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更40/1000】送出去的大钻戒还能要回来吗?
换个视角看世界
标签:#礼物#八卦#理性#爱情#法律#认知
一、见
两年前,在章子怡的生日会上,突然出现了一架无人机,在音乐声中缓缓飞向章子怡,空降一枚钻戒,9.15克拉,内外无瑕,闪耀夺目,把章子怡感动得当场就说“我愿意”,汪峰极尽浪漫之能事,求婚大获成功!
这件事被很多人津津乐道,羡慕不已。在恋爱中,男女之间为了表达爱意,或者确定某种关系,都会送出一些贵重的礼物。只是送钻戒可不是送盒饭,少则几万,多则几十、上百万。如果恋爱没谈成,这钻戒还能要回来吗?
二、感
谈这个话题,乍看确实有点煞风景,甚至有点不合时宜,可能还会伤感情。人家钻戒要不要回来管你屁事,还是先操自己的心吧!再说你能买得起吗?真抠门(我现在肯定买不起,不过这事可以讨论讨论,说不定还真能长点知识)
这是资深律师余婧老师在“得到”讲的一门《如何用法律智慧为婚姻护航》的课,因为没有结婚,一直没有听,甚至觉得跟自己没关系。从另一个方面来讲,自己也不敢听,这还没找女朋友呢!就开始往脑子里灌输这样的观念,会很不利,甚至会影响后期行动。
而且这是一门法律课,很注重说理和逻辑,特别是在还是在没确定关系之前来谈钱,类似于约法三章,至少在咱们的传统里,确实有点伤感情。八字还没一撇,老想着分手后怎么分财产,使自己的利益最大化,确实显得很尴尬。
三、思
但回到现实,回到这门课程,用一个法律人的视角来看,有些事还是考虑的远一点比较好,至于这个“远”的尽头是啥,还是要保持冷静客观。因为在现实中,真正修成正果的恋爱,可能连十分之一都不到。
关于“送出去的大钻戒还能不能要回来?”在我们这里就类似于定亲送的彩礼,这份支出对于一个家庭来说不是小数,如果最后没能成,这个彩礼是会要回来的,这一点是很容易理解。但在很多时候,还是会发生扯皮,甚至还会通过打官司来解决。
余婧老师提醒大家,恋爱中的人,受到爱情荷尔蒙的刺激,容易昏头。谈恋爱固然应当全情投入,真心付出,可一旦涉及大额钱财,小心谨慎总没坏处。免得恋爱不成,伤心又伤钱,得不偿失。
关于怎么解决这个问题,法律上的解决办法很简单,就是问你一个问题。即,你送出去的东西有没有附加条件?
如果没有,送大钻戒就是为了让对方开心,那就别再想要回来的事了。
如果有,比如是奔着结婚去的,最后婚没结成,是完全有权利要回来的,这种行为法律上叫“附解除条件的赠与”。
但是,关于接不结婚是心理想的,对方不承认怎么办?或者干脆不承认收过你礼物?
这时就要看证据了,通过人证、物证、发票等一系列的证据证明:第一, 你的确是把东西送出去了;第二, 你送东西是以结婚为目的。像汪峰这种大张旗鼓的行为,还有很多人以及媒体做见证,并且章子怡也说了“我愿意”,这个证据是跑不了了。(我们看到的是浪漫,是爱情,但余婧老师看到的却是证据,这一点很有意思啊,估计阴谋家看到的应该是“心计”,哈哈)
四、行
最后,总结下来,对于恋爱中的“大额财物”赠送,我们还是要有一点基本的法律常识的。
1. 只要是价值巨大的财物,送出之前,问问自己,你只是“千金博一笑”,还是寄托于双方能够“修成正果”,有没有附带条件。
2. 要有证据意识,留下痕迹,以免起纷争时说不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