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找到自己愛做的事?
請試着回想小時候我們最愛做的是什麼事情?
我看八成以上會回答「打電動、打球、跳舞、逛街閒聊」。
傳統上,我們都崇尚「讀書至上」的觀念(尤其華人社會最爲重視)。我們的小孩,從3歲起到大學畢業前都被家長要求好好唸書,其他事情都是次要。我們的小孩沒有機會接觸這個社會上各式各樣的人,去瞭解每個人的工作,更不用說去體驗人生。到頭來,他們的世界就是唸書,偶爾打打電動,在學校打打球,上課外活動,侷限在家裡和學校生活中。
在這樣的結構下長大的小孩,如果不喜歡學術研究、對體育活動也不擅長的話,就會經常疑惑自己爲何對什麼都不感興趣,終日怏怏不樂的,最終的下場就是逃避學習。
家境富裕的小孩,就終日遊手好閒,沉迷於享樂中,反正俺就算沒工作也有飯吃,一點也不愁;反之家裡經濟比較拮据的那些小孩,就到外頭找個高不成,低不就的工作。也不管自己喜歡這份工作不,反正我只求能餬口就好。
等過了20年,30年,人開始老了。回首一看才驚覺,我的這一生就這樣過了。然後不竟自問「我的這一生,究竟有何意義?」
爲什麼有的人都能夠找到自己願意一頭栽入的興趣,自願犧牲健康,家庭的工作;爲什麼他們能夠不爲錢,單純爲了一份熱情而投入自己的工作當中。
我們我們也會偷偷在心中問自己「爲什麼我沒辦法像他們一樣,找到一件自己願意投入,全心全力爲其付出的事情?」
首先,你要去做
來看看下圖-
學習金字塔-靈感源自《富爸爸,窮爸爸》這是一幅學習金字塔圖,裡頭標識了使用各種學習方法後的知識留存率。
從圖中能看出,知識學習分2種,被動學習和主動學習,分別位於金字塔上方和下方。
處於金字塔上方的被動學習,知識留存率比較低,最好的方法-示範,最多也只能讓被動學習對象留存大概30%的知識;反觀主動學習裡的每個學習方式,其效果都比被動學習的方式來得有效率,最好(透過教導他人)的方式甚至能讓百分之九十的知識被留存下來,等於該新知識都能被儲存進腦海中。
心態和五感的運用,是決定知識能否留存的關鍵。被動學習的效果不好,就如被逼着吃苦瓜一樣,不管怎樣你還是不喜歡吃。單純使用視覺,聽覺的學習方法,又不如視、聽、說、觸覺等五感共用的學習方法來得好。
換句話說,我們能夠從書上讀到企業家們的創業故事、運動員們的苦練歷程、藝術家的成長經歷,但我們只是看、聽,無法真正體會這些成功人士的感受。
只有自己真正使用自己的五感去感受他們的經歷,做他們所做的事,我們才能真正「瞭解」這件事情,也只有在真正「瞭解」過後,我們才知道自己是不是真的喜歡這件事。
說那麼多,其實我要表達的道理很簡單,就是
你想做什麼,就去體驗一下,試着自己親手做看看。
- 看到模特身材健美,體態輕盈,也想要有這樣好看的外型,今天就開始養成每天煅煉的習慣。
- 覺得烹飪很好玩,想成爲烹飪高手,煮得一手好菜,就去買一本食譜,把食材準備好,下手去煮。
- 覺得企業家都氣度非凡,有衝勁。想創業,就試着加入一家新創公司,體驗一下新創公司的氛圍,開始大量吸收創業所需的知識。
- 想要寫博客,像個文豪般洋洋灑灑地抒發自己的情懷,就上「簡書」申請一個帳號,開始試着每天寫一點。
後話:根據以上的「學習金字塔」圖,如果我們能夠在完成練習、體驗後,再進一步地將我們的心得,方法有系統地整理好,以自己的方式與他人分享,傳授給他人,就可以最大程度吸收新知識。(這也是我寫博客的動機之一。)
然後,尋求回饋
《學而時嘻之》博主提到「學習最重要的,就是隨時能夠瞭解練習結果。看不到結果的練習,等於沒有練習。」
身爲人類,我們天生喜歡完美的事物。我們喜歡追求進步,我們透過把事情做得越來越好,來獲得滿足感。這種追求進步的心態,是我們天生的傾向。
大家都認識 Kobe Bryant – 科比。布萊恩特。他是美國著名的職業籃球員。他曾5次拿下NBA總冠軍,其中2次被選爲NBA的最有價值球員MVP,試過在一場NBA比賽中轟下驚人的81分,是NBA歷史上的第二高分。
是什麼原因讓他能夠在所有職業籃球員中脫穎而出,不是天賦,是刻意的練習(注意,不只是大量練習,而是刻意的練習)。
人類行爲學權威,國際認可的領導培訓專家丹尼爾斯博士(Aubrey C.Daniels)曾提到刻意練習和一般練習的差別:
試比較以下2位籃球員的投球訓練-A球員練習200次投球,B球員50次。
B球員投球後,自己回去撿球,回來的途中還順便練習一下運球,和旁邊球友聊聊天,才把球帶回罰球線繼續投球。
A球員每次完成投球後,就有一位陪練員替他撿球。如果這次投失了,他就會記錄下來,是不是投歪了?偏左還是偏右?是投短了呢?還是力度過大?然後,每隔10分鐘,他們就暫停,回顧檢討之前的成績。
試問,經過100天的訓練後,哪一位的進步會更顯著?
兩者最大的差別?就在尋求回饋。
能夠當下得到回饋,當下知道自己的問題,就能當下作出改善。能夠作出改善,你的技巧就會日臻完美,你會漸漸地感覺到自己的進步,會越來越有滿足感。
你會每天都活得很開心,因爲你終於找到一個真正喜愛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