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鸟藏》作者:老王子
内容简介 :
就像迷途者知晓方向,造梦者时刻清醒一样,你最好的经历,一定是不被理解的。
继《合唱》《上海滩的贾斯汀·比伯》之后,老王子用一本《鸟藏》给读者们带来了更纯熟的惊喜。作品集包含13篇都市背景的短篇小说和20首现代诗。主题涵盖了亲情、爱情和友情,但其广度和深度却又远远不限于此。作者以其独特的视角、深刻的洞察、诗意的荒诞和直面真相的勇气,为迷途的都市青年带来一抹亮光。
老王子的写作风格是现实主义的,但又不仅仅是描绘现实。小说主人公大多是深陷荒诞境遇的普通人,他们长相平平,工作和感情有着缓慢的进展,但始终也没有太大的收获。普通人在面临生活中的困境时,既没有少年式的幻想,也没有天才般的灵光。于普通人而言,超级英雄不现实,一鸣惊人不可能,我们解决问题的方式,是依靠韧性,像石头缝隙里的种子一样,在风吹雨打中一边煎熬,一边朝着阳光成长。
如果说《合唱》写的是青春,《上海滩的贾斯汀·比伯》写的是爱情,那么《鸟藏》书写的就是整个人生。
本书的代表篇目《鸟藏》,讲述的是一个抛弃幻想,勇敢回归生活本源的故事:二十五年前,我们一家的生活如田园牧歌。一个午后,母亲在院中小憩时,耳中滴入神秘异物,从此性情大变,几乎变成一只疯狂而愤怒的鸟。二十五年后,医生在母亲脑中发现一只即将孵化的鸟蛋,罕见的病症使我回到家人身边,童年记忆中的往事渐渐浮现,我决定终结城市中的繁乱生活,回到家人身边,回到鸟儿落入母亲耳中之前。
作者简介 :
老王子,原名王梓。小说家、诗人、广告从业者。「ONE·一个」金牌作者。冬天写诗,夏天讲故事。有一个木本的名字,却渴望双脚离地的自由。因发表于《独唱团》的短篇小说《合唱》被读者熟悉。已出版短篇小说集《合唱》,长篇小说《上海滩的贾斯汀·比伯》。
精彩书评:
壹:短评
# 《半明与半暗之间》它让我看到了我原来的样子,也使我像脑内放映室一样把以前的记忆全都找回了,然后像被从水上获救的湿淋淋的狗似的,庆幸自己再也回不去,同名小说是这几篇里最爱的一篇。
# 喜欢《直到大地深处》,想现在去院子里挖个洞住进去。作为同样的外来务工青年,很多细节戳中,好像看到一个少年捧着火焰带着笑意对你打招呼,再转身把火放进身体,默默往前走的身影(我要睡觉了 我在说什么
# 最喜欢《鸟藏》,其次是《远大前程》。《鸟藏》可以和《冬泳》啊《跷跷板》这些故事放在一起。《远大前程》使我想起《盘锦豹子》,但后者更凝练。剩下的篇目,要么在黑色幽默与现实疾苦间摇摆不定,比如《直到大地深处》;要么纯粹出于娱乐,比如《彗星上的新年》;要么就太流水,想要写出一种真实,但故事性淡薄,这里面比较喜爱的是《苦海》,失业有房贷妻管严的中年男人的空虚刻画不错的,其次是《大学里有才华的男生》,大概能理解想表达的东西,人的才华与时代的选择等等,但最终没能更进一步,《芳香之时》、《北有大泽》、《白巨人的黄昏》就太平乏。《半明半暗之间》是异类,不清楚是自传,半自传,还是单纯模仿这种文体,写得有些长了,也没有一根主轴。诗就不说了。
贰:
躲进地下室也好、躲进球队也好,有无儿孙也罢、是否上班也罢,活着都没有变轻松。人活久了,自然会沾染上越来越多的麻烦。割舍、解决、忽视,都是干掉麻烦的办法。麻烦暂时走了,疲劳感却来了,这一来,就像个毫无仁义的客人一样,屁股往沙发上一怼,再不走了。
你以为是麻烦让你疲劳,不是,是麻烦里闪着的那点微小的光。这点光亮,驱得人跟鸟一样,费劲扑腾着,要把它取出来,装饰在自己的窝上。为什么呢?不为什么,天生地长的人类,自带这样的基因德行。
要是不去寻找意义,就不会失望。要是不去趟那些浑水,就不会湿鞋。要是不妄想踩在别人头上,躲进小楼也可以成功。禅曰破执,没了执着心、登时就自由了。但是人就偏不,就偏要用尽力量折腾出一个个花来。这些花有的肮脏,有的可爱。
叁:
像针尖上一滴水滴在大海里,我的日子滴在时间的流里,没有声音,也没有影子……
朱自清先生这段描述时间的文字,常被我用来形容小地方的小人物突然之间来到大都市时的感觉。对于一滴水来说,它要经历的是撞击、变形、混合、融入这一系列漫长的过程,对于大海来说,它所在乎的不过是如何享受别人望洋兴叹带给自己的满足。
这部小说集恰恰试图展现现代都市生活中最容易被人忽略的一群大都市市异乡人的生活状态。“异乡人”不再是传统意义上以籍贯或家乡简单地进行划分,在心理或情感上与都市格格不入的人也应该被包含在内。在事业、工作、家庭、情感上努力挣扎的同时,又缺乏必要的人脉、资本、能力的保证,因此产生了独属于这一人群的特色情感。无疑,老王子在表现这种情感时是精准而又细腻的,但荒诞派那种喜欢隐喻的手法亦被熟练使用,使小说读起来轻松且不乏意趣。
接下来我仅对个人尤其喜欢的几篇闲话几句。
关于《鸟藏》
如果让我选择,也会选择这一篇作为同名主打。
这一篇的主题是回忆和回归。一开篇,“我”就对北京、北京的香山有很多意见,瞬间建立起一个来自山区,现在都市生活的男青年形象。在来医院看望母亲和等手术消息的时候,“我”一点点回忆母亲患病原因,试图将碎片化的记忆明晰起来。
有意思的是,母亲的病是怪病,是一只鸟在耳朵里下了个蛋并且快要孵化了。这个看似荒唐的设定,让我在阅读时一直在揣度其用意。其实在“我”的回忆中,母亲很早就意识到自己的’病因,但是无论怎么解释,都无法令人信服,也不足以引起关注,那么我觉得这可能是一个隐喻,就是“我”在独自生活中长久地忽略家人的感情,这种冷漠会像病一样在家庭关系中恶化。鸟的形象也可能是象征着家人会随着时间的流逝会飞离身边。
关于回忆和回归主题的文艺作品很多,其中的主角又多为在新环境下潦倒或是疲惫的青年。《小森林》就是个典型的例子。但是《鸟藏》不同之处是,它给原本平凡无奇的故事蒙上奇幻的色彩,淡化了对人物各种现实主义的描绘,而更加聚焦在“我”的情感或者心理活动的记录上。由于界定模糊的“我”实际上是一类人的缩影,是一类心的缩影,其特征自然会更加突出,更加鲜明。
关于《半明半暗之间》
我一直怀疑作者有过文章中类似的经历,否则绝难有令我感到如此真实甚至感同身受的讲述。
这是整本书中篇幅最长的作品,记录了一个来自农村的男孩在南京的大学生活。他喜欢阅读与写作,自认为有些文采,喜欢体育和锻炼,自认为有些天赋。但是在身边突然出现的一群优秀的同学带给他无穷无尽的挫败感和自卑感,让他整个大学期间甚至是以后的人生都活在阴影之中。
整篇文字的风格都是极其压抑阴郁的,因为为了增强效果,作者几乎略去了全部的正面内容,我不愿意承认有夸张的手法在,一个心理受挫过分悲观的人就该是这样,或者说完全有可能变成这样。他带给我的思考是,我们是否过分强调了他们管理情绪调整心态的能力?我们是否应该更多去建立个性化个体化的服务模式?这种思考对都市的意义远远小于对校园的意义。我熟知大学校园中农村或县城考生面临落差、自卑的状况,但是现在看来应该是低估了问题的严重性。当本应是校园内主人或都市新居民的他们以异乡人的心态孤立自己,远离周遭地生活时,生活就不再是生活,是煎熬。
关于《直到大地深处》
“我”偶然间在一楼住房下挖了地下室,逐渐爱上并适应了那里,甚至开始讨厌地上的生活,身边的邻居也纷纷效仿,加入到“地下社交”中。这篇就是讲了这样一个简单的而复杂的故事。
“地下室”为什么吸引能吸引“我”?一开始我只是单纯地认为“地下室”之于“我”无非是个心灵避难所,在那里可以暂时忘却地上的生活,家庭不和、工作烦恼、无效社交等等都能抛之脑后,“我”自顾自地做喜欢的事情就好了。但是这里面有个矛盾是,“我”积极地帮助别人建地下室,又愉快地参与到“地下社交”,又大方地把屋子出租给别人,岂不是又牵扯进世俗生活中?
实际上,“我”避世,逃避的是“我”无可奈何的世界,而并不是讨厌社交。当“我”发现在“地下室”或“地下世界”中,自己是先锋,是介绍生意的人,是施惠的房东的时候,立马享受于这个崭新的世界。归根到底,只有在地下室才能满足“我”的虚荣心。面对房客的帮助甚至带有同情的问询,“我”会怒不可遏,也是因为虚荣心受到了破坏。
这一篇不只是展示小人物试图逃避的悲剧,更是对其不彻底逃避,甚至存有侥幸心理、幻想心理的讽刺。
最后引用作者的诗,希望每个人——
即使一直没有家,也从不畏惧!
肆:
先假设老王是一个标本。从某个剖面看去,他的生活光鲜亮丽——他在沪上一家广告公司任总监,带着一个小团队,和客户谈上百万的生意。业余,他像这个城市里所有受困于中年危机的红蓝绿女一样,投身于健身房怀抱,以期靠紧实的肉体来巩固日益不牢靠的精神。我有时觉得,老王的生活太过于标准和模式化,以至于这本小说里表达的情绪都和他表面上的生活相去甚远。我感兴趣的是在这标本上找到一条裂缝,看看它为何发生了基因突变。
起初,和大部分一样,我通过《上海滩的贾斯汀比伯》知道了老王。有很长一段时间,我受困于这个书名,拒绝理解这本书写了什么,怎么写的。贾斯汀比伯,一个外化的偶像符号,内化的贬义词,一个作者(如果不是出于戏谑)选择了这个书名,那么他是不是就在哗众取宠?
事情出现转机是因为《白巨人的黄昏》。一个很偶然的机会,我在ONE上看到了这篇小说,不得不说,我被这紧实的叙述、颓丧的文风深深吸引,继而看了下去,看完这篇小说,我对老王有了很大的改观。这篇小说堪称完美,它诗意、现实、深刻,还有些饶有趣味的小细节(比方在小说中又嵌入了不同的小说)深深打动了我,紧接着,又找来老王的其余短篇一并读了下去,我在脑海里重构了这个人物,他不再是那个高举什么都市文学旗号的多栖生物,而只是一个结结实实受困于现实的个体。
在许多地方,我们相似——我们都背井离乡,都在大城市里选择了广告业,一开始都从事文案工作,都“享受”过三更半夜回家的“待遇”,都租过房,都感受过城市的冷漠和家乡的背叛,都有着不理解自己的父母,都选择了不那么循规蹈矩却注定失败的人生。在看这本书里大部分作品时,我结结实实虚构了一个幻象,这个幻象反复侵扰着我——失败是注定的吗?
在整本小说里,叙述者就分为两个视角,一个视角是“我”,一个视角是“他”,在驾驭这两种视角时,显然作者都代入了自己,所以很多部分的叙述显得如此的真实而残忍,这些贴近生活的真实细节是迷人的,但同样让人犹豫的是,如此不带任何选择的把自己的生活一股脑展现出来,是对还是不对呢?去年阅读胡迁的小说集《大裂》,一开始不了解他的生活,想当然以为那些小说纯属虚构,后来逐渐了解了他,又因为各路报道知道了他整个人生,我才发现,那些小说都是真的,是非虚构,是真实生活的重新构建。而这样的写作方式注定是剥皮拆骨,它会让作者在写作中体验十足的快感,也会让他再次光临灾难现场。
前几天看一个作者分享,说如果你想写自己的故事最好用第三人称,如果你想写别人的故事可以用第一人称。这样一想,我突然就明白为何这本小说集里的第三人称故事明显比第一人称要精彩(尽管作者的手法还是都写的自己,但在使用他这个字眼时,叙述的距离感让文本看起来更加开放,自由)。
老王子一开始不写小说,写诗,他说自己混迹于论坛多年,但籍籍无名。可以想象,在广告公司工作的空隙里,他是如何见缝插针,偷偷写作,以保持自己精神上的独立和完整。又或者说,他写作,只是为了抵抗那些白巨人对他的吞噬。
年中时,又看了那篇《半明半暗之间》,很喜欢通篇的叙述方式,简直行云流水,但很显然,主角也是个失败专业户。成功,太多人值得歌颂,而世界的黑暗面注定需要文学来揭开。老王的小说有些过于私人化的情绪和符号不是所有人都能理解,但能理解的人就能浸透进去,继而想象到自己的人生。
整本书里,我最喜欢的篇目是《鸟藏》、《半明半暗之间》、《白巨人的黄昏》,不是那么喜欢的是《神奇胡总在哪里》、《大学里有才华的男生》。可以想见,既然在所有故事都是作者个人经验重构的前提下,配方的好坏和比例的多少是一个关键。显然,前者的比例调和得当,而后者则因为一种过于散漫的纪实风格流于平庸。
老王是典型的“自传”风格作家。之前读过挪威小说家卡尔·奥韦·克瑙斯高的《我的奋斗》,觉得写得非常好,原来记录自己的真实小说也可以如此震撼且具有文学性。私以为,个人史即时代史即人类史,能写好个人史,就能抵达足够远的地方。但同时,在阅读过程里,我也有些不寒而栗,我和老王的生活经验如此的相似,是否证明当代城市生活都拥有同一种匮乏?诚如骆以军所说,我辈就是经验匮乏的一代。
今年看了不少同辈作者的书,也收到了很多作者朋友的赠书,真诚的说,这本《鸟藏》给我的震撼最大。我甚至喜欢到连书封面文案都一并喜欢——“就像迷途者知晓方向,造梦者时刻清醒一样,你最好的经历,一定是不被理解的。”书封面上还有一句更加露骨的话——“终于孤身一人,活到了揭示真相的年纪,纵使一败涂地,仍要孤芳自赏,跃跃欲试。”
没有曙光,曙光是不存在,而荒原上,路中央,到处都埋伏着看不清的炸弹,你会受伤,会失去双臂,会变成一个摇摇欲坠的人,但切记,还是要试一试。
P.S. 丧成这样还能保持理智的人并不多见,老王是一个,我也是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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