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巢”
我曾经住过好几间小房间,大的五、六平米,小的两平米不到。给我印象最深刻的两间,连扇真正的门也没有。
一
那是我来上海打工的最初两年,第一间位于静安寺附近的北京西路,和“上海警备区”相邻。我的雇主是一位开皮鞋作坊的小老板,姓曹,五十多岁的年纪。我原来是在他的皮鞋作坊里给几位制鞋工烧饭,后来被调去帮他卖鞋。他在自家的弄堂口摆了一处鞋摊,专买被店铺退回的次品鞋。
刚去的时候,我依然住在郊区他的皮鞋作坊处,那里有一间小仓库,小仓库的一角撂了一张钢丝床,那就是我的住宿处了。我每天早出晚归,转乘两部公交车,再步行四十多分钟来回跑。
后来,曹老板的皮鞋作坊停工了,又后来,他又要退租租借的房屋,我也就没了可住之处!
怎么办?鞋摊还是要摆的,他也不想辞退我。可他的住处实在太小,也就是二楼一间不足十平米的亭子间,他又是一个光杆司令。也亏他能想得出,居然征得另两家邻居的同意,在一楼三家合用的厨房过道上空,他房间的窗外,请来一个木工,腾空搭建起一间长两米左右,高不到两米,宽不到一米的小房间。
小房间对着二楼邻居的平台,开了一扇小小的方窗,倒也亮堂。这便成了我的房间。因为我长得瘦小,又不想要别人进我的房间,我便不要他开门,就从窗台上爬进爬出,晚上从窗口爬进去,像钻进了巢里,关上窗,搭钩一钩,任谁也进不去,成了我自由自在的小天地。早晨又从窗口爬出来。曹老板说:“你这下真成一只鸟了!”
我很得意、很喜欢这个房间,把四面墙和房顶都用旧报纸糊上,小小的方窗上挂上一块旧布做窗帘。里面又温馨又暖和,小雨天不出摊,我不再口袋里揣份地图到处去乱逛,而是钻进小巢里看书,用大腿当桌子,编故事、写日记、写见闻(可惜因为多次的搬家都弄丢了!)……因为我姓凤,我便给我的小巢取了个名字叫“凤巢”。向邻居小孩借来笔墨,又找来一张合适的纸,写上“凤巢”二字,贴在里面的墙壁上。
就这样,我有了第一间“凤巢”。
二
第二间“凤巢”在复兴东路上,那里毗邻十六铺码头。我的这位老板姓黄。黄老板在自己家里开了个家庭旅馆:小小的三个房间,六张床,其中有一张双人床,所以一共可以住七个旅客。我是做什么工作呢?这工作的称谓说起来有些别扭,而且很别扭:接客人。可不是怎的?搞不好就被人想歪了,我自己也难以向人启齿!但其实就是每晚去十六铺码头,手里举只上面写有“住宿”二字的牌牌,迎接进港的客船,兜揽需要住宿的旅客,如此而已!
这次我住的巢可就更小了:宽就两尺多,长也不到两米。说白了,也就是一张钢丝床大小的位置。说得更确切一点,就是一只大壁橱,只不过这壁橱门开在一边,里面还有扇窗。睡觉时,我的两只随身行李包被我紧紧地抵在脚底,人可不能站起身,高度也就一米多,也得爬进爬出,我坐在里面,手也不能往上伸直!
这原是一处窗台,被黄老板改建成了这一张“塌塌米”,它的进口和塌塌米平齐,大块头想钻进去恐怕有些困难!但是里面很明亮,晚上睡觉头顶着窗,窗的大小是和巢的宽度高度成正比的,白天我若坐在里面,得要侧点身,不然会挡住光线……
这更是名符其实的“巢”,关上门,就像住在大箱子里,要多安全有多安全,我依旧贴上“凤巢”二字。
三
那天下午我去看望老乡回来,刚进门,黄老板便兴冲冲奔过来告诉我:“小凤,告诉你一个好消息,这后几天你可要轻松些了,可以睡早觉了!”
他的话音刚落,就见几个男人从一个小房间里鱼贯而出,为首的是一个青年,二十六、七岁,长得高高大大,浓眉大眼,大手大脚。后面三个男人也都是大块头,全都四、五十岁模样。
老板向我介绍说:这几位都是陕西来的客人,是他的老房客了,每年这个时候,都来十六铺销售他们当地的苹果,来了就住他这里,直到苹果卖完为止!
这对我来说,确实是好消息!这一带的私房,但凡房子有点大的,几乎都开设了家庭旅店,每天晚上,每户都会有人去十六铺码头揽客,我随着她们一起去。可我,却是最不会揽客的,我脸皮薄,嘴又不甜,又不会撒慌,更不会追着客人跑,生拉硬拽的。我只会迎着客人走上前,红着脸儿怯怯地,还不好意思地问一声:“住店吗?”有的客人白我一眼,哼也不哼一声,扭身就走,我绝不会再追问;有的客人会问一声“远不远?我才赶紧回答:“不远不远,走过去很快的。”我的脸更红了,因为其实有点远,得走上好一段路,并不快!一路上总要被客人问上好多次:“还有多远呀?怎么还不到?你不是说不远吗,怎么这么远?”我只得哄客人:“快了快了,快到了,就要到了!就要到了!”其实我比客人还要心急,我很害怕好不容易揽来的客人半途跑了,我就得白忙一场,虽然这样的事从没发生过,可我还是会担心;并且我还有点不好意思,总觉得自己骗了人家,有些不忍!唉,这工作!
我天天都在犹豫:要不要辞了它?可想想黄老板对我挺好的,常常住不满客人,也不朝我抱怨”!客人睡的被子都是他亲自换洗,我上午的工作不过就是打扫、整理一下房间,然后去买点菜而已。下午做三个人的晚餐,别无他活。
他有一个老母亲住在一楼,就只吃我们一点饭菜,别的都不用管。他的离婚的妻子每星期也会来一趟,来了还像回了自己的家,爽爽快快地做事、利利落落地干活,为黄老板打扫整理阁楼上的卧室,接替我做晚餐,我就只给她打打下手,我吃好晚饭就走了,接了客人回来,厨房间会被她收拾得清清爽爽。
他们俩其实相处得很好,总相互商量做事,或为对方解决难题。我很奇怪他们为什么还要离婚?我也曾问过黄老板,可他只是笑笑说:“有的男女只适合做朋友,不适合做夫妻!”唔,是这样。我虽然还是不懂,但他不再解释,我也就不再问。别人不想说的事,我是不会追问的。
他们既然都不拿我当雇佣,与我平起平坐。有什么好吃的,也都和我一起分享。因此这也就是我迟疑着没走的一个原因。
我每晚跑一趟肯定不行,至少得跑两趟,甚至三趟,来往一趟一个多小时,所以总要忙到半夜才能休息,走在路上都想睡觉,总感觉人飘飘忽忽、晕晕乎乎、昏昏沉沉……
这里的主要旅客都是来十六铺做水果生意的客商,以及乘客轮而来的晚上到沪的旅客,或来上海游玩,或是来打工。前者分季节性,秋季是水果大量上市的季节,客商云集,旅店的生意也就好做一些,并且都是自己找上门,又是一住好几天。可在平时,客轮上接来的旅客,都是来去匆匆,住一晚就跑路。他(她)们在晚上搞不清方向,不知道往哪儿去找旅店,只能贪图方便,随便住一夜,到白天就会去另找地方了,很少有连住的!毕竟,我们的旅店太小、太不方便,房间里除了两张床,一只床头柜,再无他物。也只能提供住宿和开水,其它一概不管,况且这里离有名的商业区,旅游景点尚有一段距离!
四
我打开我的“巢”们,丢进去一样我捎带买来的物品。那头里打阵的青年眼尖,一眼便看到“巢”里的“凤巢”二字,他笑了,笑眯了眼说:“哈哈,凤巢,这是你的凤巢?哈哈真不错,确实是只巢!对了,你这里是凤巢,那我那里就是“龙窝”了!”
“呸,去你的龙窝。你那里也能算龙窝?狗窝差不多!”黄老板笑骂道。
那青年不服,辨解道:“狗窝也是你家的狗窝,我家里可是有真正的龙窝,小凤你跟我走,这巢太小了,我给你建一只大大的巢……”
“滾你远远的去吧,谁稀罕你的大巢!”黄老板狠狠地给了他一拳!推了他就走,大家欢声大笑。
青年被黄老板推回房里去了,但很快又出来了,一手托一只又红又大的苹果,递到我面前说:“这是我精心挑选的两只苹果,是我们陕西最好的品种,叫秦冠,可一点不亚于山东的红富士,又脆又甜!正好送给你!”
“什么什么?”黄老板在一边发了急,并且瞪圆了眼:“你这见色忘义的东西,这苹果不是送我的吗?怎么又拿来送她了?”
青年说:“你也滚远远的去吧!红粉赠与佳人,好苹果当然要送给美人,你个给我住狗窝的,还想吃我的好苹果,做梦去吧!”……
他们嘻嘻哈哈,闹得好不开心!屋子里充满了欢声笑语。
但也仅仅就那天下午他们有闲寻开心而已。以后,他们都是早出晚归,一大早就去水果市场,等他们吃好晚饭回来,我已去十六铺码头揽客了。
那青年曾有过两次下午回来,每次都给我带来两只又红又大的苹果,我也才知道他姓梁。
一个星期以后,我接了两个客人回来交给黄老板,想再跑一趟。黄老板却止住了我,叫我别去了,说早点休息吧。他把客人安顿好后,又突然神情很严肃地来问我道:“小梁今天告诉我,说你明天跟他一起去陕西,是真的吗?”
我先是一愣,继而明白了,便反问黄老板道:“是吗?我怎么不知道,待我去问问他!”
黄老板见我如此回答,松了一口气道:“这鬼东西,真把我吓一跳,我说哩,你小凤可不是这样的人。可他说得一本正经,真让我有些疑惑!不是真的就好,那陕西,黄土高原,太远了,可不是你能去的地方!”
我有些怔怔 ,他又说:“他们明天就回去了,一早的火车票,晚上回来以后就睡下了!”
我们一下失去了四位旅客,我又忙开了。不知怎地,我突然失落起来,怎么也打不起精神再做下去,不久之后,我便辞了工,离开了复兴东路,离开了那间小巢,重新踏上寻找再一间“凤巢”的打工之路。
五
多年过去了,随着老房的拆迁和十六铺码头的迁移,那里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寻着那个方位再去往那里,我已经很难再找到留在印象中的复兴东路,更别说有我当年住过的、有“凤巢”的房子的地方了!而北京西路的“凤巢”呢?那个后来成了我的“避风港”的“凤巢”,也早已不复存在!
我离开北京西路后的第二年,曹老板就把“凤巢”的进口,由窗改成了门。几年后我再去看曹老板,见我的“凤巢”已不复存在!那里由门又变成了早先的亮堂堂的窗,听说是被他干女儿的孩子在里面点蚊香熏蚊子给烧了!又几年过后,曹老板去了养老院,房子换了主人,我也再没了曹老板的消息!
去年有一段时间,我又临时借住在了静安寺附近的华山路,每天早晚上下班步行穿过静安公园乘公交车,车子经过北京西路,经过曾经有我的“凤巢”的地方,我总要盯着那里看,一种别样的情感总会萦绕上我的心头!虽然,那里的房子也已不复存在,取而代之的似乎已是停车场!可我的眼里却总能浮现出当年有我的“凤巢”的房子以及居住在那里面的人:曹老板,一楼李叔、王阿姨夫妇,二楼黄大哥夫妇和他们的孩子。他们都对我那么好,那么信任我,一点不拿我当外人防备。每次我失了工作,就去那里找避风港,虽然我拒绝了给曹老板做女儿(后来他认了我的一个同乡做“干女儿”),但他依然把我当女儿待。尽管他是个“闲云野鹤”般的人物,经常十天半月不着家,可他在一楼王阿姨家中备着一把房门钥匙,我随时都可去取,厨房里也总备有一切必用之物,住多久都可以,邻居们也都欢迎我!
可是,别了!我当年的“凤巢”;还有那些熟悉的面孔,那些在我的“飘泊”之路上给于我温暖的人们,但我会深深地记得你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