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笔记20170616
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
比认识更重要的是决心,比方法更重要的是担当。
不燃官烛……魔鬼和天使都在细节里。最细微的地方,往往是人的意志力、原则性最薄弱的地方。
1.[无讼阅读]之民间借贷与银行卡纠纷
①当事人之间存在关联关系的情况下,为防止恶意串通提起虚假诉讼,损害他人合法权益,法院对其是否存在真实的借款法律关系,应严格审查。
②借贷双方假借订立借款合同,恶意串通骗取担保,并通过诉讼形式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获取非法利益的,构成虚假诉讼。
③恶意串通,虚构夫妻共同债务,意图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间借贷,应认定为虚假民事诉讼,法院可予民事制裁。
④民间借贷双方对借贷事实发生无争议、借款人配偶有异议时,经查证无法证明借贷真实发生的,应驳回出借人诉请。
⑤未实名认证微信聊天记录等电子证据的可采性和证明力判断,仍主要从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三个方面进行认定。
⑥小额贷款公司发放贷款时,预先扣除各种名义手续费的视为预先扣除利息,以各项收费名义变相收取利息,超过法定利率的,超过部分不予支持。
按我国法律规定,借款人向贷款人所支付款项只有本金、利息和逾期利息,当事人在合同中以各种名义约定的由借款人向贷款人支付的款项均应视为上述三种款项中一种。
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按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⑦银行卡绑定第三方支付平台情形下发生盗刷,发卡行系按持卡人指令付款的,不承担责任;但发卡行未及时短信通知的,承担相应责任。
案例中,在开通短信提醒的情况下,银行在资金变动时未及时提醒导致多次被刷,法院判决银行承担50%责任。
⑧发卡行对伪卡交易形成的付款行为不构成对持卡人的履约行为,在其不能证明银行卡信息或密码泄露系因持卡人未能妥善保管银行卡或密码所致情况下,对持卡人损失,银行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⑨发卡行未能对伪卡有效识别导致银行卡异地被盗刷的,应对其服务瑕疵或履约瑕疵造成的储户损失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