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乘百法明门论第26讲 ——色法
妙果寺则金法师
二〇一九年十月十八日于妙果寺宿觉讲堂
南无本师释迦牟尼佛(三称)
无上甚深微妙法,百千万劫难遭遇。
我今见闻得受持,愿解如来真实义。
各位同修晚上好,阿弥陀佛!
上讲回顾
今天我们继续来学习《大乘百法明门论》。上一次课我们学了:
1、八大随烦恼的后四个:掉举、失念、不正知、散乱;
2、四个不定法:睡眠、恶作、寻、伺。
这些概念都不是我们很常见的,所以听起来会比较陌生,但是修行又不能离开它们,要不然有些时候有些话都听不懂,所以需要去熟悉。
新课学习
今天我们就继续学习五位百法里面的第三位——色法。
【论文:第三色法,略有十一种:一眼、二耳、三鼻、四舌、五身、六色、七声、八香、九味、十触、十一法处所摄色。】
这是论文内容,一共是十一个色法。这十一个色法是指广义的色法,包括了五根,和五根所对的境;还包括了意识所对的色,称为法处所摄色。这个法处所摄色有时候也叫无表色,也叫法尘。就是我们意识当中呈现出来的概念、形象等这些对境,这些对境是拿不出来给别人看的。从这个角度讲,有时候也叫无表色——没有表示出来的色法。
我们学习色法之前,要回顾一下之前百法里面讲的一些内容,就是关于“五法”所描述的一个情况:
一者、最胜故~心法,二、与此相应故~心所法,三、所现影故~色法,四、分位差别故~不相应行法,五、所显示故~无为法。
“一者、最胜故”就是讲心法;
“二、与此相应故”讲心所法,就是心的功能和作用;
“三、所现影故”讲色法,就是今天要学的内容。这里要注意,这个色法不是客观存在的外境,是我们的心和心所互相作用显现出来的一个影像。能反应过来吧?要特别说明的就是我们现在学习的色法,不是我们通常认为的客观外境。因为在佛法当中是没有客观外境的,一切唯心造——一切都是心识境界,只是我们凡夫因为无明颠倒,起我法二执的缘故,显现出来似乎有外境的一个感觉、一个幻觉!
学佛就是要消除这些幻觉,让我们看清真相的。所以我们学佛要有一个基本的态度,就是要跟着佛讲的来学,要放下凡夫原有的知见,听听佛菩萨这些觉悟的圣者怎么讲的,这样我们才有机会觉醒过来。否则永远抱着凡夫的境界不放,什么时候醒得过来呢?
从这一个角度就看得出来,佛法就已彻底颠覆了我们凡夫的认知,超出了我们的认知境界和感知经验。在这个情况下,只有一条路——先放下凡夫自以为是的种种观念。要不然学习色法,学着学着就把外境当真实了,那就糟糕了!不过我相信在座的诸位学到今天,这个问题应该不会犯。如果还把色法当外境,当客观存在实有的,那说明你没学好,需要补课。
何谓色法?
好,那我们先看何为色法。广义角度来讲,就是指我们五蕴——色受想行识当中的色蕴的内容。
这里面又可以分很多的,我们先看一下大乘基法师怎么讲:
“言色者,有质碍之色,有颜色之色。所依之根唯五,所缘之境则六,即二所现影。”
大乘基法师说色是什么意思呢?有质碍之色。什么叫质碍之色?有形质,或者说有质地的,有障碍作用的,这样的一种存在、一种境界。比如说桌子,是不是有一个木头的质地在这里,有形状?桌子放在这里,你就不能再放一张跟它一样的桌子,想跟它重合了,就有障碍了,对吧?有障碍的作用。这个桌子在这里,你就不能像空气一样地走过去了,它就有形质、有障碍。
还有一种色叫什么?叫有颜色之色。颜色之色,比如说桌子是咖啡色的,灯是淡黄色的,它们有不同的颜色,这是一种色彩。它所依之根唯五,就是依眼耳鼻舌身这五根,来让我们感知到了色法之对境。五根感觉到的,比如说眼睛看到的是颜色。其实还有形色、表色,我们后面再讲。
耳朵听到的声音,声音不能独立存在,它必须依据这些物质的色境而产生出来。比如说桌子在这里,它没有声音的,我一拍它就有声音了——震动空气。鼻子闻到的气味,也是一个物质呈现出来的现象。舌头尝到的味道也一样的,身体触摸到的对境也是一样的,这个都是在色法的范围内。所以说这个色是广义的色,不仅仅只是眼睛看到的对境,可以先理解为整个物质现象。
这些是依五根而让我们感知到的,同时还有一个什么色法?“所缘之境则六”,眼耳鼻舌身这五根攀缘到的色身香味触外,同时还有一个境界叫法。这个法是什么攀缘到的对境?是意识。但是意识不是色法是心法,所以没有把意根放在五根里面。五根是物质的根——眼耳鼻舌身。至于是什么色,我们等一下再说,反正它是可以归到色法范围内的。同时我们的所缘境有六个——色声香味触法。五加六,一共是十一个。
那么意识缘到的色就叫法处所摄色,也叫无表色,也叫法尘。但是它也是属于色法的范围内。所以这里讲的色的概念是广义的概念。不管它怎么分,它的本质就是心和心所相互作用显现出来的一个影像。其实从这一句话你就知道了,没有色法,所说的色法都是方便安立的,都是心识境界。
但为什么要安立这些色法呢,还分出十一个色法出来呢?因为是跟我们凡夫讲法,是站在我们凡夫的认知水平及我们的经验上来跟我们讲佛法,要不然就没办法讲了。站在我们凡夫世俗的角度给我们讲法,我们才听得懂。但是讲的目的不是说让我们执着有这十一个真实的色法,目的是为了让我们从色法的执著当中超越出来,看清楚它们本质上是假的。
《瑜伽师地论》:“色有三种,即显色、形色、表色:一、显色,如青黄赤白、光影明闇、云烟尘雾,及空一显色等皆为显色。二、形色,如长短方圆、粗细大小、直曲高下等诸种色法之相状。三、表色,如行、住、坐、卧、取、舍、屈、伸等各种动作形态。此表色,生灭相续,由变异之因,于先前生起之处不再重生,遂转于异处。其前后之动作形态,或无间,或有间,或近,或远,皆以差别而生,或即于此处变异而生。”
这段意思大概说一下,他这里的定义的色,其实是狭义的,眼睛所对的境界。刚才前面讲的是广义的,《瑜伽师地论》这里是从狭义的角度讲。色分为显色、形色、表色三种。
什么是显色呢?就是青黄赤白颜色。古人把白色加到里面了,其实按现在的说法就是红黄蓝三原色。就是眼睛所对的对境,其他的颜色都是红黄蓝三原色调出来的,组合出来的,对吧?那么把所有的颜色混在一起就是白色。还有光影明暗,这些就是色差的对比,光线的对比产生出来的差别。还有云烟尘雾,云烟尘雾就是种种的境界。比如说云,云是由什么东西积聚的?水蒸气,是一些蒸发出去的东西聚集在一起,形成的一个差别相。那么还有空一显色,就是指四天王天,每一天的天空的颜色都不一样,后面我们再介绍。这些显现出来的都称为显色,就是眼睛直接看到的。
形色,就是长短方圆,粗细大小,直曲高下等诸种色法之相状,简单讲就是不同的形状,这个不同的形状也是因为你有色彩光线的对比分别出来的。比如桌子上这个闹钟,如果这个闹钟背景是白的,闹钟也是白的,你可能就不容易看出来它是个闹钟,甚至发现不了它,因为没对比。所以你现在看到一个闹钟,是因为跟旁边的颜色对比不同而显现出来的,所以这个叫形色。
还有一种就是表色,什么是表色呢?就是有所表示,可以表现出来的一种状态。比如说我在走路,我坐在这里,我拿个东西,我放个东西,我手一伸一屈,这些显现出来的动作形态都属于表色。这个表色有个特点,就是“生灭相续,由变异之因,与先前生起之处不再重生”,它没有办法停住,或者说保持重复。比如说我这个手这样拿一个东西,完成了这个动作以后,我再拿的时候,它不在原来的位置上,空间方位都不一样,它是变易而无法重复的。
于凌波《大乘广五蕴论讲记》:“色蕴之色,有三种界说,一曰‘质碍',二曰‘方所示现',三曰‘变坏'。现分释如下:一、质碍:凡是物质,均有相斥相外的特性,即是‘质碍'。”
质碍就是相互排斥(抵制)的,不能相互融合。
“地面放下一张桌子,同一位置放不下另一张桌子,就是质碍。”
这个好懂。
“二、方所示现:凡属物质,即有形状体积,占有空间,因而即有上下左右等方分(就是长、宽、高三度空间),此称之为方所示现。”
就是有体积吧,只要有体积就是有方位,就能显现出一个方位来。
第三个特点是变坏:
“三、变坏:凡属物质,均具生住异灭四相,异灭即是变坏。”
它会不断地变坏,哪怕一个钻石放在那里,它也要变坏的,也会随着时间会随着环境的改变而产生变化。
《五事毗婆沙论》中所称的:‘会遇怨或亲,便能坏能成。’怨指的是‘逆增上缘’,亲指的是‘顺增上缘’。顺增上缘助其生长,逆增上缘使其坏灭。综合上说,色法所称的‘色’,大致相当于现代所说的物质。但‘物质’二字尚不能涵盖色蕴的含义,因色蕴中尚包括‘形色’、‘表色’、‘无表色’等在内。再者,色法并不是实体,是由地、水、火、风四大种(四种元素)聚合而成的。
“‘会遇怨或亲,便能坏能成。’怨指的是‘逆增上缘',”,就是逆境、逆缘。
“亲指的是‘顺增上缘'”,也就是助缘,就是好的助缘有利于它存在的生长的作用。
“顺增上缘助其生长,逆增上缘使其坏灭。”,比如说我们讲种花,花是一个色法物质,如果你提供一些好的条件,给它阳光雨露肥料,提供适合它生长的条件,那它就生长得很茂盛,如果你给它提供这些条件不具足,它可能就枯萎了。就是这个意思。人其实也一样的,人身体也是物质,你给他营养,适合他的,他就生长得很健康,不适合他的,甚至不给他提供养分,他肯定就饿死了。
“综合上说,色法所称的‘色’,大致相当于现代所说的物质。”,可以这样子去理解一下。
“但‘物质'二字尚不能涵盖色蕴的含义,因色蕴中尚包括‘形色'、‘表色'、‘无表色'等在内”,就是眼睛所对的对境,所感知到的色彩、形状,还有可以传递、可以表示出一个含义、过程、动作。这些不属于物质的范围,但是它也包含在广义的十一个色法的范畴内。所以不能简单地把这个色等同于物质,是这个意思。
“再者,色法并不是实体,是由地、水、火、风四大种(四种元素)聚合而成的。”,这个说得不详细,我们到时候再讲四大种是什么。
四大种是什么?
看一下四大种,还是于凌波根据论讲的:
《大乘广五蕴论》称,“色蕴是四大种、及四大种所造色。所谓四大种,就是地、水、火、风四种元素,及由此四种元素,所聚合而成的一切物质。”
这个大家应该听得很多,我相信每一个佛教徒都听过的,对吧?我们今天来看看它到底是怎么回事。
《大乘广五蕴论》又称:“云何四大种,谓地界、水界、火界、风界,云何地界?谓坚强性,”
地大就是坚固性。
“云何水界?谓流湿性,”
或者说叫湿润性。
“云何火界?谓温燥性,”
就是有温度、干燥的这种特性。
“云何风界?谓轻动性。”
看出来地水火风是什么东西了吗?是一种性质。所以有时候也说四大种性。性,它只是一种属性,知道吗?比如说地大就是一种硬的属性,水大是一种潮湿流润的属性,火大是一种温暖的燥热的属性,风界或者说风大是一种轻浮飘动的属性。属性是人头脑里面抽象出来的一个概念,连自体都没有讲出来是什么。它这个定义就没有体的,知道吗?所以说可笑吧,它只是一个抽象出来的属性,换句话说它就不是实有的。
“地、水、火、风四种元素,”
这里讲元素,古代不讲元素讲性,元素是现代的人的概念,其实不是元素。真正古代人讲的地水火风四大种性不是元素,元素是一个极小的单位,对吧?地水火风其实不是元素的概念,他理解上有误。如果地水火风是元素、物质的概念的话,它就已经是那个东西了,那它就不能构成地水火风了,它本身就是地水火风嘛,是不是?
“地大之性坚实,水大之性湿润,火大之性炎热,”
你看,它又回到了属性了嘛,看到了吧?
“风大之性轻动,所谓四大种,指的就是坚、湿、暖、动四种物性,而非地、水、火、风四种实物。”
看到了吧?所以这里用元素不是很恰当。
“种者‘因'义,这是一切色法的能造之因,故称为‘能造四大'。”
就把地水火风,称为生起一切现象物质的种,可以生发一切物质现象。所以四大又叫能造四大,它是能造一切万法的那个能造的东西。
“为什么称为'大'呢?称其为'大'者,有下列四义:一、为所依故:四大种为一切所造色之所依处,故称为大。”
一切四大所造出来的物质一切法,都要依止四大而起,所以称为所依,所以从这个角度讲它大。
“二,体宽广故:谓四大种遍及一切所造色,其体宽广,故称为大。”
四大种的本身的体性,是遍及在一切它所造出来的现象、物质当中的,对吧?所以它也称为体大。
“三、其相大故:谓地大、水大、火大、风大四者,其相广大,故称为大。”
它所造的这一切我们能感知到的相当中都有它,它当然大了,对吧?所以说体大相大,加上一个后面的用大。
“四、起大用故:谓此四者,对世界成住坏空作用最大,故称为大。”
一切世间法都是它成就的,它造出来的,那它这个作用当然大,你离开了它就没有这一切法造出来嘛,就没有什么成住坏空的情况了,所以说世界成住坏空都是它在起作用。它不断地在变化组合,所以世界成住坏空了,所以它的作用很大。因为这四个方面,所以称为大。
“四大种的‘种’字,何以又是‘因’义呢?因为它有生、依、立、持、养五种特性,以此五种特性而生起各种色法,所以是色法之因。以上五者,又称为‘五因’:”
那么种也就是因的意思,为什么是因的意思呢?因为它有生发的作用,有一切法依靠的作用,有成立一切法的作用;有持,就是保持一切法的作用,有养就是可以滋养一切法的作用。五种特性在这里介绍一下。
“一、生因:生因又名起因,谓四大种,能带诸色同时生起,若离大种,色不得起。二、依因:依因又称转因,《瑜伽师地论》曰:‘由造色生已,不离大种处而转。'谓若舍开大种,诸所造色,无有转于别处之功能。”
这个四大造出来的一切所造的境界,不能离开大种而转变,离不开的,离开了就没有其他的这种转化的可能性了,也不可能有转变的现象出现了。
“三、立因:此又称随转因,大种若有变异,造色亦随之变异。”
当然了,就是说被大种造出来的这些境界,如果大种在变了,大种造出来的境界也就跟着变了,对吧?
“四、持因:持因又称住因,谓由诸大种所造色,相似相续而生,由大种持令不绝故。”
大种造出来的境界,它是不断地在变化的,它可以相似相续地变化,背后是因为有这四大种在支持它,令它不断绝。
“五、养因:养因亦称长因,谓由大种养其所造之色,令之增长。”
就像田里面长庄稼一样,离开了泥巴水,这些四大种,它就生长不起来了,是不是?只有在四大种的基础上,这些四大种所造出来的境界,它才不断的增长。
方便说法,实为戏论:
我们现在来讲一讲,前面讲了这么多都是方便说法。为什么?因为都是凡夫这么认为的。佛给我们讲法,他就随顺我们的认知水平,来给我们分析,给你分得很清楚,甚至比你分得还清楚。因为佛来告诉你这其中的道理,当然先要随顺你的认知水平,那么讲到最后我们来看一下,为什么这是方便说法?为什么全部都是凡夫的戏论?我们看一下了义教法当中怎么讲的:
《大乘入楞伽经》卷三:“复次,大慧,菩萨摩诃萨当善了知大种造色。云何了知?大慧,菩萨摩诃萨应如是观,彼诸大种,真实不生;”
四大种没有生出来过,没有大种。
“以诸三界但是分别,唯心所现,无有外物。”
都是大白话,整个色界、无色界、欲界,都是你的凡夫妄心分别显现出来的。都是心显现出来的一个幻象,没有客观的外物,看到了吧?没有四大种。
“如是观时,大种所造悉皆性离,超过四句,无我、我所,住如实处,成无生相。”
你这样去如实地观照,刚才前面讲的那些大种所造的一切境界,什么种种山河大地男女老少,什么内色外色,凡夫的一切的言论、一切的概念,“悉皆性离”,全部离开了自性。性就是自性,全部没有自性。
“超过四句”,四句是什么?凡夫的戏论。五蕴的境界、大种所造的东西是有还是没有?是亦有还是亦没有?是非有还是非没有?凡夫的逻辑不超过这四个方面,也就是凡夫的戏论。为什么叫戏论?他是以他感知到的境界是实有为前提,然后去分析这个事物是怎么样的,这个事物是好是坏的,是美的是丑的,是善的是恶的,然后是又美又丑,或者说非美非丑。不管怎么说,他所说的一切话的共同的基础,就是他认为有客观真实存在的外境,在这个基础上说是说非,说善说恶,说美说丑。这是不是戏论?因为他认为的那个前提不存在!“大种所造”压根就不存在,那说的那些不是戏论嘛!本来就没有一个能生的我,没有我所对的一切,简单讲就是没有五蕴。
我们凡夫的身体是内四大,也是地水火风造的;外在的山河大地是外四大,外四大内四大相互作用而产生了什么精神现象,这些不就是我和我所嘛!没有四大所造色,就是无我无我所。这个“无”贯穿于后面的我所,就是无我无我所。只要了达了这个情况,就可以“住如实处”,就是住真相,就回归真相,成什么?“成无生相”,就是成就了、证到了一切法无生的情况。
“大慧,彼诸大种云何造色?大慧,谓虚妄分别津润大种,成内外水界;焰盛大种,成内外火界;飘动大种,成内外风界;色分段大种,成内外地界。离于虚空,由执著邪谛,五蕴聚集大种造色生。”
他就解释了,你为什么觉得有五蕴?为什么有这些所谓的现象?就是因为你虚妄分别有一个潮湿的、滋润的这样一种记忆。这里的大种是指心识记忆种子,不是外在的四大种的大种,这里含义变了。就是无始无明累积的这个过程当中,你不断地虚妄分别有这样的一种“津润”的感觉,津润就是湿润潮湿的意思。就是有这样一种记忆种子,然后造就了你现在感知到了身体内、外的水的境界。所以你感知到了水潮湿,这些是怎么来的?是你宿世、是你过去虚妄分别,有这样的一种记忆信息显现出来的,即种子成就出来的境界。
“焰盛大种”就是火焰、炽盛,你有虚妄分别的这样一种记忆,就成就了你现在感知到的这种内外火的境界。内火就是温度、是体温,外火就是外在的火、温度这些境界。
同样的,“飘动大种”的记忆信息成就了内外的风界。内风就是呼吸、运动、血液循环等现象。还有外在的台风、四季东南西北风、电风扇的风等,这些都是你往昔执著虚妄分别有一种飘动的记忆信息,成熟现行显现出来的一个境界。
“色分段大种”就是身体的物质,比如说身体,山河大地,是你虚妄分别有这样的一种存在,这样留下的记忆信息种子,它现行以后显现的,这就是我们现在感知到的内外的地界。
这些其实都是“离于虚空,由执著邪谛,五蕴聚集大种造色生。”它是不存在的。本质上你现在感知到的地水火风世界,都是像虚空一样的。都是你执著出来的,执著邪谛——我们刚才之前讲的四大种造色不是世间的真理嘛,很多外道都是那样认为的,这个都是邪谛呀!邪谛,错误的“真理”——凡夫认为的真理。固执邪谛所以才成就了你现在感知到的这种五蕴的身心。
“大慧,识者,以执著种种言说境界,为因起故,于余趣中相续受生。大慧,地等造色有大种因,非四大种为大种因。何以故?谓若有法有形相者,则是所作非无形者。大慧,此大种造色相,外道分别,非是我说。”
最后一句说白了吧,前面你看不懂,最后一句看懂了也行,这个话没有歧义嘛!
我们看一下了,他说:“大慧,识者,以执著种种言说境界,为因起故。”你为什么感知到了地水火风这种境界?由执著种种言说境界为因而起的,就是名言种子。整个五蕴都是你妄想出来的,妄想,用什么想?用语言概念,即名相。名相相互纠缠,然后留下的记忆种子,将来又显现这样的境界,这个才是色法真正的因。就这样在六道当中相续地受生。六道当中的境界,无非就是五蕴,就是色、受、想、行、识的五蕴境界,就是我们现在感知到这个境界呀。
“大慧,地等造色有大种因。”你现在感受到的地水火风,这些四大所造的色,有真正的大种因,有它背后真正的因,但不是我们凡夫认为的那种地、水、火、风四大种为它的因。“何以故?谓若有法有形相者,则是所作非无形者”,他们讲四大是有相的有形的(体大相大),是有真实存在的,那么这四大就是已经存在了的,存在就属于已经是所造出来的了,就是已经被造出来的一个结果,他不是没有形的能造的四大种啦!能造的东西不能有形相,有形相就造不出后面的东西来了。这个逻辑你们要慢慢体会一下,是很有道理的。我们简单讲,比如说这个桌子是有形的,是地大。你叫桌子再造一个桌子,他造不出来。他一定要一个不是桌子的东西,把这个桌子才造得出来。就是说按字面的意思讲,能造出有形桌子的东西,背后一定是个无形的东西。不是一个已属固定状态的东西能够把这个桌子造出来的。如果它自己本身已经是一个有固定形态的东西,就没办法造出这个桌子出来的。这个是个哲学思考的问题,其实是很有道理的。
然后最后的话就很明白了,“此大种造色相,外道分别。”就是这个地水火风四大种造出了这一切色相一切境界,是外道的虚妄分别结论,“非是我说”,不是佛说的。佛从来没说,有时候是佛随顺凡夫的认知水平,先不点破。所以有些小乘的经典里面,包括一些大乘初期的经典,也有类似这样表述,但不是佛要表达的本意,所以都称为方便说法。
从这个地方就能够发现佛教界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就是把四大种造世间的外道见当成了佛说。你去问一下佛教徒,有几个不是说山河大地身心世界是四大种造的。可以说绝大多数都是这么认为的。
色之种类
《瑜伽师地论》:“色有五种。一、诸大种,二、大种所造,三、有见有对,四、无见有对,五、无见无对。
《瑜伽师地论》另一种分法,它把色分成五种:一、“诸大种”就是刚才前面讲的四大种,这里就是随顺外道说的。二、大种所造出来的这一些现象界,我们感知到的,这也是随顺世间说。三、有见有对,就是眼睛的认识对象,前面讲的显色、形色、表色。四、无见有对,就不是眼睛见的,但是可以感知到的对象。比如说身体所摸到的、触到的,耳朵听到的,鼻子闻到的,舌头尝到的,这个是“无见有对”。五、“无见无对”,属无表色。无表色一般就是指我们的意识所对的对境,就是你脑袋里面、你心里面的想法、形象。但是这里的无对无见色特指的是“受所引色”。“受所引色”是什么意思呢?就是我们受戒的时候,它会在你心里面留下一个印象,即所谓的戒体。戒体把它当成色法来讲的,我们凡夫当然看不到,所以“无见”——见不到,又没有办法去跟他处在一个认知的对境,接触不到,所以说无对。但是它是有作用的。所以受过戒的有戒体的人跟没受戒的人,就是有不同的作用。所以从这个角度讲,可以称为“无见无对”。
我们讲到这里,有个问题要思考一下:既然色法不是四大造的,但是以前一些不了义的经典里面,随顺凡夫的认知有这样说法,那么这个问题怎么办?如果你已经听到了义教法了,你还需要去抓住原来的那些不了义的说法吗?不需要。因为不了义的教法是在绕弯路,甚至有误导的副作用。所以如果你没有听到了义教法,那没办法,我们不好讲。如果已经听到了义教法,你是不是就可以把那些不了义的弯路全部给放下?所以我们听到了义教法了以后可以省很多事。你想想看这个问题今天要不说破,很多人的认知还停留在“四大种造色”——这个世界是真实的,是四大种造出来的”,那你能听懂《般若经》吗?五蕴皆空你能理解吗?理解不了。你会认为,不是说了四大种造出来的吗?真实存在的吗?外境是客观有的吗?怎么五蕴皆空,空就是没有呢?说不通,空一定得有点什么。是不是就把《般若经》给误会了!所以这些问题都要去思考。
所以四依法里面有讲“依了义不依不了义。”是不是有这一条?所以佛讲法很不容易,要开种种方便,来随顺我们的无明、愚痴,慢慢把我们引导出来。把这些问题搞清楚了,我们再学后面的种种的分析色法的内容,就不会绕进去。要不然就会认为“你看色法都是真的”,“佛都讲了,菩萨都讲了是这样子的,色法是这么回事”,那就把学习的初衷给忘了。所以这里特别提醒一下,我们学习色法,你不要把它当真,是让我们了解一下凡夫的认知,同时要超越出去的。
五根之色法总论:
于凌波:“云何四大种所造色,谓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色、声、香、味,及触一分,无表色等。以上十一种色法,简单的说,就是五根、五境、及无表色。五根的根,是能生之义,也有增上之义,如草木之根,能生干枝花果。而根又有净色根和浮尘根之分。浮尘根又名外根,是四大粗色所造,就是我人的眼睛、耳朵、鼻子、舌头、身体五种器官,这是外在的根,没有生识的作用,其功能在于扶持内根,故又名扶尘根。净色根又名内根,也称胜义根,是一种透明的、清净的物质,是四大净色所造。净色根为生识之处,以现代智识来看,此即为神经纤维及神经细胞。”
一共是以上十一色法,简单讲就是五根、五境、及无表色。眼、耳、鼻、舌、身对色、声、香、味、触,还有一个法,意所对的法。
“五根的根,是能生之义,也有增上之义,如草木之根,能生干枝花果。而根又有净色根和浮尘根之分。”,净色根就是微细物质,凡夫看不见,我们一般人看不见。浮尘根就是我们的五种器官,看得见的眼、耳、鼻、舌、身,显在面前的、能感知到的。
“浮尘根又名外根,是四大粗色所造”,你看说得振振有词的——“四大粗色所造”,就是我们人的眼睛、耳朵、鼻子、舌头、身体五种器官,这是外在的根,没有生识的作用,它只是物质,没有生发意识的作用,即没有认识的作用。
“其功能在于扶持内根,故又名扶尘根。净色根又名内根,也称胜义根,是一种透明的、清净的物质,是四大净色所造。”说得玄乎其玄!
“净色根为生识之处”,这个才是真正发识的地方,能起到认识的作用的地方,能发出意识的作用。他自己说了一下,“以现代智识来看,此即为神经纤维及神经细胞”。这是他自己的理解,其实不是这样的。佛讲了(之前学过)这个净色根是天眼所见到的微细的物质。我记得还有一个说法说是佛眼见到的,其实说佛眼见到的也是方便讲的,是佛随顺凡夫、外道,一些神通的人,还有天人,随顺他们的认知水平说净色根就是附在五根上面的微细的、精细的物质。
你看这里是不是好像又说浮尘根、净色根都是四大所造,一个是粗的四大,一个是细的四大?是不是?这个就是方便说法。如果没有学到了义教法,把这个当真了,是不是就绕进去了?绕进去了,下次你听到了义的就很难出来了。
所以把这些问题给大家提出来,要稍微注意一下。你要知道分析色法都是没办法的方便法,因为色法本来就不存在,分析色法其实就是戏论。像老师跟幼儿园的小朋友讲话一样,或者说父母跟小朋友讲话一样。小朋友问爸爸妈妈,我哪里来的?我哪里生出来的?妈妈说,你从我腋下生出来的,是不是?我跟你讲不清楚,然后随顺你的认知水平,跟你把这个问题糊弄过去就行了。但是佛是慢慢地把我们引导到最后去发现真相的。
【论文:一眼】
大乘基法师:“眼者,照瞩之义,梵云斫刍,此翻行尽。眼能行尽诸色境故,是名行尽。翻为眼者,体用相当,依唐言也。”
意思就是说,什么是眼呢?就是能“照瞩”,照就是像光一样的可以照着外境、照见外境,瞩就是看的意思。就是我们的眼光能够照瞩在对境上。梵语的音译叫“斫刍”,它的意译过来就是行尽。行尽,不是我们中文说的眼睛。行尽是什么意思?就是说眼能够普遍地行在一切的色境当中,能够把一切事情看见。我们一睁眼是不是眼前的全部看见了?这是用它的功能作用来命名的,所以叫行尽。那么翻成眼睛,这是依体立名,我们有眼根嘛!但是我们中国人讲话是有个习惯,总是把体跟用合在一起讲,讲一个就行了。不会说能看见东西的眼睛,不需要这样讲,因为眼睛就是能看的,所以翻成眼就行了。这个是汉语的习惯。
【论文:二耳】
大乘基法师:“耳者,能闻之义。梵云莎噜多罗戍缕多,此翻能闻声。数数闻此声,至可能闻处。翻为耳者,体用相当,依唐言也。”
耳就是能听的意思,能听声音就是耳朵,耳朵的作用就是听声音。所以它体跟用是刚好恰当的、对等的。梵语意译就是能闻声。“数数闻此声”,可以一次一次地不断地闻声。“至可能闻处”,就是说这个声音,只要进入到听闻的范围内,耳就可以听。比如说讲堂外面的一些声音,我们现在在里面听不到。但是你走到外面去,你就可以听得到。所以耳朵就是能听声音的功能。
【论文:三鼻】
大乘基法师:“鼻者,能嗅之义,梵云伽罗尼羯罗拏,此云能嗅,嗅香臭故。数数由此,能嗅香臭故。翻为鼻者,体用兼之,依唐言也。”
什么是鼻呢?鼻根就是能嗅味道,香的臭的什么味道,只要在范围内都能嗅。可以一次一次地嗅,重复地嗅,不会说你现在嗅了,后来就嗅不到了,不是的,可以一直嗅。
【论文:四舌】
大乘基法师:“舌者,能尝义,梵云舐若时吃缚,此云能尝。《瑜伽论》云:‘能除饥渴,数发言论,表彰呼召,谓之舌也。通于胜义、世俗二义。’翻为舌者,亦兼体用,依唐言也。”
什么是舌?能尝味道。能尝味道的东西就是舌,舌就能尝味道。体用就是相当的。然后引了《瑜伽师地论》里面的内容说,“能除饥渴”,可以喝水,可以吃饭。能够数数地发出言论,能不断地讲话。看我们一辈子要讲多少话,可以不停地讲。“表彰呼召”,可以表彰一些事情、某人,可以呼唤、可以召唤某人,召唤某些事情,“谓之舌也”,就是有这个作用了。那么讲的话,通于胜义和世俗,那么圣人讲的就是胜义谛,讲胜义的境界;凡夫俗子讲的就是世俗的内容。所以虽然都是讲话,不同的人讲出来有不同的性质。
【论文:五身】
五身。大乘基法师说:“身者,积聚、依止二义名身。谓积聚大造,诸根依止,梵云迦邪,此翻为积聚。身根为彼多法依止,诸根所随,周遍积聚,故名为身。翻为身者,体义相当,依唐言也。”
什么是身呢?梵语翻过来就是积聚的意思,就叫身。不光只是我们的身体叫身,它只要有积聚的情况就叫身。比如说这个桌子把木头聚在一起,也可以叫身,叫桌身。房子把所有的材料集聚在一起,叫房身。所以身是积聚的意思,它很准确的,其实很有道理的。“积聚、依止二义名身,谓积聚大造”,大造就把四大种集聚在一起。还有“诸根依止”,我们眼耳鼻舌是不是依止在身上?聚到一起,依止它。后面的都是这个意思,不多说了。
“体即是根。此五言根者,皆有出生、增上义故。则以能造、所造八法为体,乃识所依之根也。”
身的体就是根。五根,眼、耳、鼻、舌、身,五根为什么叫根?因为它有出生和增上的含义在里面。出生什么?我们的色声香味触法都是依止五根而显现出来的,而且可以不断地让它增上,这个就是取它能生发的作用。它是以能造、所造八法为体,能造是什么?地、水、火、风,四大种。所造是什么?色、香、味、触,把声和法去掉,因为那个没有四大体的。但是色是有的,香要依靠物质起来,味也要依靠物质起来。触,身体的触觉、感触也要依靠有东西对吧?所以能造、所造八个法为这个身的体。同时它是“识所依之根”,我们的意识、认识作用也要依止这个根生发起来呀!
【论文:六色】
这个色就是狭义的色法,就是眼睛所对的对境。
大乘基法师:色者,眼所取故。二十五种,谓:青、黄、赤、白;长、短、方、圆、麁、细、高、低;正、不正、光、影、明、暗;烟、尘、云、雾;逈色、表色、空一显色;此皆方处示现义,颜色之色也。对眼识故,质碍名色,乃色之总名。
这些都好懂,我们就不多讲,我们就看一下什么叫“空一显色”。
空一显色:四洲之天色,北洲金色,东洲银色,南洲碧色,西洲赤色。是为须弥山四面空中之各一显色,故曰空一显色。
四大洲,北拘卢洲是金色;东胜神州是银色的天空;南赡部洲就是我们这里,是碧蓝色的天空;还有个西牛货洲是赤色的、红色的天空。四天颜色都不一样,这个显现出来的就是叫显色,我们看到的蓝天就是一种显色,对吧?
【论文:七声】
大乘基法师:声者,四大种所造,耳根所取义故。总有五因,摄十二种声。
有五个方面起来的声音,同时这五个当中包括了十二种,具体十二种。
五因者:
一、相故,即耳根所取义。此一为总,余四为别。
这个相因是什么呢?就是说明耳朵听到的那个就叫声音,耳朵听到的情况就是声音的相。这是一个总说,总的概念。后面就是分别说,有什么呢?
二、损益故者,立初三种声,云可意声、不可意声、俱相违声。
三种声音,就是你愿意听的,听得喜欢的,你不愿意听的,烦恼的,还有无所谓烦不烦恼、喜不喜欢的。
三、因差别故者,摄次三种,谓因执受大种声、因不执受大种声、因俱大种声。
什么意思?这个“执受”就是指我们第八意识能够执持一切法的种子,以及能够摄持根身,持令不坏。受是领纳根身以为境,令生觉受。这个执受的意思就是说有八识心识执持他的,执受他的,有感受的。
那么这个“执受大种声”就是指我们有情生命体发出的声音,比如说我在讲话,我肚子里面咕噜咕噜发出的声音等,只要是有情生命体发出的声音,都叫执受大种声。
还有一种属于“不执受大种声”的:外在的山河大地发出的声音,无情发出的声音,风刮树发出的声音等,就是种种跟有情生命体没关系的声音都叫不执受大种声。
还有一种“俱大种声”,就是有情跟无情和在一起发出的声音,比如说拍桌子,比如说演奏乐器,是不是有情无情结合起来发出的声音,对吧?这是一种分法,还有一种说差别摄三者。
四、说差别摄三者,有世所共成声,谓世俗语所摄成;所引声者,谓诸圣所说;遍计所执声者,外道所说。
从说者差别的角度讲有三种声音,“有世所共成声”,世间共许的。比如说桌子这个声音,你们都知道,这是讲这个桌子。还有一种“所引声者,谓诸圣所说”,“所引声”什么意思?就是圣人说出来的话,是可以引导我们去见真相的,从这个角度讲叫所引声。还有“遍计所执声”,遍计所执声就是外道种种的胡说八道,没道理的,他自以为是的,想象出来的。本来遍计所执,从三自性的角度讲,凡夫一切没见真相的境界,都叫遍计所执,是不是?这里只是把它从前面两种不同点给他另外分别安立了一个外道的遍计所执声。所以说这些法都是安立,怎么方便怎么安立,没有一个定死不变的含义在里面的。所以我们要活学,不要死学。
五 、言差别摄三者,圣言量所摄声,即八种圣语。圣,正也。此八种语,不出见闻觉知,该于六根,以鼻舌身皆觉故。如应答于人,第一见则言见,乃至第四知则言知。若不见言不见,乃至第八不知言不知,斯圣语矣。若第一见言不见,不见言见,乃至第八不知言知,此亦八种非圣言矣。《华严钞》唯十一种,以唯识加响,以成十二,更俟参考。
这里大概的意思就是说,这些声音从言语的差别的角度来讲有三种:一个是圣言量所讲的声音所发出的、包含的声音,就是八种圣语。哪八种?见闻觉知四个角度,就是把六根的认知境界浓缩在见闻觉知当中——见是眼见;闻是耳闻、听闻;觉就包括了嗅、舌尝和身触,这三个一起含在觉里面;知就是意,思想、意识、认知、感知。所以我们的认知境界无非就是见闻觉知这四种。
依据这个四种来讲,你见就见,没见就没见;你闻就闻,没闻就没闻;你觉就觉,没觉就没觉;你知就知,不知就不知。就是如实讲可以分为八种,这就是圣人讲的声音。还有跟这个相反的,就是不如实:见言不见,不见言见,乃至于后面的知言不知,不知言知,这个就是凡夫讲的,非圣言。
然后再加上一个响。他这里举了个例子,就是《华严经疏钞》里面讲的声音有十一种,然后唯识再加一个响成十二种,可以给我们一个参考。
为什么这些内容我讲很快,因为这些不重要,说实在的,都是在戏论。你不作为一个专业研究人员,你有个印象就可以了,以利于将来能够看懂一些佛经、经论。并不是要我们去详细研究这些东西,研究得再详细,都是在研究戏论,对不对?学唯识的知道佛说法本怀了,就敢说这个话,否则的话怎么能说佛菩萨的是戏论呢,你知道他的出发点、他的本怀是什么就对了。
【论文:八香】
大乘基法师:香者,乃鼻之所取,可嗅义故。总有六种,谓:好香、恶香、平等香、俱生香、和合香、变易香也。
鼻子所取的对境就叫香,嗅出来的。香有哪几种?六种:好香,恶香,就是你喜欢闻的香,你不喜欢闻,你讨厌的香。喜欢闻就是好香,不喜欢就是恶香,平等香就是无所谓,没什么特别,感觉平平常常的气味。还有俱生香,就是这个东西与生俱来就有这个香。比如说麝香生下来就有麝香味,有些人说是臭味,所以香臭没有一定的,与生俱来的香味很多,你们搞化妆的应该很清楚,这些原材料它自然生长出来就是那个味道的,比如说榴莲。这里香的意思其实是指气味,不一定是香臭的香,就是指气味。
和合香,比如现在很多化工用品是不是和合出来的?还有比如说调出来的香味。还有变易香,变易香就是说它慢慢变化出来了一个香的味道,比如说榴莲刚开始小小的时候,它是没有那么臭的,它慢慢长成熟了才有味道出来了,所以这些属于变易香。
【论文:九味】
第九是味,舌头对的境。
大乘基法师:味者,舌之所取,可甞义故。有十二种,谓:苦、酸、甘、辛、醎、淡,可意、不可意、俱相违、俱生、和合、变异也。
这些都好理解。淡是什么意思?其实就是你现在的嘴里的味道。你舌头没有尝什么味道,就是平淡的状态。可意就是喜欢的,不可意就是不喜欢的。俱相违,就是没什么可意不可意无所谓的。俱生,比如说食盐就是咸的,不需要加工它就是咸的。和合出来的、调出来的,比如说做菜,就是调出种种味道来了,变异,比如说有一些食物放久了,变酸了,还有一些发酵的,出现了不同的味道。
【论文:十触】
大乘基法师:触者,身之所取,可触之义,故名为触。有二十六种,谓:地、水、火、风,轻、重,涩、滑,缓、急,冷、暖,硬、软,饥、渴、饱,力、劣,闷、痒、粘,老、病、死、瘦是也。初四乃实,余皆依四大假立。或曰:余既是假,身识何缘?曰即实缘故。既即实缘,何知轻等?五俱意识,分别之也。
意思就是说触的对境有哪些?地水火风,地摸到是硬的,水摸到是潮湿的,火是烫的、热的,风是飘动的、动摇的。依据这个地水火风四种真实有的对境,组合出来了后面的轻、重、涩滑暖等的感觉。
这些是不是全部是没有一个具体所指的对象的,只是你的一种感觉,是不是?但是这个感觉不能离开地水火风四大种。先不管地水火风四大种怎么组合,反正它是实有的。依据地水火风的不同的组合、不同的状态,产生了后面的二十二种感觉,那么这样来看前面的地水火风就是真的实法,后面的二十二种是假法,所以这又是一个安立。是方便我们认识这些现象的,不要把它当成真理来看。所以后面讲除了地水火风四大种实有所指以外,后面的二十二种全是五俱意识的作用。分别指五俱意识,还记得是什么吗?第六意识。第六意识妄想分别出来的感知觉嘛。
所以我们要知道,色声香味触,包括法,全部是主观感觉。还记得之前我上课(心经)的时候拿个辣椒给大家看吗?还记得放声音给大家听吗?说明没有客观外境、全是主观感觉的道理。
【论文:十一法】
法的意思就是意识所缘的法尘。
大乘基法师:言法处所摄色者,谓过去无体之法,可缘之义。此有五种:
这里要注意的就是,一个是过去已经发生过的境界;还有一个是没有实体,这就是十一的法处所摄色的内涵。可缘,意识可去缘的,不是不可缘。
谓极迥色,依假想观,析所碍色至极微故,名极逈色。
一个个讲,什么叫极迥色?就是在你的头脑里面操作出来的。比如说你想象一个桌子对,然后把它慢慢分析的很微细,分到最后极微极微的时候,是不是跟你刚开始桌子的相已经相去甚远了?所以从这个角度,把最后的叫极迥色。迥就是远的意思。
又云,上见虚空青黄等色,乃是显色。若下望之,则此显色至远,而为难见故,名极逈色也。
另一含义,我们现在看到这个天是蓝的,或看到远处的有种种的颜色,但你走进去了,其实是没有的。有些现象,是拉开了距离,才看出来的,这个也叫极逈色。你看蓝天,你跑到天上去,你坐飞机上去,你一直上去看都是蓝的,靠近了却是无色可得的。
言极略色者,亦假想观,析须弥俱碍之色,至极微处故。
这个就是极略,略就是细小的意思,极细小的事。其实也是存在于我们的第六意识里面,是假想出来的。比如说你把一个个物体,比如庄子的一个朋友讲的“一尺之棰”,一尺长的木头,中间分一半,一直分,可以无穷尽地分下去,万世不竭。这个就是分析到最后就是一个极微小的东西了,只是在头脑里面分的,其实是没办法实际操作的,都是在思维概念里面分的。这个东西就叫极略色。
又云,于色上分析长短形相麁细,以至极微故。
前面是说在假想里面分的,这里是在实际的对境上分的,两种情况。
言俱碍者,乃根色等。明暗等色,乃所碍也。
什么是俱碍?就是五根,我们的根身是有质碍的,还有根所对的色境也有质碍的,这是一种有障碍的情况。还有一种也有障碍,是什么?就是“明暗等色”,它不是形质的障碍,它是由于光线色彩的情况导致的明暗,障碍人看不清,是这样的一个情况,这是一种所碍。
定果色,谓解脱定,亦鱼、米、肉山、威仪身等。
什么意思?定果色就是定中所显现出来的色,禅定当中的境界。
亦名定自在所生色。定即禅定。自在所生色,谓菩萨入定所现光明,及见一切色像境界。如入火光定,则有火光发现等。
在定中,你可以随心所欲地现鱼、大米,肉堆成的山,还有你种种的威仪,庄严的身相,可以显现出来,给众生受用的。菩萨显现出来的什么米、食物给众生吃的,吃了还能饱。但是一般的凡夫的定境当中显示出来的没这个作用的。包括阿罗汉的定,把这个石头变成黄金,八万大劫以后它还会变回石头,菩萨把石头变成黄金,永远不会变成石头。这个都是定中所起的作用、所见的色相。还有一种就是光明,现光,比如说你入定时定中看到的光,还有一种是你入定的时候别人看到你身体就发光,这个都是属于定自在所生色。
受所引色者,谓律不律仪,殊胜思种所立无表色也。又,受即领受,引即引取。如受诸戒品,戒是色法,所受之戒,即受所引色也。
受所引色就是刚才前面讲的就是戒体。“律不律仪”,也就是持戒不持戒。“殊胜思种所立无表色”,就是殊胜的这种作意,留下的心识种子,从这个角度来立名,就叫无表色,表示不出来嘛。你自己也看不见,别人也看不见,但是它真的有作用。
那么受就是领受、接受进来了。比如受戒的时候,法师给你授戒,你领受下来了,领纳了。引就是引取,你只要受戒了,就会引发出戒体,引发这种情况。所以受戒的时候,宣说戒律受戒的过程都是属于有色相的色法,那么受戒后的戒体,是没有形象给人看的,你自己也看不到的,所以叫无表色,也叫无见无对色。就是从这个角度安立叫“受所引色”,从大乘的角度讲就是善法的种子,戒体就是善法种子,这个种子会起作用的,影响身口意的行为,可以防非止恶。
遍计所执色者,谓第六识虚妄计度,所变根尘无实作用,故立此名。或谓余四名色有可拟议,受之所引何亦名色?盖从所防发善恶之色,以立名尔。此四全(假),(定果色中)一少分是假,一分乃实。
这里就是一个提问,详细分析一下。遍计所执色,就是第六意识虚妄计度、妄想出来的境界。它是没有实体的,也没有实际的作用的。想象出来的根、尘有实际的作用吗?没有,比如说你做梦的时候,也有根身,也有境界对不对?根身跟境界相互作用,它有实际的作用吗?没有,醒来的时候一点影子都没有,然后他又说“余四名色有可拟议”,就是前面讲的其他的四种——定所生色、极略色、极迥色、受所引色,这四个,除了受所引色以外,其他的可以商量可以讲。但是他就说,为什么你讲的受所引色也称之为色?又看不见,又没有对境可对待。回答说,它本身没有形色可见,但是它有一个作用,什么作用?可以引发善法,可以防止恶法。那个善法,恶法是有色相的,从这个角度来立名,所以都是假立的,是方便安立。
所以说“此四全(假)”, 这里他省略讲,联系上下文的意思就知道了。前面讲的四个,除了定果色之外,其他的所讲的全是假安立的,没有实体的。但是定果色当中有一分是假一分是实的。哪一个是假,那一个是实?凡夫的四禅八定当中现出来的是假,大乘圣者定中现出来的色可以安立为实,因为有真实作用,饭给你吃来管饱,金子给你能用,真的是黄金。所以从这个角度说定果色当中有一部分是假,一部分是实。
《阿毗达摩杂集论》:法处所摄色者,略有五种。谓极略色、极迥色、受所引色、遍计所起色、自在所生色。五种,刚前面讲了,是不是?极略色者:谓极微色。极迥色者:谓即此离余碍触色。受所引色者:谓无表色。遍计所起色者:谓影像色。自在所生色者:谓解脱静虑所行境色。
这个内容跟前面讲的是一样的,只不过这里更加精炼,那就不多说了。总之十一个色法全是假安立,因为从了义的角度来讲,不存在色法,唯心无境。因为凡夫迷惑颠倒,有我法二执,在凡夫的心跟心所起作用的过程当中,显现出来了一个感觉有色的境界,本质上它是一个心识影像,对吧?心识的东西当然不是物质,它是心影现出来的一个影像,是凡夫把它解读成了物质、解读成了色法。那佛菩萨就随顺凡夫的认知水平给你分析,分析来分析去,最后告诉你这些都是假的,唯有心没有境。所以他为了把真相引出来,把我们引导到见真相当中去,他要随顺我们的认知水平,给我们慢慢地来沟通,所以从这个角度安立了色法。所以整个学下来要知道色法是不存在的。所以这一部分的内容我们大致了解一下,不作为学习的重点。
今天就学到这里,一起回向一下。
愿以此功德,庄严佛净土。
上报四重恩,下济三途苦。
若有见闻者,悉发菩提心。
尽此一报身,同生极乐国。
阿弥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