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中的文化03

2017-10-03  本文已影响0人  法紫

      今天讲的是:  “顺应自然,不刻意而为“老子认为,没有什么事情是绝对不可以做的。存在的就是合理的。但“为”的基础是不刻意地“为”。这样的作为是顺乎事件的自然,顺乎人性的自然而作为的。刻意地杜绝欲望是不自然的;执着于欲望也是不自然的。最自然的方式是让一切自然地发生,欲望来了就来了,去了就去了;浓了就浓了,淡了就淡了,什么都可以做,但什么都不刻意做。

        顺乎自然,为所当为,看似淡薄却又赋予深深的寓意,道法自然莫过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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