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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生只愿和你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2015-12-11  本文已影响419人  奥特曼小超人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二十三年前,他和她结婚了,婚礼上她印象最深的一首歌是刘德华的《一起走过的日子》,那是他特意跑去县城买的碟。

他和她其实并不相爱。她有很爱的人,可是家人反对,于是她赌气只要家人同意她就嫁。而他看了十几个女孩都不满意,还有一方面是因为他穷,他家更穷,他想找个肯死心塌地不嫌弃他家的人。于是他穿了身最破的牛仔衫,扮瘸子去赴这场约。

也许命中自有定数吧,她不懂为什么她爸就是看上了这个瘸子,或许真如她爸说的,他为人实在。他也不懂为什么扮瘸子反倒被看上了,总之他最后决定娶她。

婚后的生活过的很艰辛,因为他家穷,所以必须奋斗。好在她并不嫌弃这个穷苦的家庭,加上她还是个很要强的女人。所以每天天不亮她就起来砍柴挑水做饭,而他开荒播种耕地。后来,她怀孕了,她挺着肚子照样劳作,他也更卖力的做起副业赚钱。他知道家里家境一直都不好,在村里也多多少少遭受着别人的白眼,他不说,但他一直都想翻身,这个梦在他心里,在他热血的胸腔里,在他哽咽的喉咙里,他恨不得此时此刻就让全天下人都知道他要翻身!所以他一直都很上进,他跟着别人偷学了怎么做衣裳,怎么做床垫,怎么做铝合金。然而就算每天都这样勤勤恳恳,他们还是过得很拮据很艰苦。

孩子出生两年后,他们带着东拼西凑的五千元决定去大城市闯闯。

他深深的被这个城市吸引着,路上跑的车,水里游的鱼,天上飞的直升机,街边卖的新奇玩意,岸边停靠的游轮,穿戴整齐的上班族……这一切的一切对他和她来说又陌生又新奇,她喜欢这里,她说她一定要待在这里。

他又何尝不喜欢这里呢,可他也感到了巨大的压力,然而这是他的翻身路,他不可能回头,也不可以回头。

他拼拼凑凑开了家食杂店,一家三口都靠着这间小店生存。那时候为了生活,他和她两人基本不吃肉,若是有肉一定是给孩子补身子,可怜的是就连孩子都很少吃到肉。他们的女儿在很小的时候就已经可以帮着做事了,她常常让女儿去帮忙买个包子买个菜。那天,她拿了几毛钱让女儿去帮忙买根芹菜,女儿去了很久还不见回来,她很是担心。这时女儿回来了,手里多了根油条,女儿笑的很开心,又有点胆怯的跟她说,我想吃,花了三毛钱买了根油条。最终女儿还是被打了,她边打她,嘴里边念着:“三毛钱你也敢买……”女儿哇的一声,哭了,那以后女儿很多年不吃油条了。

他说,很多次,真的,有很多次他都想放弃,都想就这样收拾行李回家,什么都不要什么都不管……可他不能,他借了五千元出来,他不能两手空空的回去,他带着别人的白眼出来,他不能再把这些嘲讽带回去……他没日没夜的失眠,失眠,失眠……

这样苦撑熬了两三年,她要生二胎了,他很高兴也很忧愁。然而让他哭笑不得不知该开心还是愁苦的是,她生了龙凤胎。这也就意味着,他和她要开始养三个娃了,他们要更加拼命的奋斗了。

后来食杂店的生意日渐步上了正轨,他便把食杂店交给她,自己做起了水果生意。虽说这样两头忙碌确实增加了不少收入,但她变得更加辛苦了。大女儿他带着一起出摊卖水果,她一人带两个小的,前面背一个,后面背一个。若是碰到需要送煤气的顾客,她还要背着两个小的,扛着煤气,关店去送。而他带着大女儿,若是城管来了,他又要照顾女儿又要撤摊位,实在是忙不过来。所以常常是顾着女儿眼睁睁看着车子被城管收走。这也就意味着他要么花个两三百买个车子继续出摊,要么花费三四天自己动手做个板车,好在,他还会做板车。

她说,很多次,真的,很多次都想离开,这样的日子真的太苦了,真的太磨人了。

后来孩子们渐渐的都长大了,开始会走会跑会跳了。尽管穷苦,但他对他们仨都尽可能的做到公平。他给他们买的第一个玩具是从收废品的手里花了几十元买来的三辆小车。他们仨都很珍惜自己的爱车,舍不得骑舍不得弄脏。虽然难,却很知足。

她说她那时候一直想把最小的女儿送人,他说就算捡破烂也不可能这么做!

后来日子渐渐有了模样,生活也没有把他们逼到绝路,他们的食杂店和水果摊的生意都还能维持着过日子。

可他们之间多的只剩下争吵。也许就连他们自己也不清楚从什么时候开始两人之间变得争吵不断,变得不再体谅对方。她有时会埋怨他没能给她更好的生活,有时会因为他的不爱理睬开始念叨,有时只是一些生活上的琐事……可能是因为熬太久了,一点点的成就并不能安慰她这么多年来苦熬的岁月,所以她开始变得敏感,开始变得暴躁,开始动不动就找事吵架,开始习惯于把「离婚」挂在嘴边……

刚开始他也会跟她据理力争,跟她把事说开,跟她斗个面红耳赤,跟她较劲着「离婚就离婚,谁怕谁」后来她两天一小吵三天一大吵,他厌烦了,只要她提「离婚」,他就说「随便你。」然后该做饭去做饭,该辅导功课去辅导功课,他学会了不跟她吵,让她自己冷静。

不论争吵多少回,不论气话说得有多伤人,不论是否真的有打算离婚,他和她始终都在吵,也始终都没离。

这些年来,他在这座城市摸爬滚终于做起了自己的生意,她也有了份自己的事业,他们的孩子也终长大成人了。

她说,现在的她越来越依赖他了,也越来越离不开他了。她说,他从没跟她说过情话,没说过「爱」,但他做的事都在爱她。他知道她爱吃榴莲,他就在她生日的时候买了一整个给她。他偷偷的记着他们的结婚纪念日,第一次带她去吃了肯德基。他知道她难过他就不去打扰她让她早点去睡。她心情不好跟朋友出去喝酒,喝得烂醉如泥,他去接她回家,喂她醒酒汤,扶她去休息,自己却忙到两三点不睡。

他爱她,她也爱他。这份爱本身就看不见摸不着,它渗在空气中,藏在细节里,它不浮夸,也不张扬,却时刻让你都能感受到。

仅以此回忆

献给他和她即将到来的二十四周年纪念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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