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标准”与“底线”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我们国家喜欢上了“底线”二字,上至中央,下至百姓,都乐谈“底线”。诸如“底线思维”、“底线意识”、“法律底线”、“纪律底线”、“政策底线”“道德底线”等等等等,讲得很多,也很频繁。但是,我总觉得,这是我们这个社会在不经意中出现的一个不正确的文化现象,实际是一个不正确的思维方式,其负面影响非常隐性,但非常大。十分有必要用“标准”代替“底线”。
标准,从其词意来讲,一是衡量人或事物的依据或准则;二是榜样、规范。
底线,从其词意来讲,一是最低的限度;二是事情在能力范围前的临界值。
如果细想,不难发现,两个词语在层次上和程度上是有很大差别的。那么,用这两个词来指导或暗示我们的日常行为,则产生的结果是大相径庭的,更不用说用在我们的社会治理,政治管理中了。
个人常常在静思的时候想,长年累月地在我们社会的各个层级,大谈底线思维,一定程度上导致了我们目前的世风愈下。
我认为,底线其实是没有底的。因为人的潜在思想中,存在着一种原谅自己,甚至为自己的欲望找借口的意识。在这种意识的支配下,一旦犯了错误,就会有意无意地为自己开脱找借口。比如:一个贪官,最初受人宴请,收人好处时,可能也反思过,但他可能反思的同时,也为自己找底线,认为这比起别人来说,算不了什么,只要不暴露或不犯罪就行。但当他愈滑愈深时,在欲壑难填的心理作用下,他进一步将底线放低,最后可能把底线定成不被判刑,甚至变成了不被判死刑就行……,而我国现在对于腐败分子,最多就判一个死缓,如此,也就实际上在腐败分子心中变成底线无底了。又比如,食品安全领域,那些生产销售对国人健康有害食品的商家们,其实最先并非没有在心里衡量过自己所做的事情,是要得还是要不得,只是在利益的驱使下,一次次为自己开脱,一次次设置放低底线,最终将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和身体健康于不顾,在社会道德的领域里越滑越深,有的犯事了,受到了处罚,但还有更多的人或许逍遥法外了。以此类推,在医疗领域、交通运输领域、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等社会各个公共领域里面,相当一部分人用底线思维来指导自己的言行,最终导致形成气候,导致世风愈下,导致我们的社会问题层出不穷。
反过来,如果我们用“标准”二字来替代“底线”二字,用“标准思维”,树“标准意识”,行“道德标准”、“法律标准”、“纪律标准”、“政策标准”……,假以时日,将会功德无量。孟子说,不以规矩,无以成方圆,即是如此。《宰相刘罗锅》主题曲唱的好,“天地之间有秆称,那称铊是老百姓”,其实人之初,性本善,人们的内心中间,起初是知道什么好什么差,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的,这些标准,或有明文规定,或有不成文的规定,全在优良的中华传统里。
我想,只要大家都执行心中的那个“标准”,整个社会秩序就会日趋良好,就会世风愈好的。而要大家都执行标准,首先就要我们的舆论导向来引导标准。 真希望在我们的社会里“标准”二字早日代替“底线”二字,让“底线”见鬼去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