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其寻找你爱的人,不如找一个同样爱你的人!
大部分人在二三十岁就已经死去了,因为过了这个年龄,他们只是自己的影子,此后的余生则是在模仿自己中度过,更机械,更装腔作势地重复他们在有生之年的所作所为,所思所想,所爱所恨。 by 罗曼·罗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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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蕊希的公众号更新了文章,请原谅我,还在傻傻的等着喜马拉雅fm和微博的更新,却忘记了公众号。有的时候一个人习惯了习惯,就容易忘记最简单的方式!
生活里的有多少这样的例子啊,你喜欢她,但是她不一定喜欢你;明明她不喜欢你,可以还是选择一个人站在原地,苦苦痴恋。
遇见一个人,只是一刹那;爱上一个人,只需要一个眼神;经营爱情如掘井,需要足够的时间去探索,去磨合,去守候,去改变,去流泪,去坚持,去相信。感谢误会,感谢分歧,感谢争吵,感谢冷漠,感谢偏执,感谢你还在我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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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美国华尔街学习的时候,曾经在公司里看到这样的一面。当初刚来美国的时候英语并不好,而且这里华人很少,有很多都是外国人,毕竟这是人家的本土。
说实话,我挺喜欢这里的生活节奏,在这里要比在中国更加的惬意,在美国,你面试的时候,可以不带简历,可以在办公室里骑单车,可以在办公室里做你想做的事情。这也是为什么美国人能够屹立在世界舞台上,发达国家,高科技技术,顶尖的技术人才有很多都出自美国。
因为,在美国,当你面对面试官的时候,你可以开怀畅谈,不像在中国,总是心跳加快,在这里面试就像是交朋友一样,有说有笑。在中国,有很多员工的思维都被局限,员工根本不敢在公司里展示自己的能力,有的时候思维决定你的地位,格局决定你是否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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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美国的第一个朋友,杰森,一个阳光的大男孩,最关键的是,他会说中文,我们很快成了朋友,男人之间,话题就像是银线,牵着两个人。
有一次,当我们讲到感情问题的时候,我问他,“你喜欢什么样的女孩子?”
他说,我喜欢中国女孩,因为中国女孩子似乎与众不同,而且很有眼缘。说着,用蹩脚的东北话和我交流着。
接下来,他问我,
“Aorisen,你有女朋友吗?”我很直接的回答了,“当然了,而且我的女朋友很漂亮,我们都很爱彼此。”
“哇偶,伙计,很不错哦,听说你在中国公司还是一个感情大师,我想请你帮帮我!”
“没问题!”他跟我说,他很喜欢那个在咖啡馆与他邂逅的华人女孩,在他的世界里,他觉得第一眼很重要,眼缘有的时候真的很重要,正如你们中国有句话叫,哦,对,一见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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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我就做了他的爱情导师,我给他讲述我们中国人的搭讪方式,以及泡妞的做法,当然了,我可是一个专一的人,不是采花大盗,到处捏花惹草,人情债。
我发现,纵然杰森很照顾这个女孩,两个人也经常出去喝咖啡,聊聊生活,但是始终停留在普通朋友的原点。两个人也就这样一直发展下去了,后来,最终两个人还是没在一起。原来都是杰森一厢情愿,人家女孩子可是什么都没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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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这个东西就是这么的奇妙,有些人明明不爱你,却非要和你兜圈子捉迷藏。更可悲的是,有些人明明心里清楚这一点,却心甘情愿痴恋沉迷。
真正的爱情是两情相悦,而不是一厢情愿,当你们四目相对,才可能迸发出炽热的真诚。
一个人选择一厢情愿,很可能就选择了一败涂地;一个人选择了一意孤行,很可能就选择了一蹶不振。
要知道,一厢情愿的感情,从没真正开始过,终究会散场的。而且,即便回忆起来也没有多少美好,只有无边无际的苦楚与懊悔。
你会因为他的死缠烂打,而最终放下你心里的戒备,而最终把两个人都带进了深渊,无法自拔;有的人险恶,明明知道你不爱她,却总是喜欢把这份爱当作操纵你灵魂的摄魂曲,因为你知道他爱你,所以更好地利用不是更好吗?
最好的爱情,就是互相学会放手,不爱你,就离开吧,好聚好散,不要突生是非;可能,你会更好的生活,老死不相往来,不如互相原谅彼此。
爱情,与我而言,更像是一杯红酒,刚开始的时候你会被它的颜色所吸引,接下来就有了拥有它的欲望,当你得到它的时候,你需要做的就是打开它,醒酒,然后才开始喝吗,刚开始的微微涩味,到后来的丝丝甜意,两种味道相互搀合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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