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拾毛笔|颜真卿《多宝塔碑》(3)
2018-01-25 本文已影响36人
小木山庄的溜溜
那天在溪口看到一些史料,那时候读书人看上去都是一笔好字。
古时候的读书人,会读书就会写字,这叫现在的我万分羡慕。
今天终于进入正文部分。很正统的判断句:……,……之……也。结果就是需要写好几个“之”和“也”。还是捺,本来应该潇潇洒洒的,被我写的畏畏缩缩,唉。
古人很重视家乡。每一个人姓名前总要加上籍贯。这是一种归属感和自豪感。琅琊颜真卿,听上去就很高级不是吗?
不过现在的人也蛮重视籍贯的,大学里第一次见面,大家一般先会交换一下来自哪里,老乡就会握个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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