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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道

2019-03-11  本文已影响20人  方圆雅致
图片发自简书

 人生术很多,今天只讲一个,就是应付情感的方法。情感包括喜怒哀乐,虽然幸福的整个问题不完全在情感上,可是喜怒都于人生有大关系。如《三国》上三气周瑜,一下子给气死了;《说岳》中的牛皋捉住了金兀术,把金兀术气死,牛皋乐死了。这都是情感的作用。我们怎么对付它,就是现在要讲的。

  可见,冯友兰所关注的,是如何调控个人的喜怒哀乐的情感,以实现一种内心的幸福。

  在讲演中,冯友兰特别提出庄子对于情感的来源和情感的作用的了解:

 庄子说人之所以有情感,因为人的知识不够,若有充分的知识,则不会有情感。譬如大风天气,使人出去不方便,在大人亦不觉得有情感发生。可是小孩子们不能出去,就会很生气,骂天是混蛋。这因为孩子们没有大人知道的多,就较大人受情感的痛苦多。西人斯宾诺莎的伦理学说,情感是人的束缚,若人有完全的知识,就可以把这束缚打破。

  《庄子》养生主篇讲此道非常之多:说老子死了,许多人非常悲哀,《庄子》说他们是“遁天背情”,“古之所谓遁天之刑”。他们对于人生性质,没有完全的知识,他们不知道死就是生的结果,所以他们就受了“遁天之刑”,即是悲哀。

  庄子是很懂这道理的,他的太太死了,他反鼓盆而歌,惠施曾因此责备他,庄子说,在起初,我心亦莫不惋然,但后来想,世界上原先压根就没有他太太,后来忽然有了,有了又没有了,还是和从前一样;人之生死,正如春秋顺序一样,没有可悲的。庄子之如此,是他以理化情。

  照这个说法,冯友兰这里所关注的情感现象,主要是指消极、否定的情感情绪。他借庄子的话表示,人不能顺应自然的变化去理解世界与人生,就是“遁天”;人因为遁天而遭受这些消极情感的折磨,就是受“遁天之刑”。另一方面,他认为,情感之发生是由无知所致,而知识有两种,一种是对于自然的知识,如气象;一种是有关生死穷达的知识,其实是指哲学的了解。缺乏这两种知识,人就会受情感的束缚折磨,而不能解脱。

 冯友兰认为,人之所以不能摆脱情感的束缚,主要的原因还不是人不能避免情感的发生,而更在于“心累于物”,即情感发生后,不能为理所化,而累系于物:

  王弼等主张人应“应物而无累于物”,说情感是自然的反映,所以不能免除,只要不累于物就够了。《庄子》应帝王亦讲“至人之用心若境,不将不迎,应而不藏,故能胜物而不伤”。镜之不伤,在其无累于物,但庄子只讲以理化情,对此点未加发挥。宋儒却有很重要的发挥。程明道的《定性书》说:“天地之常,以其心普万物而无心,圣人之常,以其情顺万物而无情。故君子莫若廓然而大公,物来而顺应。”宋儒解释此理,常举的例子是颜回的“不贰过”“不迁怒”,能作到此地步,就是他能廓然大公,物来顺应。如某人和他太太打仗了,一生气连茶碗都摔了,就因为他未能廓然大公,物来顺应。王阳明说:“七情不可有所著”,著即累,即七情不可有所累。讲《大学》“心有所忧患,则不得其正,心有所忿懥,则不得其正”,他所注重在“所”字,一有所忧患忿懥,即是有了对象的累于物了,即有所苦了。如我们看人打别人的嘴巴,我们当时或亦忿懥,但事一过就完了。若有人来打我一个嘴巴,那就不同,我不但现在恨他,甚至什么时候想起来,什么时候恨。就是因为我的心有所累,我不能廓然大公,有“我”的存在,不能以“人打我”就象“人打他”的态度处置之。

  冯友兰认为,庄子近于无情论,而王弼和宋儒的看法则不是无情论。王弼和宋儒都认为人的情感是自然的反映,不可能免除,所以人应当做的,不是无情,不是免除一切情感,而是使七情不要著累于物而伤苦。

 冯友兰在讲演中最后指出,七情所以累物的根本原因是在于“有我”。“我”的存在是心有所累、不能廓然大公的根源:

  人至有所累与物否,完全在于“有我”与“无我”的存在。以现在的话说,就是客观的态度之有无。廓然大公,的确是对于人生幸福有莫大关系,对于一个人的事业成功,亦很重要。…… 不能括然大公,有我之存在,总是战战兢兢,患得患失,结果也很糟。…… 所以大公无私,无我无己,若在道学家的旗牌下讲起来,很无味,但是它们是对人生幸福有关系的。

  这是说,决定人生幸福的重要因素之一,是能够作到“无我”,无我才能廓然大公,不累于物,不为外累所伤所苦。换言之,人应当有情而无我,或情顺于物而无我。所以,重要的不是无情,而是无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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