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爱,就让她看见
2017-06-16 本文已影响0人
心行得一
“我好喜欢.......”
“我好爱......”
“我爱死了......”
女友看着新款的LV包包,我刚买的,惊喜地叫起来。她究竟是爱死了这个包包,还是爱死了我呢?看她见到包包两眼放光的表情,我觉得,她是爱死那个包包。
我想女友也一定爱路易威登,让她看到这么一款包包,情不自禁。于是我想到,喜爱上苹果手机不是在你使用它的时候,而是你第一眼目睹到它的惊艳时。
喜爱上玛莎拉蒂不仅仅是因为它的名字,还可能是看到站在车旁那位美艳绝伦少女,从高叉裙边隐显出的雪白大腿。噢,上帝!原谅我对美的亵渎。
打动人心的恋爱,往往是初次一瞥的惊鸿,那头发、那气质、那笑容、那眼眸,人们称这一见钟情。
结婚、相处,久而久之,再美的事物也会审美疲劳,于是就到了中国俗语所说的熟视无睹的境界,于是那个深远的老问题又出现了,还爱吗?
喜新厌旧是大概是人的天性,当然,玩古董的可能例外。粉丝眼巴巴地看着新品推出,注意,他们的第一接触是看,看见。新品发布会的言说都是多余,看到就是全部的第一步。
在商业世界里,商业只能一见钟情,因为你没有时间与客户培养感情,慢慢谈恋爱。所以,要爱,就让他/她看见。
爱,就让他/她看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