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如何学习逻辑学
1.3.2如何学习逻辑学
思维系统、记忆系统、感性认识系统、语言系统、情感系统。不同的功能系统,彼此独立又有关系。
1、用逻辑去怀疑一切,逐步养成用逻辑去思考的自觉意识。
2、始终记住,逻辑追求的是确定性。
1.3.2用逻辑去怀疑自己的言和行,用逻辑去怀疑你所听到或看到的一切东西。
同一律是形式逻辑的第一条定律,是所有逻辑学的基础。例如,你凭什么说是同一回事?凭什么他如此你就要如此?你的根据是什么?
怀疑是认识事物的开始。
爱因斯坦认为逻辑是西方科学的基础。怀疑之后会导致两个结果:1、对你所怀疑的东西进行肯定;2、对你怀疑的东西进行否定(包括部分否定、全盘否定),新东西是从否定当中产生的。
1.3.3例子
例子1:
1、喜欢明星,从而喜欢明星推荐的商品。该例子使用情感体验方式将明星与明星推荐的商品等同了起来,没有用逻辑将明星与明星推荐的商品联系在一起。逻辑上这个叫违反同一律思考问题。
2、广告词:牙好,胃口就好。牙好和胃口好无必然联系,该广告在误导,违反同一律。“好”的概念很含糊。
例子2:
主权归我,搁置争议,共同开发。
前提:主权归我,结论:共同开发,不认同存在争议。
前提:搁置争议,结论:认同存在争议。
“不认同存在争议”和“认同存在争议”出现矛盾
1.3.4逻辑追求的是确定性
确定的前提→确定的结论
逻辑意义上的“确定”,是指概念和观点必须符合逻辑规则(思维形式)的要求。通俗地讲,就是说话不能含糊,说话要清楚。
例子1:
……民主制度更加地完善,民主形式更加地丰富,这就进一步发挥了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例子1解读:
完善、丰富、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都缺乏确定的定义。(事情做对了你是领悟了精神实质,做错了是你没有领悟精神实质,总之对的归我,错的归你)
例子2:
所有的有四只脚的动物都会飞,猫有四只脚,所以,猫会飞。
例子2解读:
上述推论成立。逻辑只关注形式,观点是否成立由具体学科去回答。不要关注动物学这个观点是否成立,而是要关注这个推论是否在逻辑上成立。这是两个不同范畴的东西。学习时要抛开已有的关于具体事物的看法和观点,根据例子所提供的信息看推论是否成立。
大前提:所有的有四只脚的动物都会飞
小前提:猫有四只脚
结论:猫会飞
例子3:
所有的有四只脚的动物都会飞,猫有四只脚,所以,猫会抓老鼠。
例子3解读:
上述推论不成立。从前提不能推导出结论来。
大前提:所有的有四只脚的动物都会飞
小前提:猫有四只脚
结论:猫会抓老鼠
例子2、3的前提和结论都是确定的,但是例2中能从确定的前提推出确定的结论,例3不可以。所以逻辑学追求的是:基于确定的前提得出确定的结论。
例子4:
老师:“什么是人?”
学生:“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
老师:“什么是社会关系?”
学生:“社会关系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例子4解读:
学生犯的错误是循环定义,“人”是待定义的对象,还未确定,不能用“未确定”去定义“未确定”。
形成了循环定义,循环定义在逻辑学中是无效定义。
人认识事物,是基于确定的前提去认识不确定不清楚的,然后得到一个确定和清楚地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