个城市抵达他集训的学校,结果扑了个空。伯母准备的东西又不能随意处置,满以为大学来了这里能与离相互照应,而这一刻我只能满头大汗,茫然地瞪着大包小包发呆。
给离打了数十个电话,眼看一天的集训都要散场,他才悠悠地接起来——「东西啊…你随便先找个地方放下,我给你在集训中心外面不远定了酒店,xx路上,出租车司机知道地方。」语气慵懒而散漫。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好,讷讷地应了几声,负责人告知离的东西可以在她宿舍存放一段时间。我连声道谢,在她同情又好奇的眼神里尴尬不已。
今年我和离一同参加高考,我考取了本省最好的大学,离的高考成绩距离本科线差了老远,虽不出意料,然而还是与我儿童时代对离的印象大相径庭。从小我的家人都会说,巽巽,你看XX家的小离,每次考试都不出班级前十。
离的妈妈和我小姨是手帕交,后来和我妈关系也还不错,我妈结婚比较晚,生下我的时候刚好赶上伯母差不多时间生下离。
我和离小时候一起玩过一段日子,后来伯母离婚,带他去了一个遥远的北方城市,直到高三才再见面。
听妈妈说,高中那段时间离荒唐得过分,伯母实在管不住,只好把他丢回不那么发达的故乡好让他收收心,然而还是收效甚微。
其实,就我的个人感受而言,离已经算是好很多了。
高二期末考结束之后,离空降到了我们学校的普通班。作为曾经的小伙伴,我着实对离好奇了一番——当年那个别人家的孩子现在是什么模样?
我出于强烈的探索欲望,开始刻意地接近离。彼时离就住在他姥爷家,放学的时候跟我有一半的路程顺路,然而我要在学校上自习,离不上自习,所以五点多放学就离开了。
于是,我周一到周四隔三差五地,五点多放学的时候就守在校门口,装作等家里来送饭,不出所料地「偶遇」了离。
我同他打招呼,他莫名其妙但是友好地冲我挥了挥手。
有了第一次,再之后就容易很多了。我经常性的偶遇离,看着他从形单影只,到呼朋唤友地从我身边走过。一开始他的朋友看到我会很诧异,直到后来大家都很习惯地从我身边经过,附带对我习以为常的友好微笑。
直到某次周五,他不知为何落了单,而我也因为自习做题耽搁了一会,恰好在车站碰面。
经典的套路桥段就发生了。
我们熟起来以后,离就经常给我讲些他以前的生活,荒唐事和前女友,顺带夹杂对家乡小镇零零星星的娱乐场所的嘲讽。
我听着听着,就觉得他讲的全然是另一个世界的事了。
我的生活里,没有挥舞着钢管头脑发热的少年,也没有为了落魄的男朋友毅然退学打工的少女,我身边的同学,无一不是单纯又清冷的。
离说他初中最常做的事就是趁伯母工作忙碌之际,偷拿伯母的钱出去泡吧、彻夜不归地泡在游戏厅,和一群小混混一起打得火热。
离紧接着说,他做过最荒唐的事就是跟着一群人把一个同学的脑袋开了瓢。
而且这个事情里,他还是始作俑者。
我听得心里发凉,离此刻也点起了烟,两眼放空。
那之后过了很久,我猜测,再次遇见我以后,离也是有后悔过自己的荒唐的。只是本性难改,他还是选择自己更喜欢的那条路了。
离说过:「巽巽,我不是什么好人,我已经烂到骨子里了。」
他从小就这么叫我,不带姓地叫我的乳名。
我猜这句话是他悄悄地对我伸出的手,他企盼着我能拉住那只手。
诚然,我也不是什么出于好心。如果我亲爱的读者还记得我接近离的手段,并且了解我内里的本质是如何的冰冷,就应该知道,我对离抱极其着复杂的私心。
嫉妒,爱慕,占有欲,以及看热闹。
伯母带他离开那年,大抵是八年前的冬天,小学四年级的秋季学期结束,春季学期即将开始的那个寒假。
他离开之前我们相处过很长一段时间,伯母打离婚官司的时候他就住在我小姨家(前面说过,小姨和伯母是手帕交),我经常去小姨家找他玩。
冬天刮着凛冽的风,剔透的雪花一层又一层,落在我们的头顶,又被打闹散发的热量融化,就这样落雪又融化,冰霜挂了满头。
我们堆了一个又一个大雪球,把它们赶到一处,拍紧,然后并排躺在雪地里张开嘴接雪花吃。
诚然,这点童年的回忆是离对我也很友好的心理基础。当然我的黑色幽默和热爱自嘲的态度也是另一方面吧。
然而我的黑色幽默也许只是又当又立的表现之一,表面我对离很宽容,实际可能道德还是紧紧地约束着我。也许还有那烦人的控制欲,我几乎要求对离所有的事情都具有知情权了。
离也算是依赖我,直到有一天他控诉伯母说他荒唐。
诚然,我心目中的离的确也是荒唐,就从他对我讲述的一切,以及他课余时间的娱乐方式来看,都的的确确是一个荒唐的青年。
我说:就是荒唐!
我忘记了他的悔意,纵然表达得不那么明显,但是仍然是存在的。
他便不说话了。
那之后,我们的互动也变少了,渐渐变得用「没有互动」来表达反而更妥帖一点。
他开始频道地更换女友,开始更少地出入校园,甚至一整天不去上课。
高考将近,老师也不太管了。
就这样,直到高考结束伯母和妈妈、小姨聚餐,我们才开始重新讲话。
我坐在酒店浆洗得微微发硬的床单上,盯着手机里和离的合照。那是很小的时候,小姨的孩子还坐在婴儿车里牙牙学语,我和离站在公园的拱桥上,簇拥着小婴儿拍下的照片。
妈妈翻相册找到了这张照片。
再右划,是我和离在同一个小公园里的自拍,春天桃花如云似霞,他在我身边笑着,没有一丝平日里的冰冷和凌厉。
离给我发消息说明天晚上一起吃饭,他新女友会来——这大概是我见过的他的第七八个女朋友。
大概,离的血管里流淌着风吧。
这样多好啊,对旧的一切厌倦了,腻味了,就如同一阵风移形换影,决不留恋。
我应该理解他的本性,可我终究还是做不到。
我喜欢他,真的要追溯,我自己也难以追溯得太清楚。我不敢说我还记得两岁时妈妈带我们去打疫苗,离小小一点,比我矮且比我瘦,抿着嘴努力不哭出声的样子。
也不敢说记得八岁那年在度假村的山谷里,和离一起探险,两个人险些掉进水库。
不敢说在飘着鹅毛大雪的暮色里,我们仰卧在雪地里,十指交握。
浩瀚奔涌的水流总要在归入沼泽之时变得宁静,猎猎长风总会被遮天蔽日的火焰赋予热度。我渴望以风为骨,实则以水为形,总要在你这草原的烈火、无声的沼泽面前折戟沉沙。
如果这就是我的宿命,我接受。
毕竟,喜欢你并且深陷其中的人,是我啊。
即使你是个二流货色,虚荣,撒谎,挥霍,无节制,玩弄人性,纵欲,沉迷,不知悔改,毫无上进心…但我依然他妈的爱你。
我爱过一个垃圾,这事竟然成了情怀,真叫人可气又可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