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天大谎 (14) 熟悉陌生人
01
自由的定义是什么?在麦一玮心底,自由莫过于不受任何人或事务给约束,爱做什么就做什么、爱去哪里就去哪里。他很热爱自由,享受着自由给他带来的快乐自在、以及所要拥有的一切。
他从来不喜欢被某种形式所局限,就算选择当侦探、他却认为办事不一定要拥有办公室,所以家里的书房,就成了他的办公室,里头放着各种相片及文件、还有证据!
最近他的书房里,还挂着一件东西,一件以讲故事所得到的打赏,虽然并不值钱,但在他心中有个特殊的位置,而这个位置是留给它的前主人,一位让他想要亲近的女子。
究竟她叫什么名字?今年几岁?和庄颖儿如同一个模子印出来,却有着不一样的个性,一个热情洋溢、一个神秘莫测、她俩有关系吗?
自那一次从医院回来,他彻底排除了她俩是失散姐妹的想法,毕竟庄颖儿的姐姐早在8岁那年,被火魔带走了性命。
其实想再多,不如行动起来?他曾经想过要调查她的身份背景,这事对他来说易如反掌,倒是他俩曾经约定过,只要他说了三个令她感动的故事,她一定会告诉他自己的名字,为此他不想打破这个约定。
令他庆幸的是,那三个故事的主心,都围绕在他的死党身上,只需一个故事,再加上一些技巧,就能编成一个十分传神、生动的故事。
“我相信我的毅力,终会让我知道你的芳姓大名。”麦一玮盯着墙上挂着的雨衣,嘴里自言自语起来。
“我不觉得有什么能难得到你。”伍浩宇推开门,径直走了进来,就如回到他家里一样。“只不过是件雨衣,里头藏着什么重大线索?让你目不转睛地盯着它看?”
伍浩宇知道麦一玮在办公时间,家里的大门从不上锁,只要在大厅见不着他的身影,准会在书房里找得到他。
“你,进来怎么不敲门?”麦一玮的思绪被狠狠地打断了,于是不爽地瞪着伍浩宇。
“我,敲过了你的门,但是你,没有回应。”伍浩宇学着麦一玮,特别压重每个代名词的声量。
麦一玮的目光再次扫过雨衣,然后来到伍浩宇的身旁,最后两人一起坐在角落里的沙发上。
“看来遇到大麻烦了哦。”伍浩宇调侃道。
“她比一般案子还要棘手,总让人捉摸不透。”对于她,麦一玮还有很多成语用来形容她,但被他省略了。
“原来是人类用的她啊。”麦一玮从来在伍浩宇的面前,都是一贯的潇洒自在、无拘无束的,看来是遇到了那个牵动他人生的人哦。“一副单思的脸,就知道你对她陷得很深,两人目前处于什么阶段呢?”
“似有若无的阶段。”
“好耐人寻味的词,是连朋友都不算?”只有陌生人才能对彼此似有若无。
朋友?简单的两个字,却让麦一玮苦思了好半晌。“我们算得上是朋友。”遇见了她三次,每一次总会交谈,而且相处的气氛很融洽,这种情感也和朋友擦上边。
“多没自信的样子。”伍浩宇忍不住打趣他。朋友就是朋友,没必要拿戒尺来衡量吧。
对彼此的关系拿捏不准,是因为怕自认为的朋友,其实不是她的真实想法,另一方面,这样的情感总让他不知觉地想太多。“说穿了,那不过是熟悉的陌生人。”
伍浩宇随即哈哈笑了一下,那不是轻视麦一玮,而是他的说辞太逗趣。“陌生人就是陌生人,哪有熟悉可言?”
哎,说了又不相信,但还要拼命追问,麦一玮忍不住在心里犯嘀咕。“事实确实如此,我们交谈过好几次,但是我连她最基本的信息都掌握不了。”
“朋友,请相信我,雨衣是非生物,不会给你任何线索的,像她那样的生物,要将她视为一个扑朔迷离的案件,主动去找寻线索。”伍浩宇拍了拍麦一玮的肩膀,暗示他要主动出击,才能抱得美人归。
噢,废话!但转念一想,麦一玮仿佛开窍了,赶紧问:“你曾经给做过什么颖儿感动的事?又或者是她让你感动的事?”
“这个,可多的是呢。”
“比方说?”这会轮到麦一玮追问。
相爱中的人,只要是对方精心准备的,都能带来一份感动,哪怕是夜里一顿亲自下厨的麻油面,又或者是,忙碌了一整天,对方一朵温暖的笑容,足以珍藏在心里,并且久久化不开。
02
麦一玮的后背,歪向椅背与沙发扶手之间,并轻靠其上面,而后聚精会神地听着伍浩宇说故事,甚至已经忘了伍浩宇的出现,是为了什么?
伍浩宇说得津津乐道,仿佛整个人再次回到过去,经历相同的感动。“现在你该知道,对的人总给你带来许多感动。”因为爱,让他每时每刻用心感受她的美好,因而她的每一个温暖,都能使他感动。
听完伍浩宇的故事,麦一玮马上嗤的一声,再一脸的嫌弃。“这哪里感动,简直是小孩子玩家家酒嘛!”
闻言,伍浩宇不服气地瞪着麦一玮。“你敢说你在遇见她时不感动?”
那是另当别论,怎能混为一谈。“感动。”麦一玮轻点着头。
“还有,你敢说你有机会和她说话时,你不感动?”第二波不服气的话语,出自伍浩宇的口。
想起她那美妙的声音,麦一玮简直要醉倒。“非常感动。”
遇上爱,每一刻都充满感动,他俩的情况基本上都一样。“想想看,你以前遇到爱的时候,是不是也一样的惊心动魄?”
一语惊醒梦中人啊!上一段恋爱已离他太遥远了,感那份悸动早就积上厚厚的灰尘,再在进一个纸盒里,搁在一个黑暗角落里。
如今被伍浩宇一言道破,那种风尘已久的感动,才破尘而出,震惊了麦一玮。“嗯......有道理。”原来那种感觉叫惊心动魄。
“现在你该做的事,就是加把劲,让我有个可喊嫂子的对象。”伍浩宇一番打趣麦一玮,暗地里在鼓励着他往前冲。
只是,另类的女生,得用另类的方式去吸引她。“只是......”话锋一转,麦一玮带着好奇的目光打量伍浩宇。“你这回过来,不光是要和我商量什么是感动吧?”
“本来不是,但现在是。”
“噢,那本来是为了什么?”这更加挑起麦一玮的好奇心。
“这个嘛......”聊得不亦乐乎的伍浩宇,早已忘了自己为了什么来麦一玮的家,他想了一阵子,回答道:“因为打给颖儿她没接,所以就来找你。”
麦一玮早就猜到,他总是伍浩宇的第二顺位,那也没办法的事,单身狗总是被有情人酸一下。
“就知道你是个有异性,没人性的家伙!”他白了伍浩宇一眼。
伍浩宇哈哈一笑,但不带着一丝尴尬。谁叫这家伙的家离庄颖儿的住处不远,开车不消10分钟便到达麦一玮的家,既不消耗时间、还能维系友情。
“怎么了,你俩吵架了?”麦一玮关心地问。
紧接着,听到伍浩宇不假思索地回答:“我俩的感情好得很。”庄颖儿十之八九到附近的花园散步去了,偶尔情侣间也需要独处空间,没必要时刻黏在一起。
03
从麦一玮的家走了出来,伍浩宇看了看腕表,原来快要接近晚上7点,抬头望向天际,黑空中布满了小星星,正在给路人们指引方向。
他这才惊觉,自己在麦一玮的家待了整整两个钟头。颖儿该回家了吧?他仍旧站在铁栅门前,掏出手机给她打电话。
一如两个小时前的情况,手机虽然被接听,但始终没传来她那熟悉的声音。他挂断了手机,直接坐进车里。
大约10分钟的车程,他把汽车停泊在路边,而后朝花园的入口出走去。他四处张望,亮着光的街灯,使花园里笼罩在一片橙色里,鹅卵石子路道上,铺上讨人喜欢爱的黄色小花朵。
这个时候,正是人们享受美味晚餐的时刻,看着稀少的人烟,他突然想起一个诗句:晓星正寥落,晨光复映漭。稀少的人儿,犹如破晓时分惜稀疏疏的残星,顿时让花园显得偌大而空旷,带来了强烈的寥落之感。
宁静的气氛,勾勒出一副寂寥的画面,他不住地往前的探索,发现离自己不远处,亮着橙黄色灯光下的长椅上,正端坐着一个人,手里拿着的书,已将脸蛋完全遮盖起来。
根据那纤细的身影来判断,他敢肯定,那个看书的人是个女子。他朝那女子慢慢靠近,而她书本上印着的书名渐渐变得清晰,最终《罗素自传》映入他的眼帘,一本他再也熟悉不过的书。
“在家看书,岂不是比在外头吹冷风来得舒服自在?”他坐到了女孩的身边。
女孩终于放下手中的书本,把头转向他的方向。“你怎么会找来这里?”她合上了书本,俏丽的脸蛋立即浮现一抹甜笑,然后张开双臂,倒在他的怀里。
“打电话给你并没有接听,知道你肯定待在花园里。”他的双手覆盖在她的粉背上。
“在家看书怪无聊的。”一个人待在家,那种感觉如同身处在狭小的空间,四面八方向她袭来的孤独,总让她感到十分压迫、难以呼吸。
他没有责怪她的打算,在她后背轻拍了一下。“天色已晚、天气也变凉,我们回家去吧。”温柔的语气中,带着他满满的关怀。
她点点头,随他站起了身子,才发现长久维持同一个姿势,面对突然的改变,总令她的身子适应不了。
她为此伸了一个懒腰,筋骨瞬间的到了舒展,感觉比之前好了许多。“我晓得你一定还没吃晚饭,而我出门前做了你最爱吃的爆香蒸鱼。”
她那体贴的温柔、暖胃的饭菜,顿时让他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他温柔的一笑,牵起她的手,一步步地走出花园。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