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十八. 我希望,你可以拥有一家公司
我不知道,你有没有想过,未来有一天,拥有一家自己的公司。
反正,和朋友吃烧烤喝啤酒时,经常会吹水将来有一天,我要创业开公司,当老板迎娶白富美,走上人生巅峰。
那今天,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公司是怎么兴起运转的。
还记得,我们说过的亚当斯密的“看不见的手”吗?对,就是市场的力量,那么,既然有了市场,干嘛还要开公司呀?人们各自为营,然后,把产品/服务在市场上交易,不就行了吗?
毕竟,一个人在公司上班,需要放弃很多自由,你看,我要听从领导的指挥,受到公司的各种约束,我还放弃了服务的定价权。
如果是在市场上,我就能够自己作主,爱怎么干就怎么干,爱卖多少钱就卖多少钱。
所以,你说,企业是不是个奇怪的物种?
我希望,将来,你萌能拥有一家公司1. 交易有成本
1937年,我们熟悉的经济学家——科斯Coase就写了一篇论文《企业的本质(The Nature of the Firm )》,解答了这个问题。
当时,科斯还只是一个20多岁的大学生,还记得科斯定理吧?他就是靠这两篇文章获得了诺贝尔经济学奖,你说溜不溜?
他认为,如果单干,我们每天都要跟很多陌生人打交道,为了把自己的产品/服务卖出去,我们经常要讨价还价,应付别人各种不靠谱的行为。
而如果我们进入企业工作,这些成本就会大大缩减,我们每天可以跟熟悉的人一块工作,互相信任没有问题,互相配合会越来越好。
换句话说,我们的劳动已经一次性地批发给企业了,不用每天、每件工作都去议价,议价的成本基本上都省下来了。
所以,市场上存在巨大的交易费用,是人们愿意放弃部分自由和权利,进入企业,听任于人进行工作的原因。
但紧接着就产生了一个新问题,如果真是这样,那世界上应该只剩下一家企业呀,你想想,公司可以降低交易成本,如果世界上只有一家公司,那交易成本就会是最低的,那岂不是完美了?
科斯认为,企业之所以不会越做越大,那是因为企业内部也有管理成本,企业越大,管理成本越高,当高于交易成本时,公司就会停止扩大。
2. 团队可以无中生有
关于公司起源,经济学家阿尔钦Asher也提出了另一种解释。
他们认为,团队能够无中生有的产生一些新的价值,人们为了追求这些价值,就愿意结成团队。
即1+1>2。
比如一个交响乐团演出一首交响乐,要比每一个成员轮番单独上场表演加起来的效果要好。你无法说,这场交响乐好听,是因为某位乐手表演的好。
也就是说,团队具有一种神秘的能力,它把东西加起来以后,就会无中生有一些新的效用。像不像我们之前说过的——交易可以无中生有地创造价值?
但,紧接着也产生了一个新问题,我们没办法衡量每个人的贡献,这就会出现机会主义,所谓的机会主义就是搭便车的现象,也就是有偷懒的可能性。
还记得我们说过的——博弈论的纳什均衡Nash equilibrium吗?如果忘记了,也没关系,百度一下——囚徒困境或者智猪博弈,你就想起来啦。说的也是这个道理。
那怎么办?不怕,人类就是这么伟大,有问题就有政策,有政策就有对策,有对策还会有人想到政策。
于是,就有了monitor(班长),哈哈当然,这里的monitor是监督的意思呀。
本质上,公司是一个激励系统system,通过各种方式——精神表扬,职位金钱等等,激励着我们努力向前。
从这个角度来说,公司比市场好的多。
走,放假看电影去3. 你想开一家什么公司?
如果你能开一家万达公司,那就太好啦,因为万达是Co., Ltd.,全称是大连万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Co., Ltd.?它是company with limited liability 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缩写。
咩意思?
1925年,《经济学人》杂志发表评论说: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是一种伟大的发明。(The economic historian of the future. . . may be inclined to assign to the nameless inventor of the principle of limited liability, as applied to trading corporations, a place of honour with Watt and Stephenson, and other pioneers of the Industrial Revolution.)
为啥呢?
我们先看下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征——
1. 股份可转让;
2. 无限经营期;
3. 股东只承担有限责任。
由于股份可转让,你不想干了,或者急着用钱,或者对公司的管理不满了,你就可以直接把股份卖掉。
只要有人承接股份,这家公司就可以无限期地经营下去。因为可以无限期经营,所以,公司的视野就能够放得很远,能够做很远大的设想,可以完成很伟大的使命。
你想想看,由于股份、股票是可以自由买卖的,这时候股东的人数就会有很多,那这个公司出现了问题,谁来承担责任?
为此,人们就创造了一个虚幻的概念——法人Legal Person,这不是一个真的人,而是一个想象中的人,我们就让这位法人来承担责任。
有了法人以后,投资者就可以躲到法人的背后,免于承担公司做错了事情所需要负的责任了。
一旦公司做错了什么事,要赔钱,或者借了钱还不了,所有这些事情由法人来承担,股东只要承担那点股份的钱就可以了。如果我们付出的钱亏完了就算了,作为股东的我们就可以全身而退,不影响自己在其他方面积攒的财富。
而且,我们还可以通过股份,进行筹钱做事。你看,股份有限公司对我们开公司的人,是不是简直太好了?
所以说,Co., Ltd.,是一个伟大的发明。你看,人类的想象力能够帮我们做很多伟大的事情,这就是其中一件。
写在后面的话——
公司是现代商业的主要组成部分,二百多年来,已经发展成一门学科——组织行为学,你也可以了解一下,当然,有机会我们也可以说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