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死活人不偿命”,果真如此吗?
今年六十三岁的老田因为身体不舒服正准备到楼下看病,恰巧看到对面的行车道上横着一辆车,是邻居小张的车。于是老田赶忙给小张打电话,不多一会,等到小张赶了过来,老田本来心里就不舒服,话里话外,更是气不打一处来,指着小张就开始大骂一通。
小张一开始还比较客气,见到老田得寸进尺,也来了脾气,便回嘴了几句。过了一会,老田便感觉自己胸口疼,于是便打电话报警,添油加醋的说是小张打他,他的身体不舒服也是小张造成的。
到了医院,经过检查发现,老田确诊为心梗,这下,老田更加有理了,要求小张带他看病,并且要求小张支付他的全部医药费用。
不过,经过仔细核查,老田本来自身就患有基础疾病,其下楼的目的本身也是为了去看病,虽然说小张将车放在行车道上,对于他的出行起到了阻拦作用,但是并不会对于他的疾病发生造成事实上的影响。事后,法院也对于小张占用停车道的这种行为给予了批评教育。
这还算是比较轻微的。但是总算,双方虽然说都冲动了些,不过最后,事情总归还是得以解决,也没有造成太严重的影响,不过要是,真是“气死活人不偿命”,那可就是得不尝失的事情了。
现实中还真有这样的事。很早以前,古代典籍中,诸葛亮三气周瑜,气死王朗,都是有据可查的事情。也是因此,某些年纪较大的人,有时候又赶巧遇到某些人,或者因为处在某个节点,两人发生争执冲突,这个时候,双方若不能理性克制,这样的事情就有可能发生。
在某些影视剧中,也经常演绎这样的情节。之前看到过一个电视剧,说的是某个老人排队到一个摊位前买东西,老人可能是觉得这个东西应该按大小分量称,故而向卖东西的小姑娘提出来意见。不过卖东西的小姑娘仍旧不听,反而是与老人更加激烈的争执起来。
这个时候,旁边有一位热心大姐提醒道,这位老人是这里的院长,说话很有分量。乞料,小姑娘听了一点也没有害怕的意思,仍旧与老人继续争执。若是在平时,这种行为或许应该值得肯定。但是,在面对一位年纪较大,且身体情况不是特别好的老年人的时候,就要特别留意和当心了。
果然不出所料,正如剧中安排好的一样,在这次争执发生后不久,老人便因情绪激动,倒地身亡。
这“气死活人”到底有没有责任呢?按照现在的规定,主要还是按照事发的过程,以及对于被害人的言语辱骂程度刺激深浅,这些造成损害程度来认定。所以说,“气死活人”虽然不用偿命,但是所有要该赔偿的承担责任和义务,你都逃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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