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不拾遗

2022-12-08  本文已影响0人  乡土中原

年轻时候思想单纯,爱听易信。一听说某朝某代社会稳定,人民富足,竟能“夜不闭户,道不拾遗”,便对彼时彼代景慕至极,很以自己未生在那时为遗憾。

年龄渐长,疑惑也慢慢地生出来了:那时的经济真有那么发达?百姓真的那么富裕?社会治安真的那么稳妥?人的品德真的那么高尚吗?难不成他们受古圣先贤价值观熏陶,早几千年都成了雷锋?

虽然对“道不拾遗”的“景慕日渐淡漠却又不敢贸然否定。自己一向寡读史书,既无实考又乏深究,只好粗浅地以自己这并非”小人”的经历和心态去猜度古代那些“君子”之心,以当今的现状去揣测古代的情势,故将本文题目命为“道不拾遗浅揣”。

我生在解放初期(赊店1947年解放,我1948年出生),从小受共产主义思想教育,初中开始学雷锋,读“毛著”。那时捡到别人丢失的东西交还失主是自然而然的事。倘或一时难觅失主,将拾到的遗物“交公”也比较容易,马路边有热心的人民信任的警察,学校里有拾物交公登记处。

高中一年级末,文革开始,人人读毛著,天天做好事。还要当“无名英雄”:帮人家干活得选在夜间;拾到东西,交给警察,不能报自已的真名,得称自己为“红卫兵”“红小兵”。虽有被道德绑架的感觉,但也没有过多的反感:人人如此,何必较真呢?只是隐隐觉得“斗私批修”越来越深入,“做好事”的人越来越像演员,你丢钱我捡到再上交的频率越来越高,唯独丢失和捡到的钱数却长时间稳定在一分二分的限额(也许人们口袋干瘪,想多丢也丢不起吧。),不是道不拾遗,反倒是频繁的小数额的拾遗交公的现象冲淡了我原本对“道不拾遗”的敬仰和景慕。私下里曾妄揣:莫非“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斗私”越深入,私心藏匿得就越深越隐蔽?

后来祸国殃民的“四人帮”被粉碎了,但遗憾的是一向被人们自觉或被动地恪守的道德底线,也捎带着被粉碎了。拾物交公的新闻愈来愈稀少,丢物难觅的情形渐成常态;越来越多的“君子”们从“梁上”跳下来,窜到车上船上,钻进公私室内作案。曾长期当过社办厂业务员的我就多次被“君子”们的第三只手光顾,让人挺狼狈,挺尴尬,心里也挺不平的。觉得与“丢——捡——交”的演戏比起来,世风更加每况愈下了。

捡到钱交公或者还给失主的行为习惯逐渐被人们遗忘、抛弃,甚而至于遭受轻蔑,大约是2010年前后的事吧。再往后,拾物寻失主或者交公也成了难题,。我就遇到过几件挺尴尬挺为难的事情。

看到地上有一枚或几枚硬币,面值一角、五角或一元不等。这情况那时很容易遇到,因为为一两个钢崩而“折腰”的人越来越稀少了。莫说是别人的遗物,就是自己丢掉地上的也不愿拾起来,怕被人讥笑为“小气”。而我这人却常常“犯贱”,总是不假思索地捡起来,再毫无信心地喊几声“谁的钱?”一般很少有人应声。这年月,还有几个人会去认领丢失的钢崩?交给“警察叔叔”的事也太遥远了,警察未必有那耐心,我内心也未必信得过他们。于是只得违心地据为己有,发誓下次再不做这样的傻事了。有几次在这样尴尬的瞬间,内心却忽地闪出灵感来了:古时的“道不拾遗”该不会也是怕惹麻烦而不愿拾、不敢拾吧?

哪知事与愿违,已经不愿拾遗的我,却真的遇到了捡到大钱的“好运”。

第一次捡到“大钱”且顺利地寻到失主并收到几声“谢谢”的事发生在2014年6月x日,我在南阳市第一人民医院住院复查身体。一大早起来去厕所,出来时看到一个鼓鼓的钱包,捡起来不敢打开就交到护士站了。因为包内有身份证,失主很快就被护士们找到了,一叠声的“谢谢”虽让我有几分难为情,但内心还是有几分温暖的。

好事不敢多重复,第二次捡到“大钱”就惹了不小的麻烦。2016年春期我在永兴学校教书。一个星期五下午,学校放周末假,来校接学生的家长络绎不绝。我正走在去卫生间的路上,忽然看到前边路旁有一沓子红色的人民币,捡起来数数,15张!哪个学生家长丢的?我不敢怠慢,立马找到校长去上交。校长用高音喇叭广播了招领启事,让失主找我认领,并嘱我仔细盘问核对,严防被人冒领。谁知这钱不是家长丢的,是一位辍学打工的孩子到母校寻访老同学时丢的。他找到我,说出丢钱时间和地点,大体上没错,只是钱数不对,他说丢1400元,我捡的是1500元。我不敢贸然把钱给他,怕出差错,答应在一周内没有更确实的失主来认领时再把钱给他。他急着返回郑州打工,死缠着我不放。我只好把自己的钱先给他三百元,让他留下联系方式,一周后再把余下的1200元寄给他。虽然没出差错,但心里却不大痛快。

节俭的习惯使我看见道上的遗物不愿不拾不捡,觉得糟塌钱物是罪孽;愚拙的本性又使我捡拾之后不愿裝入私囊,据为己有,怕晚上睡不稳觉。而捡到遗物后处理起来这样麻烦,拾不拾遗成了两难的命题。让人欣慰的是现在这麻烦的机率小得多了,社会的进步差不多已经能解决这一难题了。微信支付已在大多数非老年群体中普及了,路上遗失纸币或钢崩的事正在逐步退出历史舞台,“道不拾遗”这成语大多只能用于“过去时”了。

现在,对于这即将成为“过去时”的史书上盛赞的“道不拾遗”现象,我有以下两点私揣,虽无充分的考证和有力的论据,但觉得于情于理都还说得过去。

首先,过去那些道不拾遗的说法到底有几分可信?依我看来大多是古代文人或史官给统治者涂脂抹粉罢了,夸张的成分太大了。管子曰:“仓廪实而知礼节。”我们现在已进入小康社会,虽则多数人已经道不拾遗了,但其中难免出于摆阔气、怕麻烦的动机。以古时候的生活水准能从礼义出发而道不拾遗的人是不会太多的。饿死不食嗟来之食的廉者只能是极少数,不足以形成整个社会风尚。

其次,即使真的有这样道不拾遗的社会环境,人们不拾遗的原因究竟是怕污了自己节操不愿拾,还是出于法制的威压不敢拾呢?恐怕后者的可能更大些吧。传说李自成在河南时就故意让人把钱物弃在路发现有人捡拾,就把捡拾者杀掉。(当然这传说可能是统治者对起义军的抹黑),更不用说实行“偶语弃市”导致人们“道路以目”的秦朝了。为了证实这条不太善意的揣测和推论。我刚从百度网上查到了“道不拾遗”的五条出处,可供读者参考。

出处之一,《韩非子·內储说  下》:“仲尼为政于鲁,道不拾遗,齐景公患之。”

出处之二,《韩非子·外储说  左上》:“子产退而为政,五年,国无盗贼,道不拾遗。”

出处之三,《战国策·秦策一》:“(商鞅变法)期年之后,道不拾遗,民不妄取,兵革强大,诸侯畏惧。”

出处之四,《史记·商君列传》:(商鞅变法)行之十年,秦民大悦,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

出处之五,《资治通鉴·周纪二》:“吾臣有种道者,使备盜贼,则道不拾遗。”

以上五个出处,第一个赞扬孔子,似乎是说鲁国在孔子治理下成了礼义之邦,但《韩非子》是宣传法家思想的,所以是为了宣扬法制还是赞扬礼制,似不好定论。第二个也出自《韩非子》,且子产是主张依法治国的,这种化境恐怕也是严刑峻法所致吧。第三第四两个出处,很明显是倡导法制的威力的。第五个出处中“使备盗贼”四个字点明了原因是法治。总之,那时候的道不拾遗多数是被严刑峻法威逼罢了。

再说,地上有遗物而无人愿拾无人敢拾也未必是好事,不仅糟塌钱物,浪费资源,而且天长日久,遗物变成垃圾甚至污物,岂不可惜?

总之我们没有必要盲目地为昔日社会唱赞歌,也没有必要随便地杞人忧天。科技和社会发展总会带动精神文明的不断进步。道上无遗物或少遗物,捡到了遗物有恰当便捷的归还失主的渠道和方式,这一天终将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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