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写小说?先搞清"视角"那些事
2020-12-29 本文已影响0人
高高的日头照着我
第一人称
只能写主角看得到听得到的情节,主角看不到的只能由他人转述。
错误示范:我夺门而出。小莉在房间手足无措。(这“我”既然已经离去,又怎么知道后面发生了什么?“我”可不是神仙)
正确示范:我夺门而出。却忍不住想小莉在房间手足无措的样子,可能这也不全是她的错 吧。
第二人称
全文只能出现“你”,而不能出现“我”,也不能出现“他”。
代表作有《变》,一位外国友人所著:
你这又开始你熟悉的游戏了,给你的每一个旅伴起名字。不过托马这个名字对在座位上来回折腾的这个小男孩不合适,因为他比你的儿子小得多,最好管他叫,比方说,安得列吧。拉着手领他出去的那个女人是波利阿特太太,至于那对年轻夫妇,不,不用文学里的名字,简简单单,叫他们彼埃尔……等一等,也不能叫塞西尔,叫阿涅斯挺好,博罗米尼在纳伏纳广场上盖的教堂就叫做圣阿涅斯因阿戈内教堂。
第三人称
在描写心理,渲染感情的时候会有很大的掣肘。第三人称的情感渲染,主要靠脑补,靠动作表情描写来暗示。
举例,《基督山伯爵》节选:
爱德蒙不时地屏住他的呼吸。他的右手本来就拿着一把张开的小刀,所以现在他很快地划破口袋,先把他的手臂挣扎出来,接着又挣出他的身体。虽然他竭力想挣脱掉那铁球,但整个身体却仍在不断地往下沉。于是他弯下身子,拼命用力割断了那绑住两个脚的绳索,此时他几乎要窒息了。他使劲用脚向上一蹬,浮出了海面,那铁球便带着那几乎成了他裹尸布的布袋沉入了海底。
上帝视角
可以具体的详述任何场合发生的事,不需顾虑主角是否在场。比如,主角在A地,配角在B地与人打杀,可以把这打杀过程写得轰轰烈烈的精彩。