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监管如何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19-01-18  本文已影响89人  文水云淡

前天写了一篇《中小投资者如何投资资本市场》的文章,介绍了证券基金的特点、分类和选择,发到微信朋友圈,有一位微信网友给我留言,意思是说目前基金市场存在一些内幕交易和利益输送,破坏了基金市场的健康发展,伤害了投资人的投资信心,令人对证券投资基金的市场规范产生担忧。这位网友的留言提醒了我,基金投资的方式是比较适合中小投资者的,但中小投资者多处于弱势地位,他们的投资权益应该能得到依法保护。为此,我查阅和学习了证券投资基金的相关法律和监管措施,以下6个方面体现了对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1、建立了基金监管体系,规范证券投资基金的活动。

基金监管体系包括行政监管、基金行业自律、基金机构内控和社会力量监督四位一体的监管格局。对基金市场主体及其基金活动进行全方位监管。

2、把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作为基金监管的首要目标和基本原则。

中小投资者相对于基金管理人,往往信息获得途径不足,风险识别和承受能力薄弱,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容易受到侵害,基金监管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作为首要目标,这是基金监管活动所要达到的目的和效果,也是《证券投资基金法》的立法要求,避免使投资者遭受误导、欺诈、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行为的损害,是投资基金行业健康发展的前提条件。

3、严格监管公开募集基金的公司行为。

要求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且必须为实缴,从业人员达到法定人数,且必须取得基金从业资格,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良好的内部管理制度。

4、限制基金管理人从业人员证券投资行为。

基金管理人从业人员证券投资行为不得与基金持有人的利益发生冲突。虽然证券从业人员投资证券的行为,法律不禁止,但需要事先报备,当利益与基金持有人发生冲突时,应当是基金持有人利益优先。

5、对基金管理人要求依法提取风险准备金。

提取风险准备金是对自身的违规违法、违反基金合同等行为造成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6、强化了基金监管机构的执法权限。

基金市场的违法犯罪行为特点是高智商、电子化、行为隐蔽,手段多样,监管的执法权限和力度必须是高效的,证监会对打击违法行为、保护投资人权益制定的监管措施是:检查、调查取证、限制交易、行政处罚,发现违法行为涉及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例如:2009年深圳证监局依法处罚了两家基金公司的基金经理利用非公开信息买卖证券的行为,这是监管机构赋予证监局的执法权限,对基金市场的违法行为予以打击,维护基金市场的健康发展,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的表现。

基金市场和其他商品市场一样,都需要良性发展,也都面临各种风险,监管层要做的是保护和建设好投资环境,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打击破坏投资环境的违法行为,给投资人一个干净放心的投资环境,同时投资人也应该提高自身的投资风险识别和防范的能力,同监管层一起维护好基金投资环境,逐步规范健全证券投资基金的相关法律法规,促进证券市场健康发展,为实体经济带来活力,为投资人带来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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