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像个邂逅的姑娘,我却爱上了她。
或许我们就该把生活过程一场“大富翁”,在千里之外的某个角落抽到属于自己的命运卡。
槟城,像个邂逅的姑娘,我却爱上了她。没有写游记的习惯,却在离开她24小时后漂泊在印度尼西亚海域的夜晚,开始想念她。
计划之中,意料之外,临行前只听说可以在槟城下船几小时。坦白讲,相比船上充斥着“资本主义腐朽”的各个项目,我对上岸不以为意。因而在靠岸后约莫一小时,才匆匆扯上裤子,拽醒同伴,勉强用差劲的信号在知乎上扫了眼攻略,背着相机下了船。
槟城,像个邂逅的姑娘,我却爱上了她。等到重新回到船上的那一刻,心里对几个小时前自己睡眼惺忪着简单吃个叻沙就回来的想法嘲笑不已。
槟城,像个邂逅的姑娘,我却爱上了她。平心而论,无论城区大小还是繁华程度,感觉槟城或许就与江浙的一个二三线小县城差不多,初踏上这片土地,让我熟悉而陌生。槟城的首府——乔治市,既有现代化的百货大楼,又有简单古朴的小平房,通过纵横交错的不知道行人该在哪儿走的小马路和洋溢着整个城市的忽浓忽淡的石油味完美衔接。我想这石油味多半是来自满大街的摩托吧,嗡嗡嗡的节奏和轰鸣,能让每一个血脉贲张的年轻人高潮。
坐在特殊的景观三轮上,早过了壮年的马来大伯骑得很慢,搞得好像我很重一样。眼角扫过的小街绝对谈不上干净,但是些许脏乱的同时又出奇的精致和巧妙。大抵艺术只有在这样略带凌乱而肆意的环境下,才能绽放自然的美丽吧。
槟城,像个邂逅的姑娘,我却爱上了她。(姐弟同骑的笔画很有名,当然我是知乎了才知道的。)
槟城,像个邂逅的姑娘,我却爱上了她。端着摄像机坐在三轮上,略有动感和晃动的镜头让我不禁想起《罗拉快跑》,七八分钟的车程,倘若端着手持摄像机这么拍着,加点眩晕和摇曳,不用音效,些许剪辑,或许能成就一个不俗的作品。适逢华灯初上,微微转动相机的焦距,一切变得朦胧而鬼魅,又有几分神似《猜火车》中旋转的房间,这辆小破车加上几转小道,尽有让人如同嗑药的功效。
从小当惯了宅男,对于旅行并无感,但是这几分钟的摇曳镜头,竟让我开始思考起旅行的意义:我承认,这一小段车程,光影、旋律、思绪,拌着耳旁的风和浓烈的石油气息,竟让我世俗的内心滋生了小小的导演梦,那一刻,我从没有过如此强烈的渴望,将自己的眼前的和脑海的画面叙述出来,多伟大的既成作品都没有这感观来的真实而梦幻。
或许,旅行不应该去完成梦想,而是去探寻梦想。
生而平庸,我们或多或少都被这狗日的生活欺凌着玩弄着蚕食着,或许我们就该把生活过程一场“大富翁”,在千里之外的某个角落抽到属于自己的命运卡。
扯远了,回到槟城。
在槟城只吃了碗鱼头米粉。昏黄的灯光,脏白色塑料桌,盈盈的海风和略有喧嚣的人声,轻轻咬破手工鱼丸,再顺势呷一口米粉,汤汁在齿间流淌,灼热和顺滑同时刺激着口腔,再配上炼乳味较重的拉茶,让既不吃鱼也不吃粉的我就差吃完碗沿的葱花。终于明白为什么会有人愿意等上近半小时吃一碗简单的米粉。
槟城,像个邂逅的姑娘,我却爱上了她。市区某个百货大楼进门左拐的一家电话卡老板娘真漂亮,白净面庞上些许的皱纹,瑕不遮瑜,眉角的痣和墨绿色的丝巾搭配,气质极了,不然我想我也不会在拿了卡她忘记收钱的情况下还兴冲冲地跑回去交钱吧。
最后送我们回港口的是一位老爷爷,骑车的速度还不如徒步,但让一位65岁高龄的老人骑车载着两个正值当年的青年,内心本过意不去,更不敢催促加速。老爷子前半程闷闷无声,只在我们拿着手机自拍的时候在后面做了个鬼脸。我的有意无意的一句问题让他彻底打开了话匣,老爷子从小生活在槟城,似乎是来自红海岸的阿拉伯世界,被这儿的华人父母收养。当然这些都是我猜的,因为老爷子说的虽是华文,却是神神道道,模棱两可。
槟城,像个邂逅的姑娘,我却爱上了她。上船后,意犹未尽,仍不住在甲板上对着眼前静谧的夜景拍了又拍。
槟城是悠闲的,更是包容的。
给帅气的人放大镜。
给丑陋的人遮羞布。
槟城,像个邂逅的姑娘,我却爱上了她。哦对,李宗伟也是槟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